第434章 丟失的物證(1 / 1)
六點鐘的早晨,還有很多人還沒起床,運動場裡擠滿了人,他們幾乎在做著同一件事,忘我地跑步,彷彿在宣洩,發洩因為失業或者薪酬降低帶來的煩惱,迴歸自然,手腕上就戴著手錶,手機扔在家裡,不聞不問,也不擔心會不會有人找。
在一座離婚率極高的城市裡,跑步似乎就是他們分散注意力最好的方式。
在運動場的左上方就是一座辦公大樓,那是一個律師團隊的辦公地點。阿瑟側著身子,撩開窗簾布,彷彿在偷窺那樣,偷偷注視著外面的世界——一群在熱心運動的人,他冷笑著嘲諷:他們可真夠悠閒的,那倒是,全球失業率在上漲,他們不跑步真的沒事做了,總比跑去遊行示威要好。
他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早晨送來了,還有一瓶威士忌酒,空的玻璃杯裡裝了幾塊冰,他對早餐沒有興趣,倒是喜歡喝酒,將冰塊融進威士忌酒裡,搖晃了幾下,很享受的樣子,慢慢品嚐著酒的氣味,還有帶來的清涼口感。
黑澤明也在辦公樓裡享用早餐,不過他就比較講究,喜歡吃漢堡包,他咬到一半,注意到阿瑟在喝酒,於是就提醒他:你待會就要上法庭了,還喝酒?你不怕在法庭上出洋相?
阿瑟接著又來了第二杯,絲毫不感到擔心:今天的主角將會是約翰·柯克林,物證的質疑是他最擅長的一部分,至於我的工作其實已經完成,我的目的已經達到。接下來就沒有我表演的部分,就要看你們的了。他伸著懶腰,發出慵懶的聲音,看上去都快要睡著了。
黑澤明一時半會還沒弄清楚是怎麼一回事,滿臉的疑惑:你的工作已經完成—指的是質疑控方證人的供詞?只是一個證人?
阿瑟眼皮下沉,問著:有沒有看最近的《法律觀察》雜誌發表的內容?
“有注意到。“黑澤明不以為然地說著:“整個陪審團的人員全部都撤換,而且他們的人身自由在參與該案件的審理以後遭受限制,直到案件審理結束之前,他們的一言一行都會被監視被限制,不得討論案情之類的。”
“原因呢?“阿瑟的聲音越來越小。
“外界的人將這個案件定義為種族歧視的型別,因為干預了陪審團制度選拔……慢著,種族歧視就是你的策略?這就是你所有的工作?“
阿瑟已經無法回答他的問題,因為他已經睡著了,喝了太多酒的緣故,他的大腦意識逐漸模糊,渾渾噩噩。
黑澤明雙手插在褲兜裡,用腳試探他,看他是否真的失去了知覺。確認他已經睡著了以後,黑澤明才發出疑問:這都過去多少天了,我好像什麼也沒有做。5萬美金就這麼到手了?這倒是一個不錯的商機。他彷彿有了某種奇怪的覺悟那樣·。
馬尼拉的案件開審了。
阿瑟勉強拖著醉醺醺的身軀,來到了法庭,無精打采,撐著桌子,打算整個審理過程中以打瞌睡混過去。
他們倆夫妻仍然坐在最後面,僅供支援或者後備的用途。
麗塔·賽德爾:檢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在此之前,黑澤明還特意瞄了一眼陪審團的成員,果然與之前的不一樣了。他們之前大部分是白人,現在全部都是黑人,之前坐的距離比較接近,現在是刻意保持了一定程度上的距離,而且有好幾個警察在監視著他們,不允許他們私自討論對案情的意見以及看法。很普通的一宗謀殺案卻成了一種極端的風氣。
不得不說,煽風點火的現象無論在哪個時代都存在過。
海倫: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鑑證部的主管出庭作證。
羅曼出場了,率先在法庭上進行著宣誓。
海倫:請問你,在被告的家中發現了哪些線索?
羅曼:在被告的車輛的門的位置上發現了微量的血液,經過化驗呢,證實是屬於死者的血液;與其同時,還發現了一隻黑色的手套在被告的房間裡,裡面發現了血液與頭屑組織,而另外一隻手套則在兇案現場發現。在被告房間裡的手套發現的血液證實是屬於被告的。
海倫:還有呢?
羅曼:在被告房間裡搜尋到一件黑色的上衣也同樣沾染了死者的血液。
海倫:謝謝你,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法官閣下。
麗塔·賽德爾: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約翰·柯克林:請問鑑證部的同事是不是屬於第一批趕到案發現場的人?
羅曼:據我所知,並不是。
約翰·柯克林:第一批趕到現場的人是誰?
羅曼:是三個富有經驗的警察。
約翰·柯克林:他們三個是不是在你們之前就已經踏進了案發現場?
羅曼:是的。
約翰·柯克林:你們除了在現場搜尋證物之外,是否還搜查了房子?
