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遭受反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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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接到過一個案子,是一個電信詐騙的,一個企業被別人騙了18萬,我拿著正規的協助查詢去當地銀行查資金流向,農行告訴我錢轉到了某市的農行,我說接著往下查,那個農行工作人員告訴我說外地的查不了。我從銀行出來後和受害人溝通了一下,受害人表示他是農行的大客戶,他和銀行溝通一下,一會受害人告訴我可以去查了,我就又走了進去,又找到同一個人,同一臺電腦,就給我查了……”

“這裡還有一個我們單位之前偵辦的一個詐騙案,查到一個物流是從一家公司流出的,詐騙和這家公司無關,但是需要這家公司配合我們取證,於是我單位兩位正式民警,帶著正規的法律文書去了這家公司,到了這家公司以後,公司的法務表示他們不直接和我們接觸,他們只和首都市局聯絡,讓我們和首都市局聯絡接洽。給我的感覺就是你愛什麼刑訴法啥法,到我這就得按照我的規章制度。我們偵辦另一起案件,想看一眼銀行外面照著馬路的監控,銀行以各種理由拒絕,讓我們出調取手續,我們說明我們只是看看,不調取,銀行以各種理由拒絕,最後還是我們領導找到銀行的領導,才給解決了。”

“朋友們,在如今這個資訊時代,爆炸式的訊息輪番轟炸。被新聞媒體以及財富所主導的輿論早就被眼球經濟綁架,我們吃瓜時候很容易把【信度】和【效度】搞混。哪怕搜尋應用跟知百科群屬於說的全是大實話,也未必是這個世界全部的真相啊。我們相信案發時的影片嗎?x相信!目前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影片的來源是經過剪輯和加工的。”

“你們剛才在下面說的那些我都聽到了,那些拿一些道聽途說的見聞、報道說事兒的,是真的沒聽懂沒理解我的意思嗎?我在這裡站著,很多話不方便直接和你們說透。但是,只要你們稍微想一想就明白,我大概想說的是什麼。”

“我想問一下,大家說起來貌似頭頭是道,可是你們到底在現實中和警察打過多少交道?我小的時候,記得那是在初中暑假的時候,我去首都遊玩,那時夏天,公園裡蚊子很多,全身被蚊子咬得慘不忍睹,像被虐一樣。在問路時候,警察一邊不動聲色的給我比劃指路,一邊小聲問我“是不是有壞人欺負你,別怕,告訴叔叔”。好溫暖。這件事一直被我記在心裡,那個警察也被我記在了心裡。雖然他應該早已經退休,而且也並不會讓他有記住我的價值,在大眾眼裡只是警察“應該做的”,連好評都算不上。但是我卻把那一天遇到他的事記了一輩子。就是那一次,讓我以後報考了警察學校,如今穿上了這身警服站在這裡。”

“只不過,我想和大家說。好評現在通常都不出門,但是隻要我們拿起手機一刷,千萬裡之外的差評馬上就會飛奔而來,讓我們應接不暇——所以呢,這個社會就崩壞了?隨手搜了搜一下今年的熱點,壞訊息遠比好訊息多:一女的被老虎吃了,一個小夥子在西瓜棚裡看西瓜結果被一個老大爺給糟蹋了……看到前者,是不是當年的憤怒瞬間被喚起;而看到後兩者,是不是隻能想起事件,情緒卻沒了——籍由外界刺激,負面情緒比正面情緒更容易被喚起,這導致壞警察比好警察更容易被“傳頌”。讓我們再換個角度看。我們從小被教育對“警察”“醫生”“老師”存有敬畏,聖母人設是很容易崩塌的,於是一不小心就是一場大戲。所以,你百度出滿屏的黑警。你憤怒。警察看你跑偏,也憤怒,特麼老子玩兒命時候你擱哪兒呢!所以一直有很多警察現身說法泣血鳴冤。自古以來,泣血鳴冤的,哪個不是兩袖清風、忠心耿耿、我本將心向明月的形象……於如果你覺得不僅網路上,自己周遭也操蛋:醫生沒醫德,警察都是制服地痞,幼兒園老師全是小太妹……那是因為明明在同個平面世界生活,你卻非要俯視眾生。與其抱怨,不如努努力,給自己換個高質量的生活環境吧。

