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楚楚可憐宋小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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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甜,這是顧天明相好的名字。

當然了,這一聽就是個假名字,也不知道顧大叔當時被什麼迷了心竅,竟然被她騙得團團轉。

根據顧天明的記憶,餘真在宋小甜經常出沒的地方,轉了兩天。

皇天不負有心人,他們總算找到了宋小甜。

為了不打草驚蛇,餘真並沒有使用靈氣,給她做點標記什麼的,而是採用了最原始的跟蹤術,查到了宋小甜現在的住處,以及她的生活規律。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會享受生活的女人。

每天早上起來跑步鍛鍊,上午逛逛街,中午去高檔、精緻的飯店吃個飯,下午約幾個人喝喝茶,或者去做個臉。

夜生活也不亂,甚至九點之前就回家了。

從表面上看來,這就是一個很有規律、潔身自好的年輕富婆。

但餘真卻知道,這個女人不簡單。

跟著她的這兩天,餘真發現她的眼睛,幾乎時時刻刻都在人群中巡弋,就像一隻隱藏在草叢裡的獵豹一般,不斷地在搜尋獵物。

不過兩天下來,她並沒有主動去“勾搭”男人,不知道是看不上,還是別的原因。

按照顧天明身上發生的事來看,宋小甜絕對不是一個人,甚至可能是一個嚴密的團體,所以她的“狩獵”物件,不是她可以隨意決定的。

當然,這都只是猜測。

這夥人怎麼甄選物件,只從表面看,是看不出個所以然的。

但不管如何,餘真都決定要開始試試了。

於是他稍微改變了一下自己的面容,去定製了一套高階西裝,買了阿瑪尼錢包、飾品,還去租了一輛價值三百多萬的大奔。

既然對方的目的是錢,那他就裝一下有錢人。

把自己打扮好了之後,餘真便根據宋小甜的行程,故意出現在她的面前,甚至還用了一個非常拙劣的“不小心碰到你”的伎倆。

可沒想到的是,宋小甜對他這個渾身散發著“老子很有錢”的大款,並沒有產生什麼興趣,在看到他的價值幾十萬的手錶、幾百萬的大奔後,甚至連眼神都毫無波瀾。

這讓餘真大惑不解,難道是因為太年輕?

“你知道為什麼嗎?”狗頭軍師、馬後炮軍師顧天明,鄭重分析道,“我曾經問過,她這麼年輕,才二十幾歲,為什麼會喜歡我這個快四十歲的人,你猜她怎麼回答?”

“怎麼答?”

“她說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就算很有錢,大多數都是靠爹,遠遠沒有像我這種靠自己打拼出來的人踏實、有安全感。”

餘真:……難道我的錢,就不是自己打拼出來的?

算了,他不想跟一個女人計較。

自己的美男計、富男計失敗,他就只能叫楊宇來了。

這傢伙上次去非洲曬得黑黢黢的,年齡也三十來歲,應該差不多。

如果楊宇再不行,那他就去請一百個模特兒,打扮成一百種不同款式,總有一種能對宋小甜的味兒。

……

楊宇到了省城,並沒有立即“著裝打扮”,而是又自己遠遠跟了宋小甜一天時間。

對於他這個浪費時間的做法,餘真表示非常不認同。

“你不懂,”楊宇道,“我這叫投其所好,首先要弄清她喜歡什麼,成功率就能大增。”

餘真淡然一笑,道:“說得這麼有道理,結果你現在還是單身。”

楊宇:……

算了,他不跟村長計較,人家現在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根據自己的計劃,楊宇去買了一些看起來比較低調,但實則價值不菲的衣服。