羅曼:是的。
約翰·柯克林:你是否知道,鑑證科的同事的工作職責只能是對案發現場的範圍內進行搜查?
羅曼:我知道,但是當時的現場環境相當血腥,他們認為還有更多的線索可以找到。
約翰·柯克林:當日你們進入死者的家中進行搜查的時候,是否向法庭申請了搜查令?
羅曼:沒有。
約翰·柯克林:沒有法庭的搜查令,你們就擅自搜查屋子裡的其他範圍,整個蒐證的程式就出了嚴重的問題!你是否同意我的說法?
羅曼:但是情況很不一樣……
約翰·柯克林:你只需要回答我,是否同意?
羅曼:是的。
約翰·柯克林:當日最早進入現場的三個警察,基本上是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進入現場的,三個都是警察,有著多年經驗的警察,不可能不知道警察入屋搜查的基本條例,他們在毫無監督的情況下闖入案發現場,擅自動了現場的證物,根本就是影響了整個案件的採證工作!
羅曼:我很同意你所說的那些,但是他們都是好警察,我相信他們的工作不會為該案件帶來不好的影響。
約翰·柯克林冷笑著:當時整個屋子裡只有他們三個人,誰知道他們在裡面做了什麼手腳。難道你就那麼肯定,他們什麼事也沒有做嗎?
羅曼:我相信他們沒有觸碰過現場的任何物品。
約翰·柯克林:法官大人,我手裡一部分照片是從女死者房間裡拍攝到的。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案發現場有哪些地方是不對勁的嗎?
整個法庭裡都在議論紛紛,除了陪審團之外,記者們都有討論的權利,但是過了沒多久就被勒令停止了。
法官呵斥他:辯方律師,你直說無妨,這裡是法庭,請不要打謎語。
約翰·柯克林:請你們仔細看,女死者的房間是多麼的凌亂,所有的私人物品都被打翻了,但是偏偏唯獨這一排書籍是完整無缺的,如果是兇手做的,他為什麼還要那麼麻煩,弄亂了整個房間,殺了人之後還要弄整齊這些書籍,難道不覺得很奇怪嗎?所以,這些書籍根本就是最早到達現場的警察觸碰過的。
海倫:法官閣下,辯方律師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作出結論,我認為他的說法不可接受。
約翰··柯克林:法官閣下,我這裡有一份報告清單,是一份化驗報告,報告裡指出,在兇案現場的房間裡的書籍表面上找到了其中一名警察的指紋,這就足以說明他們三個是曾經觸碰過現場的東西。
嘈雜的聲音再次從法庭裡鬧起,法官不厭其煩地維持秩序,敲響著木槌。
詹斯也在現場目睹了辯方律師的逼問,不由自主感到緊張。
約翰·柯克林:你們當日在現場採取到的血液樣本,請問是哪一天?
羅曼:就案發那天。
約翰·柯克林:真正對血液樣本進行檢驗的時候,又是哪一天?
羅曼:三天之後。
約翰·柯克林:不應該是當天採集當天就進行檢驗嗎?為什麼會隔了三天那麼久?這裡我不是很明白。
羅曼:我們的工作人員手裡拿著血液的樣本,三天之後才送回來。
約翰·柯克林:為什麼?
羅曼: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記得他當時迷迷糊糊地趕回來,將血液交給我之後就去忙別的事情了。
約翰·柯克林:一份那麼重要的血液,竟然有人拿著血液的樣本在外面逗留超過三天的時間才拿回來。在這三天的時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我們不知道,陪審團相信也不知道!三天可以發生很多事情,可以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行為。這個三天意味深長,你們慢慢想吧。
羅曼:不用想了,兇案現場與被告的家中找到的黑色手套剛好是一雙的,裡面都有被告的皮屑與血液,這一點他無法解釋。
約翰·柯克林:當日擅自闖入我當事人家中的警察們都沒有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就擅自進入居民住宅,沒有其他人監督,在這樣的環境下他們找到的證物難道也能被接受嗎?整個採證根本就不符合法律程式。
羅曼:你再三狡辯也無法為他洗脫嫌疑!
約翰·柯克林突然會心一笑:沒錯,在那雙黑色的手套裡的確找到了我當事人的皮屑與血液,但是這樣也不代表那雙手套就是我當事人。法官大人,如果要證明那雙手套是屬於我當事人的,請允許我當事人站出來,為所有人做一個實驗。
麗塔·賽德爾:請問是關於哪方面的實驗?它……刺激嗎?
