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立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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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堂——”

衙役的喊聲拖得老長,在縣衙大堂裡來回撞了好幾個來回,才漸漸消散。

我站在堂下,身後是馬文和劉奇。劉奇頭上還纏著紗布,臉色蒼白,但腰桿挺得筆直。馬文手裡抱著一個大包袱,裡面裝的全是證據——被砸碎的竹筒、摔裂的竹片、打人的棍子,一樣一樣,都貼著標籤,寫著時間、地點、證人。

張麻子站在另一側,被兩個衙役押著。他歪著頭,嘴角掛著笑,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眼睛時不時往堂側瞟一眼——那邊站著錢師爺。

縣令姓沈,四十來歲,留著三縷長鬚,穿著青色官袍,坐在大堂正中,表情不怒自威。我偷偷打量了他一眼,心裡快速盤算著:這人看著不像昏官,但也未必是清官。能做到縣令這個位置,至少不是傻子。他今天升堂審張麻子,不是因為我的狀子寫得多好,而是因為上面有人發了話。

隨州來的客商,託了關係找到郡府,郡府發了話。這才是沈縣令坐在這裡的真正原因。

我不過是借了這陣風。

“堂下何人?”沈縣令開口了,聲音不大,但穿透力很強。

“草民吳羽,浮沉縣羽林齋商號東家。”我躬身行禮。

“草民張麻子。”張麻子也拱了拱手,姿勢隨意,態度輕慢。

沈縣令皺了皺眉,但沒說什麼。

“吳羽,你遞上來的狀子,本官已經看了。”沈縣令拿起桌上的狀紙,“你說張麻子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可有證據?”

“有。”我側身,示意馬文上前。

馬文把包袱放在地上,解開。竹筒碎片、竹片殘骸、打人的木棍,一樣一樣擺在地上。每一樣東西旁邊都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來源和受損情況。

“大人,這是張麻子於三日前帶人闖入草民作坊時砸毀的物品。竹筒二十三個,每個價值五十文;竹料五十餘根,每根二十文;木門一扇,修理需銀二兩;另有成品牙刷十二支被毀,每支成本一百文。合計損失約七兩銀子。”

我從懷裡掏出一本賬冊,雙手呈上。

“這是草民作坊的賬冊,每一筆進出都有記錄。大人可派人核查。”

沈縣令接過賬冊,翻了幾頁,點了點頭。

“人證呢?”

“有人證。”我轉身,朝堂外看了一眼。

金掌櫃第一個走了進來。他今天穿了一身新衣裳,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看著比平時精神了不少。

“草民金滿堂,雲來客棧掌櫃,見過大人。”

“金掌櫃,你說你親眼看到張麻子帶人闖入吳羽的作坊?”

“是。”金掌櫃的聲音沉穩有力,“那天晚上草民正好在附近辦事,路過吳老闆作坊門口,看見七八個人拿著棍棒闖了進去。草民躲在巷口看了一會兒,認出了為首之人,就是張麻子。”

“你可敢作證?”

“敢。”金掌櫃看了張麻子一眼,“草民在浮沉縣做了三十年生意,從不說假話。”

接著是綢緞商周老闆。他今天專門從慶元縣趕回來的,就為了給我作證。

“大人,草民周德茂,做綢緞生意。那天晚上草民在城東一位朋友家做客,聽到外面有吵鬧聲,出來一看,正好看見張麻子帶著人從吳老闆作坊裡出來。張麻子手裡還拎著棍子,衣服上沾了灰。草民看得真真切切。”

然後是那三個被張麻子坑過的苦主。一個外地商旅,兩個本地小販。他們說的不是作坊被砸的事,而是張麻子之前敲詐勒索的事。

外地商旅姓陳,三十來歲,做布匹生意。他跪在堂下,聲音有些發抖,但說得清清楚楚。

“大人,草民三個月前從慶元縣來浮沉縣進貨,路過城東時被張麻子攔住。他說草民的馬車颳了他的攤位,要草民賠五十兩銀子。草民不賠,他就叫人把草民的馬車砸了,還打了草民兩巴掌。草民沒辦法,最後賠了三十兩才走。”

本地小販老王,賣餛飩的,五十多歲,手上全是老繭。

“大人,張麻子在我攤子上吃了三年餛飩,從來沒給過錢。我要是敢要,他就掀我攤子。去年他掀了我三次攤子,鍋碗瓢盆全砸了。我一個窮賣餛飩的,惹不起他,只能忍。”

另一個本地小販是賣菜的,姓李,四十來歲。

“大人,張麻子每天到我攤子上拿菜,不給錢。我要是說個不字,他就讓人把菜全倒在地上踩爛。我一家老小就靠這個攤子吃飯,我不敢得罪他。”

三個證人說完,大堂裡安靜了好一會兒。

沈縣令的臉色越來越沉。他轉頭看向張麻子。

“張麻子,這些人說的,可是事實?”

