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犯罪衝動(1 / 1)

加入書籤

如果一個人開始用冷暴力來處理自己家庭中的家庭問題的時候,其實這個人就已經對調解家庭關係這種事情,失去了幻想,又或者說這個人已經不在祈求這個家能夠給自己帶來一些好處和滿足了,所以一般情況下,沒什麼事可以讓其輕易動容。

現在的李彤彤彤也就是處於這種情況,她面對何凡那麼多次的家暴,早就已經徹底體現出了無所謂和冷漠的態度,就是因為何凡的膽汁質氣質型別,面對那種無所謂的冷暴力,會刺激他更加的狂暴,更加的需要找到發洩點,而且這種膽汁質氣質型別的人,他沒有辦法長期的在冷暴力冷漠的人身上去找到發洩的,因為他需要別人給予他的回應,這樣才能夠刺激他。

現在的李彤彤對於何凡的不屑,早就已經讓何凡沒有辦法產生刺激點了,所以我猜測,李彤彤在家早就已經很少跟自己的丈夫何凡交流了,而何凡恐怕也基本上不會去理會自己的這位妻子了,只是偶爾還會對李彤彤大發雷霆,但是李彤彤卻依舊不理睬他。

與此相反的是,何殊卻並沒有繼承她母親的冷漠的性格,卻和她父親一樣是一個膽汁質氣質型別,所以這兩個性格的人,如果碰到一起的話,那基本上就是火上澆油,只是遇到了火一點就著了。

何姝和何凡之間發生爭執,並且被趕往門外,但是因為李彤彤的冷漠,她已經完全不關心家裡面的任何事情了,所以也就是因為如此李彤彤才沒有出來拉何姝回家。

想到這裡以後,基本上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想通了,那麼李彤彤和周星之間是否有過曾經的往事呢?

這兩個女人對話的時候,我已經給朱警以及侯小云發出一些資訊,希望他們可以幫我查清楚李同以往的那些資料,因為租金還有一些,其餘的事情要做,會導致分心,所以侯曉明的任務量就顯得更大了,差不多半個小時,侯小云才把她獲取的那些資料發到我的手機上。

我藉口要去上廁所,就趁著這個空擋,然後翻看了這份資料。

李彤彤,本科的學歷,在這份資料上可以發現,他一直從事著某些文職工作,但是後來才辭職,專心的在家裡面做起了家庭主婦,至於感情經歷方面,侯曉雲那邊查到的其實並不是很多,但是在出警的幫助下,侯小云進入了一個李彤彤當年的大學的同學群,在同學群裡面蒐集了一些資訊。

在這個群中,有人曾經提起過李彤彤在大學時期和另外一個人同居過,而這個人後來據說是成為了某個千萬級別的富豪。

“聊天資訊中沒有具體說明那個同居的人究竟是誰,但是朱瑾曾經分析過一些談話背景,基本上就可以確定,他們口中所描述的這個富豪應該就是周星!”

候小云在電話中如此說道。

“亮哥,現在是不是已經可以下定論了?中心之所以這麼做,就是為了間接讓李彤彤得到一些好處,而且剛才你給我發的那個關於他們公司的年會照片,以及影片之中,我也有過一些發現!”

“什麼髮型?是關於狐狸精的扮演者嗎?”

“哈哈,我就知道亮哥你也早就發現了,確實如此,在這些影片和照片之中,主角確實是何殊,但是我卻對比了其中的一些照片,發現在何姝周圍有另外幾個狐狸精的扮演者,這些人之中有兩個女孩子的身形以及外貌相當的相似!”

“然後我可以查詢了當年參加他們年會的時候的演員資料,費了老半天的勁,終於找到了狐狸精的扮演者的那些人名字,果然如此,這兩個狐狸精都是親姐妹!”

“幹得漂亮啊,你要趕快想辦法找到這對親姐妹,然後想辦法證明我們的猜測,我想現在這些事情基本上已經水落石出了,我們應該可以提前結束!”

我輕輕鬆了口氣,這次的事情其實算不得什麼特別難的案子,至少和之前我們所接觸到的那機器按鍵相比的話,這次的分析簡直是簡單得猶如喝水一般。

從衛生間中走出來,我要做的就是繼續再核實一下自己的一點點小猜想,稍微試探一下李彤彤,接下來就基本上可以告訴梅露露我的猜測了。

走過過道的時候,我拿了點紙巾慢慢走,突然間我發現了一個略微熟悉的聲音,結果看到劉邵波居然在那邊一個人坐著吃牛排,旁邊還倒了一杯紅酒。

“這麼巧啊!”看到劉少波以後,我就笑著準備過去跟他打個招呼,敘敘舊,可是這時候,劉少波的一個表情,讓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他的目光一直集中在他前排的那張桌子,一個男士上面,而且劉紹波握住刀叉的手,明顯有幾分顫抖,同時他臉上寫滿了厭惡的表情。

看樣子劉少波和這個人有過節。

更加讓我覺得有幾分好奇的時候,有幾個餐廳的保安從旁邊經過的時候,他幾乎是本能的把脖子微微往後縮了一點點,然後用手擋住了自己的額頭,避免讓其他人看到自己的眼睛。

當一個人打算要實施犯罪的時候,他會出於本能的,稍微躲避開任何有關法律的部門,哪怕只是保安,哪怕自己身上沒有任何的疑點。

在這樣的地方,這樣的時候,劉少波給了我一個這樣的反饋,我瞬間就意識到,他很有可能會有犯罪的衝動。

不可以,我不能夠讓劉少波做傻事,我要過去試探一下,原本已經打算走過去,可是這時候朱瑾的電話卻打了過來。

朱瑾按照我之前的安排,帶著胡俊在處理起公司失竊的案件,現在碰到了一點點小難題,經過了排查以後,現在目標是鎖定在公司內部的大概7個人身上,但是朱瑾懷疑,這7個人之中至少有兩個人應該是同夥,她們協同作案,所以現在想要詢問我,究竟怎麼樣才能夠讓其中至少一個人先開口承認。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