”所以,朋友們,你們弄錯了,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肩負公安行政管理處罰和刑事司法職能,有管理就有服務,毫不客氣地說,政府部門裡目前服務做得最好的就是公安機關,老百姓最喜聞樂見的也就是這一方面。不過,公安機關除了是一個服務機關外,還是**機關,是政府部門裡主要的執法力量,執法意味著強制,意味著被執法物件利益的被迫調整,這個過程很難做到各方面都滿意,由於老百姓也可能同時是執法行為中所涉及到的利益相關人員,加上執法人員可能存在的不規範甚至是違法亂紀的行為,和一貫偉光正的知乎警察比起來,現實中的警察自然是不受待見了。這個不用文過飾非,但需要坦然面對,無需委屈。要做正確的事,更要正確地做事。公安機關從來就沒有將部分群眾對自己所有執法管理行為的理解作為自己依法履職的先決條件,“執法在前,存疑在後”的執法理念也逐漸被接受,對警察隊伍裡的害群之馬也向來都是堅決清理的,所以,相信現實裡警察的形象會擺脫魔化和神化的兩極分化,迴歸正常。對群眾來講,在現實中受到個別警察的不公對待也不要生悶氣,自己的合法權益該爭取還是要爭取,及時保留證據投訴他就是。

“另外,你們片面的看待問題。我今天是帶著任務來的,我不否認。藉著這個機會扭轉一些我們警察在你們心中的固有形象。”

“很多你們現在不滿意的事情,其實我們都分析過。造成那些問題歸根到底就是警力不足造成,這個就是最根本的原因了。關於中國警察占人均比率這些資料我就不說了,我擔心自己把數字記錯了,誤導你們。直觀一點吧,我曾經工作過一個相對比較清閒的派出所,一個轄區13萬人,轄區面積79.2平方公里,而警察只有10個人,隔四天全日值班兩天,而且沒有得補休,遇上星期六日值班你連續十二天沒得休息,再碰上一個星期六日大行動你十九天沒得休息,如此連續工作強度,造就了部分警察的態度問題。這是其一,再次,你們所接觸到接警警察,絕大部分只是一個記錄者,他們的工作任務不是自己能決定的,我看太多人給影視上的警匪片誤導了,常常小貓一兩個人就去查案,而且還是大案要案,太不切實際了,這個誤導是超嚴重的,現實情況就是偵破案件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是整個單位或者部門協作進行,一兩個人是很難很難完成,包括腳踏車被盜這樣的小案件,現在滿街攝像頭,拍到臉不難,但是找人就難,調監控都要半天,看監控找軌跡你以為能快進?一旦錯過時間就白費了,只能一分鐘一分鐘地看,三個街角要三個民警什麼事都不做看半天,好了,找到了,去找人,在這個小區,這這條街,一間一間走訪,起碼要四五個民警一天什麼都不做,都未必能確定,你們自己算吧,一個派出所十幾個警察,為了一部腳踏車分三分一警力一天有多不做事,沒有人會這樣安排的工作,事實就是人就那麼多,時間就那麼多,面前有一宗腳踏車被盜,有一宗持刀搶劫,你是領導,你如何安排?最後,以上腳踏車被盜偵查只是一個小例子,各種小案件發生情況不同,過程不同,但是終歸來講一切案件都是接警者上報,由領導根據手頭工作而決定分配協調各個警察工作,你一兩個警察實際單幹案件能力是很有限,效果很微很微的,這是一個高度群體協作的職業,而理想中想要警察兼顧所有小案件,滿足兩個條件之一即可,一是有足夠多的警力,讓決策層可以合理分配。二是基層單位非常空閒,加上超少的發案率……”

李警官說的洋洋灑灑,還自以為得意。覺得自己這一番說的入情入理,下面群眾應該買賬。哪知道,下面立刻就有媒體記者舉手表示要發言。

拿起麥克風後,那個戴著眼鏡的女記者很是尖利的說:“李警官,你站在上面,先前說的也就算了。畢竟回答了一些實際問題。而現在,你不僅不回答問題,反而說很辛苦,灌雞湯。請問:民工辛苦吧,碼奴辛苦嗎?跑銷售的、餐飲服務員、保安站崗、清潔工人、種田、搬運工,街口擺攤的、賣小菜的大媽、路上推車賣水果的老奶奶…,你們警察這麼辛苦結果每年還有無數人,居然想要謀求這樣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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