張麻子臉上的笑容終於掛不住了,但嘴還是硬的。

“大人,這些人都是吳羽找來的託,說的全是假話。草民是去過他的作坊,但不是去鬧事,是去討債。他欠草民的錢,草民去要,他不給,草民才跟他吵了幾句。至於砸東西,那是草民手下的人太沖動,跟草民沒關係。”

“討債?”沈縣令皺了皺眉,“吳羽欠你什麼錢?”

張麻子眼珠轉了轉,“他……他之前在草民的地盤上做生意,沒交保護費。草民跟他要,他不給。這保護費,天經地義的事,誰在誰的地盤上做生意不得交錢?”

我差點笑出來。

張麻子這人,腦子確實不太好使。保護費這種東西,在堂上說出來,不是找死嗎?

“保護費?”沈縣令的聲音冷了下來,“本官倒不知道,浮沉縣什麼時候有了收保護費的規矩?這是朝廷的律法,還是你張麻子的律法?”

張麻子愣住了,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

錢師爺在旁邊咳了一聲,想說什麼,但沈縣令沒理他。

“張麻子,你聚眾鬥毆、毀人財物、敲詐勒索,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什麼話說?”

張麻子的臉白了。他看向錢師爺,錢師爺低著頭,不看他。

“大人,草民……草民……”

“來人!”沈縣令一拍驚堂木,“把張麻子押下去,收監候審。其餘涉案人員,一律緝拿歸案,一個不許漏!”

兩個衙役上前,把張麻子架了起來。張麻子這才慌了,掙扎著喊:“大人!大人!草民冤枉啊!錢師爺!錢師爺你幫我說句話啊!”

錢師爺的臉抽了一下,但還是沒抬頭。

張麻子被拖了下去,他的喊聲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縣衙深處。

大堂裡安靜了下來。

沈縣令沒有退堂,而是看著我,上下打量了好一會兒。

“吳羽。”

“草民在。”

“你的事,本官已經知道了。張麻子一案,本官會秉公辦理。不過……”他頓了頓,“本官有幾句話想問你。你且隨本官到後堂來。”

我心裡一緊。

後堂。不是大堂。這是私下問話。

馬文和劉奇在旁邊緊張地看著我,我衝他們使了個眼色,意思是沒事,你們等著。

跟著沈縣令穿過一道月門,進了後堂。後堂比大堂小得多,但佈置得雅緻。牆上掛著一幅山水畫,畫的是浮沉縣的景色——遠山近水,幾間茅屋,一條小船。畫旁邊掛著一副對聯,上聯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下聯是“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字寫得不怎麼樣,但意思在。

沈縣令在主位坐下,指了指旁邊的椅子,“坐吧。”

我在椅子上坐下,心裡盤算著:他單獨見我,想說什麼?

“吳羽,你的事,本官之前就聽說過。”沈縣令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幾個月前,你還是個寄住在林家的外地人。現在,你在浮沉縣開了作坊、辦了商號、養了幾十號工人。你這本事,不小啊。”

“大人過獎了。草民不過是運氣好,趕上風口了。”

“風口?”沈縣令顯然沒聽過這個詞。

“就是……趕上好時候了。”我趕緊解釋。

沈縣令點了點頭,沒有追問。

“今天這案子,人證物證齊全,張麻子是跑不掉了。不過本官想問你一句——你為什麼要告他?”

“因為他砸了草民的作坊,打了草民的人。”我說,“草民做的是正經買賣,不惹事,但也不怕事。誰欺負到草民頭上,草民一定還手。”

沈縣令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

“你倒是硬氣。”他說,“不過本官要提醒你一句,在這浮沉縣,硬氣不是壞事,但硬氣過頭了,就是壞事。你知道張麻子背後有誰嗎?”