錢包手錶也沒有用那些國際大品牌,而是選了一些比較小眾的奢侈品牌,他稱這位低調的炫富。

至於座駕,則是選的一百萬左右的,不便宜,但也絕對算不上貴。

然後再去理髮店,給自己弄了個“浪子”髮型,這就準備出馬了。

根絕這幾天得來的規律,宋小甜今天下午應該是約了朋友喝下午茶,地點是在春天路的一家咖啡廳。

楊宇並沒有提前來到,而是在宋小甜幾人坐了一會兒後,這才比較低調的登場。

當然,低調只是相對於餘真而言,其實他有意無意地把價值三萬多的錢包放在桌上時,就已經吸引了十幾道“友善”的目光。

不過他並沒有回看,而是用很輕的聲音,點了一杯“高山特濃”。

高山特濃是什麼咖啡餘真不知道,但只是看服務員臉上的笑容,就知道浙北咖啡價值不菲。

“不行,”但顧大叔卻對此有不同的意見,“他該點藍山啊,宋小甜最喜歡的就是藍山咖啡,我給她買過好幾罐。”

但不得不說,楊宇拿捏得卻是恰到好處。

點藍山咖啡太高調了,退而求其次,才是最佳的選擇。

果不其然,聽到他輕柔的聲音後,宋小甜都沒忍住輕輕看了他一樣。

從她眼裡閃過的一抹亮色,餘真覺得這次有戲。

見成功吸引到了宋小甜的注意,楊宇心裡得意非凡,不過他還是表面淡定,一邊品嚐著咖啡的美味,一邊不停地玩手機。

“不行啊,”坐在隔壁的顧大叔,已經開始著急了,“宋小甜最不喜歡手機不離手的男人。”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我還能不知道嗎?”顧大叔道,“這次他恐怕要失敗了。”

餘真笑而不語。

宋小甜喜歡什麼樣的男人,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因為她喜歡的不是男人,而是男人的錢,獵物和獵豔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果不其然,楊宇看手機時的“笨拙”模樣,再次引起了宋小甜的注意。

但她好像比楊宇還能忍,儘管眼光不是留意,卻始終沒有找機會去接近。

餘真知道這種事不能急,耐心等候。

一個多小時後,楊宇覺得實際差不多成熟,便從容地站了起來,熟練地扣上西服的衣釦,準備去上洗手間。

他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宋小甜會趁機接近,甚至還悄悄對餘真做了個勝利的手勢。

而在他離開座位後,宋小甜真的站了起來。

不過她不是去洗手間,而是走了。

走了!

看著她窈窕的背影,楊宇感覺心都要碎了。

“不可能啊,”他萬般不可置信,“明明都看了我三十二眼,按道理絕對被我迷倒了,她怎麼就能走了呢?”

“得了吧你,”瞿嫣對他也是無語,“她明明只看了你十二次,我都數著的。”

楊宇:……

“不行,”楊宇覺得一定是哪裡搞錯了,還想極力挽救,“我追上去,再展現一下我的魅力。”

於是他匆忙跟上。

宋小甜走得很慢,在樓下門口,楊宇就追上了她的步伐。

還沒想好怎麼開口,一輛電動輪椅突然從外面衝進來,宋小甜躲避不及,被撞得跌倒在地上。

楊宇眼睛一亮,機會!

於是他大步上前,趕緊扶起宋小甜:“你沒事吧?”

一件是楊宇,宋小甜眼裡流露出一絲溫和,身體也顯得萬分嬌弱:“沒事,就是腳崴了,有點疼。”

“要不要我幫你叫救護車?”

“呵呵……”沒想宋小甜一聲輕笑,道,“我就崴了個腳,叫什麼救護車?不過如果你能幫我買瓶藥,我會很感謝你。”

“樂意幫忙,”楊宇道,“我先扶你去那邊坐著。”

餘真和顧天明對視一眼,被眼前的情景弄得有點懵了。

難道,這個宋小甜是看穿了楊宇的“緩兵之計”,順勢來了個欲擒故縱?

如果這是真的,那這女人的心思還真的……深。

不見底那麼深。

但坐在輪椅上的魏誠,比他們還要懵。

他對著楊宇左看右看,這的確是宇哥啊!

這傢伙在幹什麼呢?

之前在非洲,他那麼給他介紹女朋友,他都是不屑一顧,怎麼這才回來沒多久,就在大庭廣眾下泡妞了?

這個女的長得也不是特別好看啊。

“楊哥?”

