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我才不信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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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華就是覺得奇怪。

一身寒酸的大叔竟然挑這麼樣高檔的西餐廳進餐。

這點他有些無法理解。

難道省點錢給自己買好吃的不行嗎?

“您好,比爾先生,您點的菜已經上齊了,祝您用餐愉快。”領口打著蝴蝶結的服務員,彬彬有禮的說道:“您的歌曲很好聽,有機會我已經會再聽你的歌聲。”

眼睛清亮的鬍子大叔,眼中彷彿一直放著光,他看著服務員微微一笑。

不得不說他笑的很紳士。

嘴角揚起的弧度恰到好處,“謝謝你溶斯,吃飯時能看到你,真是我的榮幸,你的微笑給我帶來了用餐的樂趣。”

他一口流利的英語,就好像是土生土長的M國人。

方華對他越來越好奇了。

采薇以前對這個鬍子大叔只是有些印象,並沒有花費時間去了解他。

看到方華對他如此關注。

對他也感了一些興趣。

他也覺得這位鬍子大叔,很特別。

以前只是經常看到他,並沒有過多的注意。

那對清亮的眼眸朝方華這邊看了過來。

正好和方華的眼神相對。

方華微微一笑,並揚了揚手臂。

看到方華揚手臂,鬍子大叔並沒覺得有什麼稀奇,就跟熟人打招呼一樣,揮了揮手。

不知情的人以為他們是認識的。

方華起身走了過去。

“大叔,很高興認識你。”不知道怎麼了,方華就是想了解了解這個人。

對他有很深的好奇。

鬍子大呼說道:“你好啊!小夥子,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他的中文,字正腔圓,吐字特別清晰

“剛才我也聽了你唱的歌,覺得真不錯。”方華道。

“其實我早就看到你們了,感謝你們的認可。”鬍子大叔微笑道。

“既然都是來自華國,不如一起吃頓飯如何?”方華道。

鬍子大叔道:“每天在M國的華國人都特別多,若都邀請我吃飯,我想我會忙的沒時間唱歌,但是我會拒絕其他人,卻不會拒絕你,你給我的印象太好了。”

方華爽朗一笑。

隨後,鬍子大叔端著他的牛排和乳酪,以及半瓶紅酒,來到了方華的餐桌。

采薇和採子安兩人起身微笑致意。

鬍子大叔大方的落座,並沒有客氣的意思。

顯得十分直爽,毫無扭捏之意。

直播間觀眾目睹了這一切。

有人說道:“這位大叔,有點特別啊!”

“我覺得他不是普通的流浪漢。”

“絕對不是因為他來吃西餐而顯得特別,而是他身上的那種氣質,給人的感覺……我竟然有些說不上來。”

“不錯不錯,我若是在高檔的酒店吃飯,遇到這樣的一個人,我也一定會被吸引的。”

“不知道為什麼,我喜歡上了這位大叔。”

“你就是一個賣唱的嗎?被你們誇出花來了,就是一個廢物,掙了錢就來高檔酒店享受,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人,這樣的人很自私,他不會把愛分擔給別人,只顧自己活得瀟灑快樂。”

“不不不,他給我的不是這樣的感覺,而是我覺得他能力特別大,為了某一件事,他放棄了所有,現在他所堅持的,正是他的魅力所在,我並不是說他堅持的音樂,或許他在守護著什麼。”

“他的眼中還有光,還有念想,他沒有被這個糟糕的社會所感染。”

“我敢肯定這個男人絕對不一般,他一定是經歷了某些事情。”

“我從他的眼中看出了他的不平凡。”

方華倒給他了一杯紅酒。

鬍子大叔卻拒絕了,“喝酒的話,會影響到我的嗓子,我是靠這個吃飯的,喝壞了嗓子可是要餓肚子的。”

方華點的菜陸續的端了上來。

然而鬍子大叔並沒有吃他們的菜,只是慢悠悠的吃著他的牛排。

他的叉子使用的特別好,自己切的肉片厚薄均勻。

採子安忍不住說道:“大叔,你可以吃我們的菜,不需要客氣。”

“謝謝!”鬍子大叔點頭,卻沒動作。

西餐的菜品雖然都是一人一份,但有些菜是可以共同食用的。

鬍子大叔也不抽菸也不喝酒。

“大叔,我覺得你的嗓音特別好聽,唱別人的歌不能完全發揮出來,我覺得你應該唱自己的歌曲。”方華道。

鬍子大叔呵呵一笑說道:“我自己不會寫歌,只能唱別人的。”

方華想了想,然後叫來了服務員,借來了紙和筆。

在桌上刷刷刷快速的寫出歌詞,並熟練的在歌詞上方標出音譜。

“叔,你看看這首歌如何?”方華說完。

腦子嗡的響了一下。

叔?

