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準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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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鐵鍬挖礦?”

陳文的臉色越發的怪異,白了電腦小心一點,用看白痴的目光看著它道

“拜託,我什麼時候說過要給這些玩家買鐵鍬了?要買當然是這些玩家自己買,否則的話幹嘛要開啟新手任務!”

開啟新手任務跟不給玩家鐵鍬這之間有關係嗎?

電腦妖怪小心歪著腦袋,電腦在快速的運作著,怎麼想都覺得奇怪。

作為電腦裡面用著大量的資料,很簡單,自己需要玩家去挖礦提供妖石給自己吸收妖氣,等於是自己請玩家做事,當然要準備提交鐵鍬和酬勞,或者說是其他的一些的工具。

可是這和新手任務有關係嗎?

面對著一臉懵逼的電腦妖怪小新,陳文好笑的搖了搖頭。

很顯然他並不清楚什麼是新手任務,在耐心的跟小新溝通了一陣之後,電腦妖怪小新這才明白了過來。

可即便如此,代表著身體的電腦螢幕依然出現了一大堆的亂碼,半響才總結出了一句話

“主人,您的意思是說開啟這新手任務之後,對於這些玩家我們不需要每月發給他們的工資,只需要釋出一些的任務,這些玩家就可以自備糧草,自備時間,自備裝備為我們工作而且還心甘情願的將工作的成果交給我們?他們難道是白痴嗎?”

“白痴?不,不,他們當然都不是白痴,更何況了,小新,你什麼時候見到過遊戲會給玩家發東西的,雖然說現在的遊戲大部分都是免費,但是你難道不知道免費的才是最貴的嗎?”

陳文作為遊戲的製作成員之一可非常的明白遊戲是多麼的黑。

別看有一些的遊戲說開頭就送屠龍寶刀一刀99進去之後,你不充錢這是根本不可能。

就算有些有些看似良心的遊戲每天上線送錢送裝備送寶石看上去非常的豪爽,可一切都是為了將玩家留在遊戲當中。

到時候就可以慢慢的在宰,多多少少都能從你身上收刮一些錢出來。

就算是你真的一毛不拔也沒關係,對於遊戲來說只要你在裡面免費玩,你就可以充當VIP玩家被虐殺的物件。

對於遊戲的開發商來說,每天花費一些根本不值得錢的金錢,符文,裝備等東西換取遊戲人氣這是完全值得的,無本買賣,而且還會讓免費玩家覺得這遊戲很有良心,心甘情願的在群裡面充當炮灰。

很顯然這對於電腦妖怪小新來說實在有一些的無法理解。

“好了,小新你不明白不要緊,你只需要知道對於這些玩家想要做什麼,只需要給他們下達一些任務即可,當然當他們完成任務的時候,需要給予他們一定量的獎勵,一定量的金錢,一些武器裝備食物諸如此類的東西就能夠讓這些玩家心甘情願的掏錢,出人,出力,被我們賣了也要給我們點錢!”

陳文此刻已經在腦海之中有了一個大概的構思,但具體怎麼做還需要等全民抓妖釋出之後,看看實際的效果如何。

畢竟這全民抓妖抓得可是現實中的妖怪,而不是虛擬妖怪。

因此對於一些獎勵之類的還需要慢慢的研究。

不過對於如何收刮妖氣陳文倒是有了全盤的打算。

那就可以借用遊戲中最常使用的貨幣金錢,將妖氣兌換成為遊戲之中的金錢,從中下毛。

比如說100點妖氣完全可以將它兌換成50點的妖氣值,反正對於玩家來說,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一點妖氣值究竟是多少,自己完全可以從中下手。

而這一樣的好處就是在於截留的這些的妖氣值完全可以當做任務的獎勵。

除此之外陳文並不會直接的將妖氣值可以使用,而是準備設定出另外一種的虛擬貨幣或商品。

到時候利用妖氣值購買商品,可以將商品當做給玩家的獎勵。

玩家如果想要在全民抓之中買什麼東西就必須要使用妖氣值。

現實中的妖石,哪怕蘊含了妖氣也根本無法使用,這就會使得自己完全控制住全民抓妖的經濟的脈搏。

哪怕外面有著大量的妖石。

可如果不兌換成全民抓妖裡面的貨幣就根本無法使用,無法使用的金錢就是一堆廢鐵,一張廢紙,這一進一出絕對大有賺頭。

而他也可以用妖氣值當做誘惑財寶吸引著玩家完成任務。

陳文很清楚,錢這東西有用才叫做錢,沒用,那就是一堆廢紙。

就如同現實中現在大部分人都使用著手機支付一樣,但說到底在手機支付內終究都是一連串的數字,可問題是在某些無法網上支付的地方,你哪怕有著大量的金錢也沒用,無法將它兌換成現金,網路支付的金錢根本就是一堆無用數字

這裡面的花樣實在是很多

“放心吧,小新對於玩家來說,所謂的任務,所謂的金錢,他們與其說是喜歡,倒不如說是瘋狂,只要這一個的經濟體系建立起來,任務的系統建立起來,這些玩完成任務之後將以妖氣值或物品作為獎勵,他們自己就會玩的風生水起,保證能夠玩出花樣來,你現在所要擔心的並不是他們,而是應該擔心他們太聰明,我們玩不過他們!”

電腦妖怪小新雖然並不清楚這些所謂的金錢能夠玩出什麼樣的花樣,但是他一想到不需要自己花費妖氣就有人免費的給自己提供妖氣,他就心滿意足,至於其他的就交給主人去做吧。

一切準備就緒之後,陳文直接的開啟了全民超抓的伺服器,很快被挑選的100名的全民抓妖的測試者也就是玩家們可以登陸到全民抓妖遊戲之中。

而這個登入的介面非常的簡單,就是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以及名以及簡簡單單的簽訂了一個契約而已。

當然這契約看上去有很多個字,但實際上總結出來就是一句話,最終解釋權歸全民抓妖所有。

當然陳文我也沒想過這句話會有著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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