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合作(1 / 1)

加入書籤

房間內,吳皆鎮正坐在辦公桌前,手裡拿著筆在面前的牛皮本上記錄著什麼。

他用手指著對面的椅子,對項去之道:“來,先坐下。”

“你平常就在這裡工作嗎?”項去之問,他坐了下來,把手放到辦公桌上。

“哦,這算是調查科的一個聯絡點吧。”吳皆鎮道,他沒有要掩蓋任何事情的意思。

“樓下的那個員工也是調查科的人?”項去之想起那個工作人員。

吳皆鎮笑道,“算是吧,只是試用期,還沒轉正。”

“為什麼要用一家快遞公司來當辦公的地方。”項去之問。

以他看來吳皆鎮這種身份特殊的人,應該需要低調,少和人群接觸,但是快遞卻需要天天和各種人打交道。

“收發快遞需要滿城跑,總能收集到一些有用的資訊。”吳皆鎮說,他從上衣口袋逃出一盒口香糖,拿了兩粒放進了嘴裡,“這可是很有效的情報收集方式。”

“所以,昨天晚上發生的事兒你知道了?”項去之準備直接切入正題。

“你是指……”

“命案,受害者是我朋友,警察說他們被高空墜物砸中身亡,但其實……”項去之停頓一下,從口袋中掏出一團紙,“他們是被人槍殺的。”

他把紙團鋪展開,裡面包裹著三枚銅HuangSe的子彈殼。

“我還以為你是考慮清楚要和我合作呢。”吳皆鎮道,他用拇指和食指捏起其中一枚子彈,“這件事兒我確實知道。”

“我這次來,就是想問你能不能透過這些子彈,幫我找一下兇手的線索。”項去之盯著吳皆鎮,對方似乎完全沒有聽他在說什麼。

“5.88mm槍彈。”吳皆鎮放下了手中的子彈,又拿起另外兩枚掂量了一下,“.375口徑手槍彈……你這是惹到什麼人了?”

“不知道,不過普通人能私藏槍械嗎?”項去之道。

吳皆鎮應該比自己更清楚,槍械在民間管制有多嚴格,除了軍隊和警察誰還能碰到槍械子彈呢。

吳皆鎮一直轉著子彈殼的手停了下來,道:“所以你懷疑我們?”

項去之想都沒想就點了頭,“除了你們和警察以外,我想不出其他任何人可以搞到這些東西。”

“這就有意思了。”吳皆鎮放下子彈,雙手交叉放在桌子上問:“既然這樣,你為什麼不去告訴警察,而是跑來問我?要知道,那個人也可能是警察。”

“他拿的那把狙擊槍……我感覺警察應該不會配備……”項去之想了一下,他對槍械也不瞭解,所以只能求助於吳皆鎮。

吳皆鎮拉開了辦公桌的抽屜,從裡面拿出兩張照片遞給了項去之,道:“這是你朋友遺體上傷口的照片。”

項去之拿起那兩張在很近的距離拍攝的高畫質照片,疑心忽起,“你怎麼會有這些照片。”

“我的工作內容就包括這些。”吳皆鎮的解釋並不能讓項去之信服,“根據現場和傷口以及這些彈殼來看,已經可以確定你朋友是被88式狙擊步槍射殺的。”

“88式狙擊步槍?”

“嗯,軍隊裡確實有裝備,數量還不少。”吳皆鎮道。

他從辦公桌前站了起來,走到靠著牆的一個書櫃前摸索了幾下,從側面抽出一個隱藏的暗格,暗格裡放著一個黑色箱子。

他提起箱子放到桌子上開啟,裡面赫然放著一把狙擊槍、一把手槍和碼放整齊的彈藥。

“我也有。”說著他拿起手槍對準了項去之。

項去之從椅子上跳了起來,霍去病也嚇了一跳,趕緊用魂力護住項去之,“你要幹什麼?”

吳皆鎮把槍在手中轉了一圈,笑道:“開個玩笑。”

“一點也不好笑!”項去之生氣道。

“這裡面沒有子彈。”吳皆鎮說,他卸下彈夾,裡面果然是空的,“我們調查科有部分許可權比較高的人,會配備88式和這把俗稱沙漠之鷹的手槍。。”

“你想表達什麼。”項去之總覺得吳皆鎮話裡有話。

“我之前跟你說過,調查科裡有內鬼。”吳皆鎮把手槍收了起來,道:“在S市調查科的人員中,擁有配槍權的除了我,還有三個人。”

“哪三個人?”

“奇怪了。”吳皆鎮笑了一下,“你就不懷疑是我?”

“呃……”項去之愣住了,但隨即一想,道:“如果是你,我應該進入這裡的一瞬間,就死了吧?”

“昨晚那個人也沒殺了你不是嗎?不然今天你怎麼能站在這裡?”吳皆鎮道,他略帶的調侃笑了一聲,“不開玩笑了,這三個人我也懷疑他們中有一個叛徒。”

吳皆鎮已經直接用叛徒形容調查科的內鬼了。

“能告訴我這三個人的資訊嗎?”項去之問。

“可以,不過這可就代表你答應和我合作,一起調查魂界的事情了。”吳皆鎮道。

項去之低下頭想了一會兒,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找出殺害趙遜和方瑩的人,靠自己是不能調查清楚那人的背景的,現在能幫他的只有吳皆鎮了,於是他道:“好,我答應你。”

“哈哈哈,太好了。”吳皆鎮大喜過望,伸出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項去之握住他的手,道:“現在你可以告訴我那三個人的資訊了嗎?”

“當然。”吳皆鎮很爽快道……

……

…………

從吳皆鎮那裡走出來後,項去之又回頭看了一眼那面“飛毛腿快遞”的招牌。

“他那把槍上一點魂力也沒有。”霍去病道。

“我知道了。”項去之說。

他打車回到了住處,拿出紙和筆寫下了軍方調查科那三人的資訊:

一、劉勇,男,三十九歲,冰點競技***咖老闆,平常就住在***咖四樓。

二、孫致遠,男,四十七歲,S市第三高中,高三六班數學老師、班主任,住在南陽路明德小區。

三、龔雲鵬,男,二十九歲,仲景醫藥公司部門經理,住在永安路槐園小區。”

項去之狠狠按了一下筆尖,趙遜和方瑩生前就住在永安路槐園小區……

他扔下筆,整理著思緒,他打算繼續向鹿晴瑤請假,或者辭去工作,把調查這三個人放在第一位。

但他這麼做,一定會引起鹿晴瑤甚至自己母親和白正卿的懷疑,到時候該怎麼跟他們說呢?

“我看你不如跟你母親實話實說。”霍去病道,他能輕易探知項去之內心的想法,這讓項去之很不爽,因為他根本猜不透霍去病的想法。

項去之很煩惱,“這事畢竟牽扯到了軍方,知道的多了對她不好,”

“我感覺他們早晚會知道。”霍去病道。

“那就到時候再說。”項去之神了下懶腰,然後又拿起了筆,在那三個人的資訊下又加了一條。

“嗯?”霍去病疑惑看著他寫的字,“你這是……”

只見他寫到:“四、吳皆鎮,男,年齡未知,飛毛腿快遞公司老闆,住址不詳。”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