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背後的真相(1 / 1)
蘇木直接掏出了相機,他一邊說著,一邊將畫面全部錄了進去。
至於蘇木為什麼不出手?
純粹是因為他怕呀,萬一大媽直接就地一躺,那可不是三萬,五萬的事了!
“大媽,有話好好說,要是你不從她下來,我就報警了,反正我也拍下來了,要不下午去派出所喝喝茶!”
大媽不為所動,她哼了一聲,“別嚇唬我,我兒子可是高管,他認識很多人,把你們一起送去坐牢!”
“大媽,我看是你沒搞清狀況,我們可什麼都沒發生,可你不一樣,現在完全可以告你一個故意傷害罪,坐兩年牢吧!”
“我們可是家事,還犯不上報警。要是報警了,警察也不會說什麼的。”大媽洋洋得意,她甚至還用屁股顛了一顛,身下的女人發出一聲痛苦的哀嚎。
而那個女娃娃,看到這幅場景,慌亂得放聲大哭,鼻涕泡一大坨,好不悽慘。
被壓在身下的女人,聽到孩子的哭聲,掙扎著爬起來,可身上那一大坨就像是泰山壓頂一般,紋絲不動。
“你放開,寶兒在哭……你給我起來!”女人死死掙扎著,這是一個母親的哭泣,不管怎麼樣,蘇木這次是站在女人這邊的。
“我再提醒一次,家暴已經構成犯法,你現在在這樣,我有十足的把握把你送進監獄。”
大媽這才鬆了手,從女人身上爬起來了。
嘴裡還罵罵咧咧的,“狗男女!不得好死!”
“我告你誹謗啊,嘴巴乾淨點!”蘇木翻了個白眼,瞅著這個倚老賣老的大媽,他也不想素質那麼高了,對付這種人,要比她還狠,否則,只有被她欺負的份!
大媽這才住了嘴,臉上是一副不甘心與怨氣,她吼了一聲,“死丫頭,哭什麼哭!”把怒氣全部轉嫁給女娃娃。
女娃娃哭得更兇了……
女人好不容易從地上爬起來,跑向了女娃娃,抱起了女孩,不斷安撫著女孩的情緒,終於,哭聲漸小。
女孩在媽媽懷中抽泣著。
這個女人叫金萍兒,是遠嫁過來的,本來帶著對愛情的嚮往,對婚姻的憧憬,就算這裡房子破舊,她也認了。
她有一個弟弟,家裡雖然條件不富裕,可也能幹。
沒想到,嫁過來,確是面對這樣的婆婆。
原本她以為經過她的努力,可以讓婆婆對自己有所改觀,可是,無論她怎麼做,婆婆就是對她不滿意,一直挑她的毛病。
原以為給他們家生了娃,就好很多,可能想到,等知道是個女孩後,婆婆的態度又是急轉直下。
而丈夫,卻是直接失蹤了,他拒絕回家,寧可呆在辦公司裡。
金萍兒已經忍受到現在了,對丈夫最後一點愛都被消磨殆盡。
現在她不離開這個家,純粹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她不能傷害女兒失去父親了,不要像她一樣,那麼小就沒了爸爸!
金萍兒拼命得賺錢,就是為了她女兒。哪怕她在外面被人家指指點點,她也認了。
即使婆婆對她不好,她也忍了,可是,她不能忍受婆婆對孩子的惡語相向。
寶兒才那麼小,她真的很想在寶兒身邊,陪她長大,可是,惡婆婆在寶兒斷奶後,就直接把金萍兒關在門外,讓她去找工作。
她仍然記得那一天,雖然是豔陽高照,可她的心,確實心如死灰。
惡婆婆絲毫不顧及她的寶兒那麼小,離不開媽媽,不顧及她的哭聲,就是不給金萍兒開門。
那一天,村裡很多人都來圍觀,可沒有一個人願意幫助她。
惡婆婆的名聲在外,兇狠,刁蠻,不講道理,村裡人都怕他。
金萍兒透過窗戶,看到了女兒獨自一人在床上哭,沒有人管她,沒有人抱抱她,她的心都要痛死了……
那天,金萍兒足足在外面呆了五個小時,到了5點後才給她開的門。
這時候,女兒已經睡著了,她看到女兒臉上的淚痕,一陣心痛。
當天晚上,金萍兒就做了一個決定,她要帶著她的寶兒從這個鬼地方離開。
可她那個時候身無分文,無奈只能作罷。
不過在那天,她做了一個決定,她要拼命賺錢,攢夠一筆錢,帶著女兒離開。
自此,她去外面端盆子,洗碗,當服務員,只要有活,她什麼都做。
有一天,有人介紹她去ktv工作,說她長得那麼漂亮,不去那裡賺錢可惜了。
“去那邊能賺多少?”金萍兒已經累的不行,她的手指上都是蛻皮,手一直泡在水裡,被洗潔精傷得不成樣子。
“至少比你現在賺得多,起碼,十倍吧!”
金萍兒動心了。
於是,她在那人的介紹下,去了那邊的ktv工作。
她重新收拾自己,給自己畫上美美的妝,塗上口紅,一如當初結婚時的模樣。
可是現在心境完全不一樣了。
金萍兒不斷得質疑自己,她現在很害怕。兩年脫離社會,變得害羞與膽怯。
她只能把現在的自己,當做是另一個人。
“黑玫瑰”正是金萍兒給自己取的另一個名字。
晚上,她每天陪酒,催吐,逗客人開心,忙忙碌碌,渾渾噩噩。
到了早上,又匆匆忙忙趕回家。
一開始還將妝容,衣服都換好,沒有人發現。
可是有一天,突然被同村的人看到了,結果就一發不可收拾。
所有人都認為她幹著上不得檯面的活,她每天被別人戳脊梁骨,她婆婆對她更是惡語相向。
可她將錢甩在她婆婆的臉上時,她婆婆閉嘴了。
自此不再勸她換一份工作,而是拐彎抹角罵她。
站在道德制高點,享受著金錢帶來的快樂,惡婆婆就是這樣!
女兒要吃奶粉,要尿布溼,要買衣服,各種花銷,可惡婆婆從來沒給過一分錢,甚至她老公的錢一分都沒見到。
他們能狠下心來,可金萍兒做不到。
她必須要讓女兒吃飽穿暖,用盡全力給她最好的物質條件。
現在,她已經攢了一筆錢了,足夠她們母女兩生活三年了,到時候,等寶兒上幼兒園了,她就可以再出去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