對於這個稱呼方華顯得十分意外。

為什麼脫口而出的是叔?

而不是大叔?

那一瞬間他卻感覺特別親切。

方華忍不住的搖了搖頭,只是喝了兩杯紅酒即便是沒有解酒藥的情況下,他絕對不會醉的。

剛才怎麼回事?

鬍子大叔本伸出的手指,突然顫抖了一下,只是並不是特別明顯,采薇和採子安並未察覺。

鬍子大叔看了方華寫的歌,說道:“嗯!寫的挺不錯,年紀輕輕便由此感悟實在不錯。”

掃了兩眼之後,把寫著歌詞的紙張放到了一旁。

他端起了酒杯,“我覺得為咱們的緣分可以乾一杯。”

他喝的依然是自己的酒。

方華三人端起酒杯,“來!感謝今日的相遇。”

方華忽然發現。

他與鬍子大叔之間其實並沒有過多的話題可聊。

大叔不善談論,問他的時候才會回答一句,一般情況下都是沉默的。

默默的姿態,彷彿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甚至有些時候方華三人都不忍心去打擾他。

直播間觀眾再次討論。

“就這?就這?”

“神級作曲家華哥給他寫了一首歌,他就那樣說了句不錯就放到了一邊。”

“到底懂不懂音樂啊!那可是華哥寫的歌啊!你察覺不到好?”

“流浪漢,你知道華哥是什麼背景嗎?我告訴你吧!現在華哥寫的三首歌曲全部都在新人季的榜前三。”

“包攬新人季榜前三的歌曲都是被無數人認可的,他這樣的牛逼身份專門給你寫了一首歌,你丫的竟然不在意,我都想踹你一腳,你這樣會錯過出名的機會啊!”

“兄弟們,你們就別瞎操心了,難道至今你們還認為這位大叔唱歌是為了賺錢,是為了出名嗎?我覺得他根本不為這些啊!”

“不為這些,那他在街頭唱歌作甚?你別告訴我,他賣唱就是為了來吃西餐,只有鬼才會相信這樣的說法。”

“總之我是看不透這位大叔,一點都看不透,他跟其他的賣唱者,完完全全不一樣。”

寫好的歌曲,對方並不在意,也沒說什麼感謝的話,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一樣。

一直都顯得特別的淡定。

彷彿他遇到什麼事情都波瀾不驚一樣。

方華吃完了,大叔還在吃。

他吃的並不多,而是吃的很慢。

“如果你們吃完有事忙的話,就不用管我了,我還要再待一會。”

方華本想再和大叔說幾句話的。

但卻感覺,他並不想有過多的交流。

於是方華說道:“那好!我們先走了,你的賬我也會一併幫你買了。”

“謝謝不用了,我的餐費已經在進來的時候就付過了。”鬍子大叔笑道。

方華哦了一聲,“你慢用,我們走了。”

“好。”

鬍子大叔起身目送方華三人離開,並沒有多說什麼客套的話。

萍水相逢,簡單的溝通而已。

只是在他透過三樓的窗戶看見方華三人消失在街頭後。

拿著叉子的手,緩緩的放下了。

微微後躺,雙手環扣胸前。

有光的眼睛看向了亮著柔和燈光的頂部,久久出神。

良久之後。

他拿起了桌上的那張紙。

那是方華寫的歌。

他嘴角輕揚,輕輕的笑著。

明明是在笑,那泛著光著的眼睛,突然就泛起了紅色。

那束光,彷彿一下子都訊息了一般。

其實沒有消失,只是被複雜的情緒掩蓋住了而已。

——

“華哥!你還會寫歌?”採子安走出西餐廳,興奮地說道:“你是音樂學院的?”

