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李昂託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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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章李昂1託尼0?

全世界都炸了鍋。

這是真正意義上炸鍋了。

就和當初蘋果是被喬布斯拿出來時候的震撼一樣。

不論是利用網路傳送免費的Imessage;還是能夠堪比卡片機畫素的400萬照片;亦或者是酷炫的觸屏使用方式;還是能夠切水果的水果忍者小遊戲。

它的一切都彷彿是那麼的時尚,科技新穎有魅力,讓人著迷。

在場的媒體人科技人時尚圈,每人都被送送了一份蘋果4作為禮品,以便他們第一時間寫出報道和體驗。

每個人都心滿意足的從釋出會離開。

然後今天晚上他們的手邊擺著小巧精緻的蘋果4,正在思考著應該怎麼樣寫稿子的時候,他們手邊的蘋果4突然震動了一下。

在鎖屏的介面上一條簡訊跳了出來,那個男人用自己的相片作為作為頭像,笑著對他們打著招呼:“嗨,我是李昂,歡迎你關注我的個人頻道。”

!!!!!

所有人全部都懵了。

李昂給我發資訊了。這該不會是假的吧?

他們手忙腳亂,略顯笨拙的開啟了蘋果4。然後在一個託尼沒有過多贅述的APP上找到了訊息的來源。

整個APP非常的簡潔幹練,只有一個人的頭像掛在他們的首頁。

那就是這個世界的唯一真神李昂。

他的頭像後面還有一個小小的金色V字標,看上去既彰顯了他的地位,又彰顯了他的身份。

他只發了一條推文,上面是他自己的自拍照,在沃特公司樓頂那豪華的客廳之中。

在這張自拍照的後面,託尼-斯塔克正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手中拿著一杯美酒比了個耶。

頓時所有得到手機的人都來了興趣。

所有人都無法逃過偷窺名人隱私的快感。

幾乎所有人都在第一時間點開了李昂的頭像或者照片。

只不過讓他們失望的是無論是個人空間,歷史博文還是頭像相簿都只有這麼一張照片。

但是當天晚上就有很多人直接決定要用這一招做明天新聞的頭條,頭條的名字他們都想好了,李昂和託尼的同居生活。

可別以為李昂和託尼的私生活沒人看,事實上因為李昂不近女色,唯一的好友只有託尼-斯塔克這個花花公子,所有人都覺得兩人的感情之中,他應該是1,託尼是個0.

當然這種事情只在一些地攤雜誌和非主流文學之中流傳,託尼和李昂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

只不過今天終於讓這群......這張照片簡直就是鐵證一般。

編輯們興奮的將這張照片下載下來,列印出來,連夜的發到了出版社和印刷廠去。

然後第2天一個驚天動地的訊息震驚了全美。

“聽說了嗎?李昂是1!”

“聽說了嗎?託尼是0。”

他的生意夥伴或者是競爭對手們都在拿這個事情在嘲笑他。

當李昂起床之後才從佩珀那邊知道的這個訊息,這個時候託尼已經穿戴整齊怒氣衝衝的從他的別墅一路開車飆到了他的沃特公司最頂層,推門而入。

看著氣的整個人血管都在跳動,皮膚都變成了紅色的託尼。李昂的憤怒反而並沒有那麼強烈了。

他笑著對託尼說道:“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要組建社交媒體網路了吧?”

“如果你的粉絲不能直接的接觸到你的話,那麼,這個世界的輿論就是掌控在這群不要臉的臭傢伙們的手裡的。他們被資本所掌控,卻又並不完全被資本所掌控。”

“被利益所驅動的他們可是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

李昂的話讓託尼深以為然。

“我們該怎麼做?發律師函嗎?”

託尼和李昂一問一答的功夫,佩珀和娜塔莎女士已經從門外一起走了進來。

她們兩人的臉上似乎在憋著笑,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卻又不太敢笑出聲來,只能隱藏著自己的笑意,對託尼和李昂打著招呼。

“我們打算怎麼辦?起訴這些混賬嗎?”

看到他們兩人臉上的表情,託尼臉上更加的鬱悶了,他煩躁的抓了抓自己的頭髮對李昂問道。

“他律師函和起訴是一定要的,為了我們兩人的聲譽和商譽都必須起訴他們的。”

“你不是明星也就算了,我可是剛剛才簽了一份1億美金代言的合同,他們怎麼敢造謠我的?我商業價值。和你可不一樣。”

聽到李昂這麼說,託尼的眼珠子都亮了起來。

他的臉上散發出陰險而幽深的綠光來:“1億美金以斯塔克公司律師團的能力,他們不賠償10億美金,都別想走。”

“或許可以根據這一次的汙衊,讓他們鉅額負債,反向收購他們的報社和雜誌,作為我們的喉舌。”

李昂在旁邊悠悠的說道。

一時之間託尼和佩珀還有娜塔莎女士都驚訝的看得過來。

“我能夠想到這種事就算了,佩珀能想到這事我也不吃驚,但是你的腦袋到底是怎麼長的,為什麼這麼強的身體還有一副這麼強的大腦。”

李昂笑著隨意的擺了擺手。

“既然事情已經這麼定下來了,那麼接下來就交給你們嘍,娜塔莎女士,佩珀女士。”

既然這件事情幾乎已經確定對方會吃虧了。李昂也就不生氣了,只是靜靜的等待著對方吃鱉的那一天。

就像是美利堅軍方朝他丟核彈,難道他不生氣嗎?

他當然生氣,但是這種事情都是在預期之內的,他都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他能夠怎麼辦呢?難道真的去拿一顆核彈丟到五角大樓去嗎?

那樣一來無異於和美利堅政府真正的開戰,那他之前所製造的演習這塊遮羞布又有什麼意義呢?

豈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他直接在獲得力量的第一時間就去把美利堅政府拆掉不就行了嗎?

他要的是在這個正常的秩序之下獲得正常生活的權利,而為了交換這份權利,他願意配合美軍做一次試探。

而這份交易在美軍丟出核彈之後之後就已經結束了。

如果對方再朝他出手,他的反擊沒有任何人能夠承受。

當他們丟出核彈之後,看到毫髮無傷的,他明白了這一點之後。

李昂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

既然目的都已經達到,那麼為什麼還要生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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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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