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露餡了(1 / 1)
商會的物資隊一路向前,碰到的所有物資隊都是一樣的情況。
林鵬有些忍不住了,他找到林百。
“百哥,我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
“二哥,我也覺得不對勁!但又說不出來哪裡不對勁!”
“我之前是從京西路進入涇原路的,哪裡平原較多,不想這個河東路,到處都是森林和山脈。”
“你是說可能會有山賊或者是盜賊!”
林鵬讓林百小聲的說話。
“噓!我也只是猜測而已,如果一會感覺到不對勁,記得趕緊跑,不要在意這些東西。”
“那是當然!出發前林桐也是這麼說的!兩千斤酒而已!”
隨後在林鵬的提議下,林百與林鵬二人假意要如廁,先是來到了路邊草叢。
等了一會之後,隨之跟在了商隊的最後面,並沒有回到之前的位置。
當商隊進入到一段必須穿林而過的山路時,所有人無一例外的全部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一路上相安無事,眼看就要走出森林的時候,還是遇到了山賊劫道。
與往常一樣,山賊命令所有人蹲下。
然後挨個的檢視運送的物資,當檢視到蒸餾酒的車隊前時,某個山賊驚呼道:
“哇!這酒真是香啊!好久沒喝過這樣的酒了!”
看來林桐的酒在哪裡都歡迎,當有第一個飲用了之後,陸續有山賊躲在一邊偷喝!
殺賊頭目似乎有些惱火了,對著那些偷偷喝酒的人罵了起來。
“頭,就喝一點吧!不然這酒到時候還不是被運到那邊!”
“啪!”,那個說話的山賊你被狠狠地抽了一刀背。
“你再囉嗦我就砍了你!別怪我不講情面!”
山賊頭目大聲的罵了起來,這才讓其他山賊規矩了一些。
當山賊頭目經過酒罈旁邊時,聞到了酒香之後,也是瞬間瞭解了他手下的兄弟們為什麼會如此。
可任務在身,他不能因為這些水酒而誤了事。
“列位對不住了!這邊境打仗,日子實在難過。今日裡向大家借些物資,他日等我們富裕些了,必將還給大家。”
山賊的這番話,讓所有人內心不由得嘀咕了起來。
這輩子都沒見過山賊搶劫還會歸還的,商會的人只當是山賊說的玩笑話。
可這些山賊竟然來了真的,他們當中有人竟然拿出來賬簿和筆,一一登記了起來。
糧食來自哪裡,何人捐贈,押運人叫什麼名字,家住何處,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還得是林鵬腦瓜子靈敏些,讓山賊來登記他和林百時,他們撒了個小慌。
並沒有告訴他們自己的真實身份,而是把當日在林家村鬧事的林豐一家登記了上去。
那時候也沒有網際網路,就算有人說謊也無法驗證。
這些山賊就好像拿準了這些人不會說謊一樣,怎麼說怎麼記錄。
等山賊走後,商會依舊繼續前行。
整個隊伍的物資都留下了三分之一,唯獨林家的蒸餾酒一罈不剩。
為此,林鵬找到了此行的負責人。
“米哥,您看我們的酒全部都被搶走了,我和百哥也沒必要繼續往前了。您看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就此回去了?”
被稱為米哥的負責人看了看物資隊,物資被搶掉了三分之二,也不需要這多人跟著。
雖然不給工錢,但還是要管飯和住宿的。
這時候林鵬二人提出離開,正和他意。
甚至給林百二人贈送了五十文銅錢,林鵬高興的接過錢,二話沒說,拿著錢就走了。
在走了二里地之後,林鵬拉著林百在路邊休息了起來。
“百哥,你有沒有發現,這些山賊好像很奇怪!”
“二哥,你還真別說!我雖說是第一次見到山賊,但從來沒見過搶劫還留一些的!”
林百一邊擦汗一邊說著自己的見解。
“是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發現那記錄之人雖然蒙著面,但是我發現他的眼睛和手上的皮膚非常細膩潔白!”
“啊?不會是個娘們吧?女山賊?”
林鵬小聲的笑道,“百哥,你想象力可比我豐富的多!”
“你不是說皮膚細膩潔白麼?”
“我的意思是,他們這些做山賊的,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怎麼會有這樣的皮膚呢?”
林鵬的話語,讓林百開啟了倒帶回憶模式。
“百哥,我不會看錯的!而且那人寫的字我也看過了,相當清秀漂亮!就跟一些書上印刷的一樣!”
“你還知道這些?不是沒讀過書麼?”
“百哥,沒讀過書不等於說是看不懂美醜啊!還有,他那根毛筆我也發現了問題!”
林百看著林鵬,一臉的好奇。
“你怎麼發現了這麼多問題!我一個都沒發現!”
林鵬沒有去接這個話,而是把自己發現的問題又說了出來。
“我注意到他這跟筆的筆桿是紫檀木所做的,至於筆豪是什麼毛,我真看不出來!”
林百一個巴掌拍在了林鵬的背後,大聲說道:
“可以啊!你這眼力勁真的是厲害!你見過紫檀木?”
林鵬點點頭,“我爹有一根沒了筆豪的毛筆,說是祖上傳下來的,筆桿就是紫檀木做的。”
林百突然陷入了沉思,許久說出了一番讓林鵬差點摔跟頭的話。
“二哥,我知道了!這些山賊常年搶劫,生活奢靡,不僅請了賬房先生記賬,還給他置辦瞭如此貴重的毛筆!”
“額!百哥,你這個想象力是不錯的,可惜想錯了方向!”
林百以為自己猜對了呢,正要高興,卻被林鵬的話說的不知道怎麼接。
林鵬知道一時半會跟林百說不清楚,拉著林百就往回趕。
走到最近的榆州後,立即租了一輛馬車,以最快的速度往開封縣趕去。
回頭再看那些山賊,他們躲在了某處深林的最深處。
這裡是他們半年前才弄好的秘密基地,搶來的所有物資都囤放在這裡。
基地裡的所有山賊都摘掉了頭套,這些人皮膚黝黑,額頭的左上角都刺了字。
在宋代,只有當兵的會把名字刺在自己頭上。
“頭兒,確定剛才的商隊是最後一批了麼?”
“是的,根據上面的訊息,當我們劫了運送水酒的物資隊以後,就可以收手了!”
“嘿嘿,頭兒!這酒是真不錯!您沒嚐嚐麼?”
只見這個身高六尺的頭目,脫掉了身上的罩衣,露出了裡面的輕甲,前後的護心鏡上面都寫著“鄉”字。
看來是被臨時徵召的鄉軍,相當於是軍隊中的“臨時工”。
“你們也真是不要命了,這水酒是上面點名要留著的,你們最好乖乖的給我放下!別再動了!”
“頭兒!我們就是喝掉十幾壇,他們哪裡能知道?”
只見這個頭領舉起朴刀,嚴厲的對著周邊的人說道:
“我不是跟你們開玩笑,既然上面點名要留著這些水酒,他們肯定是留意過的,誰知道多一罈少一罈會給你們帶來什麼後果?”
這話說完,還有打算偷酒喝的人,立刻收住了這樣的想法。
“頭兒!這東西就放在這裡?”
“我發現你今天的話格外多!你第一次跟我做事麼?”
感受到了頭目的怒氣之後,這個人也是不再說話了。
“所有人把身上的黑衣脫下,就地掩埋!然後去套上新的外衣,分散回家!到時候上面自會論功行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