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就是那個LOSER(1 / 1)

加入書籤

公園談話後,我回了公司宿舍,好好洗了個熱水澡,讓自己渾身舒泰,心情暢快。等洗臉刷牙完,這才回了房間,想了一想,決定還是看看墩子都在信裡寫了什麼。

“大不了,不信他那一套。但是,也得了解一下,他是怎麼掉了這麼個大坑裡面的?”

我當即從垃圾桶撿起來那些書信碎片,費了老半天工夫,將它們粘合一起,終於能看到後面的內容。

這不看還好。

一看,卻驚得我雙手顫抖,心裡更生出十分複雜的念頭來。

誰能想到墩子是這麼被迫做這個的?

我懷著百般滋味讀下去。

這書信的字裡行間,除了墩子的血淚汗水幾乎沒有別的!

“十年前,我被迫輟學,被家裡人哄著打工掙錢,不念書也能玩變形金剛,玩小霸王。可不想,這一下子,就做了七年的苦力。變形金剛是能買,可卻要花費一週的工資,根本捨不得。小霸王也能玩,可童年趣味早就沒了,如今的年輕人都是LOL或者王者榮耀。老表,你能想象,別人買個蘋果,小米,華為再不濟也是魅族,玩著榮耀瞧我手上老土的小霸王的鄙視嗎?”

“自三年前起,就下了決心,這輩子只能掙更多錢,絕對不能在被人忽悠,再被人瞧不起。於是,我和村上一些膽子大的,開始四處盜墓。但沒有經驗更沒有技術,幾年下來錢沒有掙到多少,老本卻都賠光。直到這時候,有個意外的機會,有人介紹棺材村的活兒。去了第一趟,雖然被嚇得半死,可掙到手的卻是從前一個月的工資!”

“老表,你不一樣,你雖然家庭很一般,可你父母拼命將你送到大城市。吃好喝好,見識也好。你還讀了大學,儘可以罵我,鄙視我,說我沒有良心沒有道德沒有人性。可我想說的是,活人都艱難,憑什麼不能找死人來發財?再說了,那些賤賣女兒屍體的人,都一定是好人?”

看到這裡,我的心撲騰撲騰地顫抖。

真不知道該恨他,怪他不上進,沒有男人樣子,還是該可憐墩子,先是被父母因為孩子太多,不得不送出去打工,接著被朋友欺騙,最後才不得不走了這一條邪路。

總之,這事情換到我頭上,我敢說,我能做的不見得比墩子好到哪裡去。

但這也不該成為他背叛我的理由吧?

就算要走邪路,靠挖墳盜墓偷女屍掙錢,但出賣我,還想殺我,又算怎麼回事?

“莫非,墩子之後還遇到別的事?”

心下如此一想,我找來衛生紙,擦了擦微微溼潤的眼眶,繼續讀下去。

後面的內容更加觸目驚心。

原來,上次墩子喊話找人對付我,又親自以匕首刺我,其實,這裡面還有別的緣故。

棺材村的規矩,誰負責偷的女屍,就得負責到底。

也等於說,直到老闆一方陰婚結束,大為滿意,給錢後,才算真的完成任務。否則,這過程中,出了任何事情,都得領頭的繼承人和背女屍的苦力工受罰。

但這兩者還有所不同。

西裝革履受罰是受罰,可畢竟村裡人,不會真的太狠心。

但要是我的出現,導致老吳妻子屍體出事,揹她的墩子,就得被村裡人永久除名,不准他再參與這種高利潤工作。而且,還會找他大麻煩。

這信裡,墩子是這樣舉例的。

“半年前,有個背女屍的苦力工,因為路上尿急,加上距離棺材村不遠,就自作主張半路停下。可等他尿了回來,女屍屍變逃走。最後,領頭的繼承人被打了一百板子,那人被割了某部位,並丟到河流餵魚。老表,我希望你過來幫我,憑你的腦子和聰明,我們合作能發財更快的……”

他似乎也感覺我不太可能一起同流合汙,後面的紙張被撕碎,看不清到底寫了什麼。

但即便如此,我也對這事增加不少了解。

此外,對於我們四人合力搞定這事後,該怎麼處置墩子,卻也有了另外的想法。

“他畢竟是被迫,而且還有性命被棺材村的人掌握。或許,下次找機會,將他弄出來,先物理隔離,然後套話當做戴罪立功,李莫北和袁天正兩人,應該不至於非得怎麼痛罰,狠打他的吧?”

“還有這信,被撕碎了後面一部分,卻還能送過來,應該不是墩子自己。說不定,就是那個神秘高人幫忙。看我們兄弟自相殘殺太可憐,就偷了他的信給我,好讓我有個全面判斷?”

心念至此,不管之前我對墩子多少不滿,但想到他這十年也不易,心裡還是有點酸酸的。

最後,決定繼續和李莫北,袁天正配合特訓,但也不能輕易放棄墩子。

當然這個前提,是墩子到時候不會冥頑不靈。

否則的話,我也沒法太聖母,明知他做壞事,做缺德事情,害人害己,卻還幫他,讓他徹底墮落。

“但願老天爺不會那麼絕情,給墩子留點生機。”

我抱著這最後的希望念頭,將這封信好好收藏起來,一看時間不早,明天白天得儘快完成訂單,晚上還得參加特訓,不敢再囉嗦,立時上床睡覺。

一夜無夢。

次日大早上起來,我六點不到就出門,洗漱後往分店那邊跑去。

一來,昨天被拿下位置後換班到早上和下午。

二來,袁天正為了我的事,不惜違揹他自己原則,和李莫北談話,請他一起幫忙,後者也幫過我,自然得拿出一些好的態度。

不求能夠恢復店長身份,可最起碼,吃飯住房的錢也得整出來的。

不然下一個墩子也許就是我了。

出發到了分店,我看到好多熟悉同事也來了,想著大家許久沒有聯絡,怪生分,走了過去,招呼起來。

“許哥,早啊。”

“孟姐,今天吃早飯這麼晚啊,需要我幫你倒水嗎?”

“華仔,你這衣服好帥啊,在哪買的,過兩天帶兄弟我一起去唄?”

我好心好意地招呼一通。

不想,這些人對我愛理不理的,顯然,即便我不是店長身份,不惹得他們羨慕嫉妒恨,可也不見得真的多願意親近我。

對此,沒有生氣,反而覺得很正常。

但讓我有些受不了的是,有個宿舍隔壁的同齡人,竟然為了取悅女胖子財務,人事,以及新來的店長,竟指著這邊說段子。

“你們看,快點看啊,就是那個LOSER,剛被拿下官帽,居然馬上好好表現,他以為他誰啊?又不是餐桌上的紅燒肉,少了他還能不開席?哈哈哈,我覺得,這輩人某人都別想上位。不然,我第一個不服!”

他這話一說出,其他人跟著鬨笑。

唯一沒笑的是陳姐。

而我自己,眼看不受待見,心裡反而平靜更多。啟動車子後,飛快送餐出去,和兩個月之前一樣,忙碌在大街小巷!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