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放棄了(1 / 1)
“我就住在附近,因為有房子在這裡,我也時不時回來看看,給這邊打掃打掃衛生什麼的,久而久之,也跟她見了不少次,知道樓上樓下住著就認識了。有時候,我這邊不空的時候,也會讓她上樓幫我關關窗戶啥的!”
陶兆豐是個話癆,眼見電梯還沒上來,他就繼續跟施佳麗、林浩兩人閒扯起來。
廖晶,今年三十五歲,在中南的一家服裝公司上班,是個單親媽媽,膝下有個男孩,在靜海師傅附屬一中唸書,這套房子,就是她兩年前買下來的。
一來是為了孩子能夠上學;
二來,距離她上班的地方也近。
“兩年前啊!”
2021年,雖然不是靜海城樓市至高點,但對比現在,房價那也是不便宜的。
“嗯!我樓下的那套房子,當初她就是花了580萬買的!同樣的面積段,同樣的戶型,雖然今時不同往日,但我也是希望,交易出去的價格能破個500萬!”
陶兆豐的話,林浩跟施佳麗的關注點,卻並不是後者。
580萬買,現在如果轉手賣,也就450萬左右,期間價差130萬,廖晶她能賣嗎?而且,在不滿兩年的情況下,還有大稅要交,一來就又是近30萬的開支。
呵!
諸多條件賣房的不利條件擺在面前,林浩基本上已經不抱任何的期望了,更做不到,為了彌補柴姝慈的遺憾,去慫恿一個單親媽媽以虧損百十來萬的代價來賣這套房子。
“她是做什麼工作的?能買得起這麼貴的房子啊?”
施佳麗也好奇起來。
畢竟,一個普通的單親媽媽,僅僅靠上班的話,收入根本不足以買得起這麼貴的房子,尤其還是在兩年前,房貸利率還很高的情況下,就算她能拿得起首付,月供也供不起的。
“就是個小職員,賺不來什麼錢,估計也就幾千塊錢,夠生活的!當初能買下這套房,全是因為她跟老公離婚,帶著孩子,然後法院判給了她一筆錢,然後就全款買下來了。”
“這樣啊!”
施佳麗點了點頭。
此時,電梯門在幾人眼前敞開。
“你們要去28樓嗎?”
按電梯的時候,陶兆豐特意問了一下。
“那位業主,現在在家嗎?如果在的話,由您這邊引薦,我們倒是可以過去一趟!”
施佳麗也不客氣。
“哦!想起來了,她白天忙著上班,下午還得去接孩子,等到家裡有人的時候,基本上已經是到晚上7點鐘開外了。”
陶兆豐恍然大悟地笑了下。
林浩聽後,下意識地看了眼手錶。
還沒到四點。
“那算了,我們還是回去吧!”
是以,不等林浩回應,施佳麗就先行按下了到一樓的按鍵。
“陶先生,後面有什麼事情,儘管可以來找我們,不管是打電話,還是來門店都行!我們店就在小區南大門那邊,紅色的得房加盟店,很容易找的。”
“好的!也麻煩你們多費心了!”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目送陶兆豐騎上電瓶車,施佳麗也暢快地喘了口氣,轉而看向身旁始終沉默的林浩,挑了眉頭,笑道:“怎麼了?一副鬱鬱寡歡的樣子。現在距離七點鐘,還有三個多小時,你等嗎?”
“不等!”
林浩回覆得很果斷。
“嗯?你先前不是很篤定要讓房東賣房子的嗎?”
“第一,人家孩子靠著這套房的學位,在附屬一中上學,如果把房子賣掉,他何去何從?第二,以現在的市場行情,這套房子的價格跟你評估的2901室大差不差,430萬到470萬能賣,但是,她當初是真金白銀花了580萬買的,她甘願虧這麼多錢嗎?第三,房本不滿二,就算成交,那麼還有將近30萬的大稅要交,這筆錢,由誰來付?”
林浩將這些不利條件遍歷了一下。
施佳麗很快心領神會,笑道:“所以啊,我早就說過,這套房子房東轉讓的可能性基本為零,根本沒必要來這一趟費功夫。不過,今天這一趟,倒也不是一無所獲,起碼錄到了一套房子。謝謝你啦,等到事後躺單,跟你分成!”
“嗯!”
“那我也先回去了,你要不要去我們店裡坐坐啊?”
“天色不早,我也該回去了,等改天有時間,我去你們店裡喝喝茶!”
“行吧!”
目送施佳麗騎著電瓶車駛離,林浩憂鬱地吐了口氣,沿著樓棟外圍的跑道,緩緩往北門踱著步子。
……
中南世紀花城的小區內部,房子的密度做的還是不錯的,比較寬鬆,綠化率也做得很好,但因為都是30層左右的高樓建築,所以,它的容積率並不低,但徜徉在小區裡面,那種暢然的居住體驗還是有的。
“叮!”
就在即將走到小區北大門的時候,林浩的手機忽然震動起來。
是姚宇初打來的微信電話。
嗯?
他打過來幹什麼?
儘管說,上次跟師傅柳奎奎在店裡揣測,姚宇初夫妻兩人之所以不買房子,就是為了繼承姚予彤的產權份額,但畢竟是猜測,加上還是別人家的家事,後續什麼情況,林浩也沒再過問。
不過,既然對方打了電話過來,他也沒有黃對方的面子,接通後,照舊禮貌地打起招呼:“喂!姚先生!”
“林經理,我問你件事兒!”
電話裡,姚宇初一副很著急的樣子。
“您說!”
“就是我二妹她去世後,天虹花園那邊的房屋產權,是不是我跟我弟弟,也就是姚宇凡平攤啊?哦,我二妹她沒有孩子,也沒有父母,目前,直系親屬就我們兩個人!”
額!
看來,上次的猜測是猜對了!
只是這夫妻兩個,現在連藏都不藏了嗎,才過去幾天啊,就迫不及待地討論財產的事情。
“法律上來講,確實是這樣,不過,這都是建立在姚女士她沒有立遺囑的情況。如果她身前有立遺囑,那麼,就算半點血緣關係都不佔的人,依然可以獲得遺產。”
“那遺囑存不存在虛假的?比方說,有的人為了繼承她的全部財產,偽造遺囑的情況,會不會因為沒有去做公證,就不具備法律效應?”
“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要公證的。當然,沒有經過相關機構公證,遺囑確實存在有虛構的可能,不過,需要司法部門來做筆跡鑑定、影片堅定,或者,繼承者也可以舉證,證明這份遺囑的真實性。”
林浩不厭其煩地一一說明。
恍惚間,腦海中一道雷光閃過,難不成,這對夫妻為了姚予彤的全部遺產,要準備偽造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