楊宇回頭一看,見是魏誠坐在輪椅上,也是有點詫異。

“魏誠,你是什麼時候回來的?不對,你怎麼回來了?”

“昨天剛到,老頭子大壽,我不回來要被姐姐們罵死的。”魏誠道,“對了,你在省城做什麼呢?”

“哦,沒什麼事,”楊宇怕他說漏嘴,趕緊說道,“中午跟一個朋友吃了飯,下午無聊就來喝點咖啡……”

“咳咳……”這時宋小甜輕咳一聲,道,“帥哥,你還幫不幫我買藥了?”

“哦,我馬上去,你們等一下啊,我很快就回來的。”

楊宇走了後,魏誠聳了聳肩膀,感覺有點莫名其妙。

剛想給村長打電話問問,結果又聽宋小甜說道:“喂,你撞了我,難道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嗎?”

魏誠眉頭一皺,抬頭看向這個女人。

雖然有幾分姿色,但卻不是他喜歡的那種型別。

而且打扮得過於精緻了。

於是他很是隨意地說了句對不起,便不再理會她。

“一點誠意都沒有。”

魏誠眉頭皺得更深了:“我都道歉了,你還想我怎麼有誠意?要不我送你去醫院看看?”

“這可是你說的啊,”沒想宋小甜順水推舟,道,“我的腳越來越痛了,真的需要去醫院看看。”

魏誠:……

這個女人有病吧。

剛才還說只是崴了一下,噴點藥就好了,怎麼轉眼就又要去醫院了?

“我知道了,”魏誠冷聲道,“你就是想我賠你點錢嘛!

“小事,你開價吧。”

“你這人怎麼這樣?”宋小甜也皺起眉頭,“不要把話說得這麼難聽好不好,我現在是真的疼得厲害!

“我也不要你賠錢,你把我送醫院去就好了。”

“神經病!我懶得理你。”

魏誠可沒心情跟她廢話。

在他看來,越是說不要錢、但又要你負責的女生,就越是心懷不軌。

這種人他見得多了。

要不是要等楊宇,他早就走了。

宇哥的眼光也真是差到了極點,怎麼就看上這種人了?

就在他準備開著輪椅離開時,手機突然收到一條資訊。

餘村長:送她去醫院。

看著發信人的名字,魏誠忍不住嘴角抽動。

什麼情況,餘村長在附近?

還要他送一個根本就不認識的女人去醫院?

要送也應該讓宇哥去送啊,他魏誠的清白還要不要了?

但村長有令,不得不從。

於是他沒好氣地對宋小甜說道:“走啊!”

“幹什麼?”

“當然是去醫院啊,難道還要我開著輪椅去扶你?”

宋小甜臉上流露吃一絲委屈,不過還是踮著腳走了過來,輕輕扶著魏誠的輪椅,一瘸一拐地朝外面走去。

魏誠打電話讓司機把車開了過來,然後帶著她飛快地去了醫院。

“餘哥,”瞿嫣萬分不解,問道,“這樣一來,宇哥豈不是沒希望了?”

“他又希望,但不是我們要的希望。”

“什麼意思?”

餘真淡然一笑,並沒有解釋,解釋了瞿嫣也聽不懂。

之所以會臨時讓魏誠上,是因為他發現,宋小甜對兩人明顯不同。

看向楊宇時,充滿了溫柔。

而看向魏誠時,雖然裝得很可憐兮兮,聲音也很嗲,像是在撒嬌,但眼神卻很冷淡。

簡單的說,楊宇是她喜歡的型別,而魏誠卻是她的獵物。

他們這次是不是給楊宇相親,所以自然要讓魏誠上。

這時楊宇拿著藥走了回來,卻發現人影都不見了。

“人呢?”

“她讓魏誠送她去醫院了,”餘真道,“你的任務完成了,接下來就看魏誠表演吧。”

楊宇:……

楊宇的心又要碎了。

他還跑了那麼遠去買藥呢,結果招呼不打一個就走了,真是無情的女人。

而他怎麼也是事業有為、儀表堂堂,竟然還不如一個坐著輪椅、上廁所都要人扶的瘸子有魅力?

這應該去哪裡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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