約翰·柯克林:很簡單,只要我當事人重新戴上從現場找回來的手套,只要能戴上就說明沒問題,否則就……
法官詢問了控方的意見,自信滿滿的檢控方認為沒有問題,於是批准了試驗。
馬拉尼表現得很鎮定,當著所有人的面,戴上那雙手套,本來是沒有問題的,可是他將手套穿進去的時候,只能卡在手腕的表面位置,無論怎麼努力也無法將整個手套戴進去,仔細一看,你會發現手套的大小與馬拉尼的手的尺寸根本就不符合,手套顯然看上去小了很多,而他的手不知道是做了什麼,腫脹了許多。他第一次戴不進去,就不停地嘗試,直到陪審團紛紛搖頭,法官喊停,他才停下來。
約翰·柯克林趁機補上一句: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相信你們都看得很清楚,在兇案現場的手套裡的確找到了我當事人的皮屑還有血液,但是我的當事人無論怎麼樣也無法戴上手套,試問手套都套不進去,又如何戴著手套行兇呢?有皮屑有血液的確值得懷疑,但是我們也要看實際情況,尺寸大小都不符合,那就很顯然,手套並非我當事人的。
法官與陪審團都無可奈何,馬拉尼的手掌部位顯然是後來才腫脹的,他們不知道他到底在拘留所經歷了什麼,但是身體上的腫脹多半是後天故意弄出來的,他們很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到了法庭就要講證據,擺在眼前的證據就是—他無法戴上手套。只能說,這個律師團隊太狡猾,從各方面擊破供詞還有證據。
約翰·柯克林:根據記錄,當日我當事人剛剛回到家裡就被警察安排護士為他抽血進行化驗,當時抽了8毫升的血液做檢驗,但是化驗的樣本卻只有6毫升。對此你怎麼解釋?
羅曼:可能在路上漏了……
約翰·柯克林:漏了?現在的指控可是一級謀殺罪名,抽取的血液樣本無緣無故少了2毫升,你無法解釋,輕描淡寫敷衍了一句“漏了”就可以了?為什麼會少了2毫升的血液,到底去了哪裡?被誰拿去了?拿去做了什麼?我們不知道。但是可以非常肯定的是,血液檢驗的結果已經不能再指控我的當事人,因為血液樣本丟失了一部分,任何的檢驗結果指控我的當事人都是不合理的!
整個法庭雀鴉無聲。
檢控方只感到事情不妙,有一種快要輸掉戰爭的感覺,可是卻什麼事情也做不了。因為到目前為止,辯方律師的言行舉止全部符合法律上的程式,並沒有露出破綻。想喊反對也找不到機會。
約翰·柯克林手裡拿著一份證物清單進行著詢問:根據記錄,在較早之前,你們還在案發現場找到了一雙屬於我當事人的襪子。
羅曼:是的。
約翰·柯克林:那麼,為什麼沒有列為證物?就連最新的證物清單也沒有襪子的記錄。究竟那雙襪子去了哪裡?
羅曼:本來那雙襪子還在證物房,不知道為什麼,到了出庭之前那段時間,突然就不見了,我們的同事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最後只能取消該證物的呈堂。
約翰·柯克林無情地數落了檢控方的錯漏:首先是聯邦警察在搜尋方面完全沒有按照司法程式做事;然後是缺乏監督,擅自進入兇案現場,觸碰現場的物品,擾亂了證物的真實性;其後是抽取血液的樣本又離奇丟失,不多不少,剛好是2毫升,怎麼弄丟的,你們也說不清楚,丟失的血液去了哪裡你們也解釋不了;最後是一雙屬於我當事人的血襪子,你們也弄不見了,更改證物名單,不僅順序錯了,程式也不符合司法規定。這一宗所謂的謀殺案,無論是採證的程式還是搜尋證物的過程全部都是一塌糊塗,全然沒有按照規定來辦事。我真的想不明白,如此錯漏百出的指控還有必要的存在嗎?這個問題我相信你們也回答不了我。法官閣下,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用眼神表示對檢控方十分失望。
“今天的庭審到此為止,退庭!“
辛波斯卡弗開車送黑澤明回去,一路上他們倆都在保持沉默,剛才在法庭上的那一幕,他們都驚呆了,無論是從哪個角度來看,辯方都是技術性擊倒控方,逐一瓦解控方的優勢轉為破綻,製造了不少的疑點。他們深受震撼,以至於離開法院了,身上還穿著那一套律師服裝,頭上還戴著假髮,全然忘記了撤換身份。
兩人都想主動開口打破沉默,但是又相互禮讓:有話想說?你先說吧。很快兩人又沉默了,他還是決定讓她先說。
”我從來沒有想過,一個律師團隊的威力居然有那麼大。我最有信心的時候也不像他們那樣,鎮定自若,一副看到了結局的樣子。“她的手撐在方向盤的旁邊,蠻傷腦筋地說著:“你說……他的手是怎麼一回事?”
“不用問了,只不過是打官司的技巧。“他不假思索地說著。
“料事如神到這種程度也是沒誰了。“聽她說話的口氣好像在讚賞他們。
“切,五萬美金一天,我也能料事如神。“他自吹自擂。
她還想說點什麼,差點因為思考過度而闖了紅燈,還好及時剎了車。
“真夠討厭的!開車的時候就是不能思考問題。難道還有什麼比思考更重要嗎?我多希望自己不會開車。“
“說起來我也該挑個時間考駕照。“他恍然大悟地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