他見方華對流浪歌手感興趣又主動寫歌,忍不住的猜測方華就是學音樂的。

方華點了點頭,應該算是會寫歌吧!

之所以說應該算是,那自然是因為這些歌都不是方華自己創作的,就是一個文抄公,歌曲自然也是從地球搬運過來的。

只是他成了這個世界的僅有。

“你華哥何止會寫歌,寫的歌都超級好聽呢!”采薇說道。

採子安哈哈一笑道:“華國有句俗話,情人眼中出西施這句話真的不假,在你眼中華哥自然是相當完美的,所以一切都是完美的……”

很顯然,採子安才不會相信方華寫歌有多厲害了。

“其實你華哥……”采薇剛想說出方華是《誰主沉浮》節目組的成員,網路上會有方華很多影片,讓自己弟弟聽一聽排行榜上的那三首歌,他就知道方華有多厲害了。

只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因為她知道,方華並不喜歡把他的身份說出去,就像是不想要那麼多的關注一樣。

或許是為了安靜,或許是根本不需要別人的那種讚美與崇拜了。

試問一下清華大學的學生被三流大學學生羨慕,而洋洋自得,實力差距太大了。

這也是她叮囑過採巖夫婦的話,沒有必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方華是節目的選手。

為他保密,讓他多一分清靜。

“其實什麼啊其實,其實你想說我華哥寫的歌才是最好聽的音樂對吧!”採子安啊哈一笑,“我懂我懂,這就是戀愛的魅力。”

然後他又立刻轉頭對方華說道:“華哥,我並沒有說你寫的不好啊!只是我姐他太崇拜你了。”

方華搖頭一笑,不作解釋。

直播間的觀眾開始無聲的反駁了。

“喂!小安子,你丫的有點飄啊!竟然敢質疑你的姐夫。”

“誰有采子安的聯絡方式,我好想讓他知道方華的真實身份啊!”

“小薇啊小薇,你為什麼不告訴咱弟弟方華的身份呢?讓他聽聽方華寫的歌。”

採子安雙手插著口袋,拽拽的模樣。

忍不住的哼起了歌曲,“我說橋邊姑娘,你的芬芳,我把你放心上,刻在我心膛。”

然後他扭頭說道:“華哥!我唱的這首歌你應該聽過吧!你寫給那位大叔的歌有這首歌一半好我就服你了。”

“哈哈!別看我不國內,對國內的流行歌曲可是瞭如指掌的,對了!最近很火的還有一首歌叫什麼傳說,歌詞特別的拽,旋律不錯,我也很喜歡聽”

“這兩首歌你應該聽過我。”

聞言,采薇的表情十分豐富。

方華插著口袋,不緊不慢的說道:“那兩首歌都是我寫的,還有那首《無價之姐》這些都是我寫的。”

“哈哈哈哈!華哥,真看不出你還有吹牛逼的習慣啊!”採子安大咧咧的性格,說話的時候也不喜歡藏著掖著,就是很坦率。

“那三首歌的作曲人確實是同一個人,但也不叫方華啊!”採子安道。

方華又認真的道:“為什麼用真名,不可以用個藝名嗎?”

看著方華一本正經的模樣,採子安說道:“華哥,你就別逗我了,我比你年輕兩歲,但也不是三歲小孩了啊!能是你說騙就騙的啊!”

方華看了看采薇聳了聳肩,采薇也微微一笑。

兩人都覺得這個時候的採子安顯得很是可愛。

國外的車方向盤在右邊方華開不習慣。

所以今天出門一直都是由采薇開車。

吃過飯後,三人步行到停車的地方。

今天不是特別熱,陽光沒有那麼毒。

但車內的溫度依然很高了。

涼爽的車內空調很快給三人帶來了舒爽的感覺。

汽車緩緩的向著採子安所說的“射擊俱樂部”行去。

那家採子安常去的俱樂部,除了禮拜天之外,上午是不開門的。

今天不是禮拜天,所以下午一點半才開門營業。

昨天在飯桌上採子安就一遍又一遍的重複今天一定要帶方華去射擊館玩一玩。

讓方華感受真槍實彈的魅力。

那就是屬於男人的樂園。

其實,採子安是想在方面畫面秀一下槍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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