“錢師爺。”我說。

沈縣令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我知道。

“你知道還敢告?”

“草民告的是張麻子,不是錢師爺。”我說,“張麻子犯了法,就該受罰。至於錢師爺,那是大人的事,草民不敢過問。”

沈縣令又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然後笑了。

“你這個人,有意思。”他放下茶杯,“行了,你回去吧。張麻子的事,本官會處理。你的作坊,該開開,該做做。有本官在,沒人敢動你。”

我站起來,躬身行禮,“多謝大人。”

“別急著謝。”沈縣令擺擺手,“本官不是幫你,是依法辦事。浮沉縣是朝廷的浮沉縣,不是誰的私產。張麻子這種地痞,早就該收拾了。”

從後堂出來,馬文和劉奇迎了上來。

“吳公子,怎麼樣?”

“沒事。”我說,“沈縣令是個明白人。”

“那張麻子……”

“押著呢。”我回頭看了一眼縣衙的大門,“收監候審,跑不掉了。”

回作坊的路上,馬文騎著驢,嘴裡哼著小曲,心情好得不行。

“吳公子,您今天在堂上那氣勢,絕了。張麻子臉都白了。”

“不是我氣勢強,是證據足。”我說,“人證物證都在,他想賴也賴不掉。”

“那錢師爺呢?”劉奇問,“他今天在堂上一直沒說話,是不是怕了?”

“不是怕了。”我說,“是聰明。他知道張麻子這次保不住了,犯不著為了張麻子把自己搭進去。”

劉奇點了點頭,“那咱們以後是不是就沒事了?”

“不好說。”我看著前面的路,“張麻子倒了,還有李麻子、王麻子。但只要沈縣令在,那些人就不敢太放肆。”

回到作坊,工人們都圍了上來。

“吳老闆,怎麼樣?”

“張麻子被抓了。”

院子裡爆發出一陣歡呼。

紅兒從操作間裡跑出來,眼眶紅紅的,但臉上全是笑。

“吳老闆,真的?”

“真的。”我說,“收監候審,跑不掉了。”

紅兒捂著嘴,眼淚掉了下來。這些天她一直擔驚受怕,怕張麻子再來鬧事,怕女工們不敢來上工,怕作坊撐不下去。現在好了,張麻子進去了,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乾孃從廚房裡端出一鍋熱騰騰的粥,挨個給工人們盛。

“來來來,都喝碗粥,壓壓驚。”

乾爹坐在院子裡,抽著旱菸,臉上的皺紋舒展開了。

“小羽,乾爹沒看錯你。你是個有膽量的。”

“乾爹,不是我有膽量。”我在他旁邊坐下,“是咱們有理。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乾爹笑了笑,沒再說什麼。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

乾孃做了一桌子菜,比過年還豐盛。林子光開了兩罈好酒,說是要慶祝。

“二弟,今天這案子,你是怎麼知道上面在查張麻子的?”林子光給我倒了一杯酒。

“有人告訴我的。”我說。

“誰?”

我沒回答。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林楚毓。

這個名字,我不能說。

至少在現在,不能說。

吃完飯,我一個人坐在院子裡,看著天上的月亮。

今晚的月亮很亮,星星也很多。

張麻子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我心裡清楚,這只是開始。張麻子不過是個地痞,真正難纏的,是那些藏在暗處的人——趙有德、錢師爺,還有那些等著看我笑話的舊商戶。

今天在堂上,沈縣令說了一句話,我一直記著。

“你的事,本官之前就聽說過。”

聽說過。說明沈縣令早就注意到我了。一個來歷不明、幾個月之內拉起幾十號人、在縣城裡開作坊辦商號的外地人,怎麼可能不引起官府的注意?

他今天單獨見我,不光是問張麻子的事,也是在試探我。他要看看我這個人,到底是個什麼路數。是做正經生意的,還是另有圖謀。

我今天的回答,應該讓他滿意了。至少,他沒有表現出不滿。

但以後呢?

以後,我的一舉一動,可能都在他的眼皮底下。

想到這裡,我站起來,伸了個懶腰。

不想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張麻子都能扳倒,還怕什麼?

回到屋裡,我點起蠟燭,把今天的事記下來。

寫到最後,我在紙上加了一句話:

“今日立威,不是靠拳頭,是靠規矩。規矩立住了,誰都動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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