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大朝會(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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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多,但歸根究底還是人力資源問題,這個朕也沒辦法。

人口增長,人才培養都需要時間,不能把問題都往朕這裡推,擱到前朝巴不得人口再少點兒,帝國出現人力貧乏這應當是個幸福的煩惱。

諸位臣公,缺不缺人工作都要做的,朕建議諸位臣公還是定出計劃來。

長期的計劃,然後再細分為短期目標,依照計劃完成情況,實際困難做出有效調整,一步步完成,避免盲目突進造成損失。

譬如先制定一個五年的規劃目標,再劃分每年完成計劃目標,如此便可根據每年遇到的問題困難,及時調整計劃,即便出錯損失也會降到最低。

年年累積最終完成規劃目標,以最少的投入完成更高成果,諸位臣公意下如何”。

李福安淡定的說出辦法,後世各種案例多不勝數,隨便掏點兒出來都能輕鬆應對。

李福安不擔心出啥問題,他有信心解決難題,唯一不滿的還是時間。

這個時空基礎實在太低,得一步步的培養環境,慢慢堆積人才。

先要做到量變,才能追求質變,時間是李福安最大的敵人,只能慢慢等,急不來。

殿內片刻寧靜過後,響起一片嗡嗡聲。

朝堂之上議論紛紛,李福安的提議好不好,當然好,畢竟是後人總結實施過的策略,行之有效。

將時間拉長,避免急功近利的冒進,降低無謂內損。

經過討論,一致認可了李福安的提議,不少大臣已經開始考慮自己所在部門的規劃調整。

“商業部剛說了民間已經開始與國家爭奪人力資源,這是好事啊!

商人的嗅覺最是靈敏,既然商業已經開始,這就說明民間恢復穩定了。

但是也要注意,商人無國,只追逐利益,眼中沒有國家利益,民族利益,民生什麼的,在商人眼中什麼都不是。

無農不穩,無商不富,這話說的很精闢,要掌握好度,不能任其發展。

還有工商管理法案什麼時候可以實施,還要討論到什麼時候”

“回稟陛下,法案草擬頗為困難,前朝亦無可依之法。

帝國取消農稅,商稅至關重要,過於嚴苛的商法必然制約商業發展,使帝國稅收受損,過於開放又恐不受控制,其中的平衡還需商討”。

“想的真多,除國家控制的產業,都可以開放給民間經營,膽子要放大。

民富則國強,控制好規模就好,壟斷經營行為必須禁止。

還有商業交易必須是實物交易,任何買賣概念,虛擬,無價值物品的行為皆是違法行為,必須嚴懲。

嗯,銀錢為國家專管專控,貨幣存貸及與貨幣有關的一切交易行為都是國家專有,禁止民間參與。

任何民間的存貸行為及金融操作均屬違法,嚴懲不岱。

至於民間個人借貸行為,參考國家貸款利率,超過即是違法”。

“壟斷的範圍該如何制定,請陛下示下”

“商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走向壟斷,掌握獨有產品,獨有生產工藝,或者一部分人聯合控制產品價格,這些是必然會出現的。

商業的動力便是來自於高額利潤,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必然會促使一部分人聯合控制市場上商品的生產、流通、銷售。

他的存在有一定的好處,可以集中資源,提高生產效率,壞處就是會排擠同行業中小規模企業,達到消除競爭的目的,自主調控市場。

而這個是國家的權利,不容許民間涉足,國家掌控的壟斷可以提高效率,促進社會發展,民間的壟斷行為只會限制競爭,抑制生產技術發展。

這個是毒瘤,除國有外任何無競爭存在的商業行為都可以定性為壟斷。

不論是企業還是組織亦或某一行業,一旦發現壟斷經營行為,涉及的單位,組織必須強制關閉。

嚴懲涉事人員,主犯殺,從犯刑,所得皆違法,一律沒收,收繳國庫”。

商人的膽子有多大,縱觀古今,很容易得到結果。

儒教數千年來,在抑商,開放之間徘徊。

不開放國家沒錢,開放就如同放出一頭猛獸,最關鍵的是這頭猛獸難以掌控,隨時都會噬主。

李福安的想法是最大程度的開放,除國家掌控的都可以開放給民間商人,制定最嚴苛的商業法規,殺一儆百。

“除此外,還應從稅收及物價上限制商業行為,抑制壟斷的產生。

先說物價,一個商品的定價應該是成本加上利潤,然而成本和利潤都是可以人為操控的。

商業行為模式決定了大部分商品,無法從生產者直接轉換到使用者,這其中需要商人中轉,所以便有了人為操控的可能。

我們可以給商品制定一個價格,但是商人可以人為增加中轉成本,抬高價格,並從中牟利。

一個雞蛋一文錢,透過多道交易手段,便可以賣到天價,獨家或者多家聯合就能人為降低成本抬高利潤,最終形成壟斷。

諸位要從商業本質上看待問題,只要對商品本身的生產成本和產生的利潤觀察,便可以發現並制止壟斷產生。

還有一種藉助本身技術、規模以極低的利潤排擠中小企業退出市場,已達到壟斷市場制定規則,這也是壟斷。

只是微薄的利潤極難形成壟斷,最後極可能演變成幾家大型企業並存,中小企業依附大型企業生存。

商業部需要注意,這些大型企業有可能聯合起來操控市場形成壟斷。”

“如此,壟斷經營就是必然的,無法控制”

“不錯,壟斷是商業發展的一定規模的必然趨勢,只能處理,無法阻止。

但可以儘量抑制,減緩,減少壟斷髮生率。

比如物價,一件商品中轉多少次才算合理,從生產者到消費者,這其中最多三次到四次,超過四次中轉便是無意義的流轉,只會額外增加成本。

那麼商品價格制定就可以以此作為參考,加上一定利潤作為商品參考價格,這個價格超過多少徵收多少稅收。

朕以為可以設定一條線,已超過指導物價的多少來制定稅收,設立階梯稅收制度,以百分比收稅。

超過指導價百分之十,加徵多少稅收,以此類推,直至完全將利潤轉化為稅收。

使商人無錢可賺,從而抑制商人過度榨取消費者獲得利益,也能一定程度抑制壟斷行為的行成”

“陛下此舉是否會對商業壓制過甚,打擊商人從業動力,畢竟商人追逐利益,無利可圖會不會造成無人願意經商的事情發生”。

“哈哈,多慮了,商賈這個職業,從誕生之初,就從未有人能消滅它。

它是社會形態發展的必然產物,不論如何壓制,它只會去想盡辦法榨取利潤。

尋找一切可利用的制度漏洞獲取合法收益,在你們看不到的地方還會有更多不合法的收益。

所以商業部要嚴密監控市場,及時發現漏洞,及時填補漏洞,無人從商這樣的事,諸位就不必去關心了,那不可能存在的。

只要利益足夠高,這些商賈甚至會出售殺死自己的刀,不要小覷商人的膽量,前朝商賈賣國還少嗎?

結果呢?最後有多少商賈被搶掠屠殺,諸位以為他們會長記性嗎?

不!同樣的事他們還會繼續做,趨利是商人本能。

儒教抑商是政治上的正確,制度上的錯誤,開放商業是必然,只有商品流通才能使錢財流轉,藏富於民。

但是從政治上打擊商業就過了,矯枉過正,商業不能發展,錢財無法流轉只能儲藏,則國家也會出現無錢可用。

所以政治上開放,制度上嚴打,限制規模,限制經營行為,不使商人觸碰管制類的商品才是正確的方法”。

商人不願從商,不存在的,這世界還有什麼地方是沒有被商業滲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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