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高科技黑魔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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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撒旦的性格,本就飛揚跳脫,活潑開朗,所以他才會和莉莉絲擦出愛情的火花,繼而被神族所不容,直到驅逐和追殺。就算後來當上了大魔王,那種活躍的本性是無法被磨滅的。

這麼一個又貧嘴又活潑的傢伙被封印了幾千年……那肯定是會更話嘮無誤!

就在撒旦喋喋不休的說話聲中,雷克薩斯和鐵尼格飛快地轉過一圈又一圈的坡道,向著頂層奔去……

“聽我說,首先呢,這副黑魔鎧是可以根據使用者的體型而改變大小和外觀的,你也感覺到了吧,原本我是大魔王,我改變體型什麼的輕而易舉,但最方便我發揮戰鬥力的體積就是三米五左右的高度,所以你先前看到的黑魔鎧也是那麼大。但在你穿上之後,立刻就縮得很合適了對不對?相信我,就算是弄條巨龍過來,它也可以變成一套龍甲。”

“不錯,可是這造型也太……”

雷克薩斯能感到,在幾千年前,撒旦PK光明神的那個時代,這黑魔鎧應該是非常帥氣威武的。但是現在,處處破損之下,穿上這東西簡直就像個撿破爛的。

“你是嫌它太破舊了麼?”撒旦哼了一聲,“在光明神和幾百名天使的圍攻之下,它還能儲存完好就很不錯了!”

“……”連想什麼都能被對方讀出來,雷克薩斯索性就不說話了。

“不過這東西的確很重,在某些時候不太方便。所以……”撒旦在雷克薩斯耳邊說出了一句清楚的咒語,然後就聽見幾聲輕微的響動傳來,厚厚的黑魔鎧自動開始了摺疊。

盔甲下部保護腹部的部分先向上縮了起來,塞進了胸甲的下面,上臂部分的盔甲下滑,咔嗒一聲套在了小臂的護甲外面,大腿上的甲塊也噼裡啪啦地下翻,變成了小腿的外部護甲。就連頭盔,都摺疊成了一個像眼鏡一樣的小東西。

一陣摺疊之後,全覆式的超級重甲轉眼間就變成了輕甲,大腿腹部和上臂的部分,都不再有厚重的板甲,取而代之的是一層魚鱗般的細細密密的軟甲。重甲僅僅護住了一些重要部位,就連重量也變輕了很多。

“不科學啊!”看著跑速陡然快出一截的雷克薩斯,鐵尼格吶喊著。

“真的變輕了?”雷克薩斯感受了一下效果,和之前比起來,現在簡直就是輕盈如飛。

“神族出品,包你滿意。”撒旦說,“還可以更輕一點……”

嗤嗤嗤!

雷克薩斯的胸前,小腿,前臂,微微飄起了幾團輕煙。剛剛摺疊完的輕型黑魔鎧忽然就消失了,他的全身上下自然又是一輕。

“沒了?”雷克薩斯試著呼叫撒旦,這老傢伙不可能把自己變沒吧?

“看你胸前。”撒旦說。

雷克薩斯低頭一看,只見左胸的部位彆著一個徽章,約有半個巴掌大小,樣式簡單古樸,純黑色的底色,上面用金線勾勒出一個簡單的獅頭形狀。至於這小徽章的重量,當然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怎麼樣?夠便攜了吧?”撒旦說,“咒語記好,這三種形態之間,是可以隨便轉換的。輕甲模式會讓你更敏捷,但防禦力也會下降。”

“不錯不……”

唰唰唰!!

幾聲簡潔的輕響,胸前的黑色徽章擴大再擴大,覆蓋了雷克薩斯的整個胸口,像黑色的水銀一樣流動著,流向了他的後背和四肢。

“然後,就給你介紹一些黑魔鎧的附加功能,比如頭盔上的夜視鏡片。嗯,你的面罩上還有一個小小的儲存空氣的魔法陣,可以讓你在水下呼吸,但不能維持太長的時間。”

“實用的功能。”雷克薩斯對水下呼吸的功能不能再讚許,旱鴨子的職業病。

“好,現在看看你的護臂。”撒旦這次直接就控制著雷克薩斯向前飛躍,揮起了手臂,重重地砸向了面前的一堵牆。

砰,一拳之下,牆壁應聲而碎,雷克薩斯卻沒有感覺到一點痛感,只是覺得這樣半空出拳的姿態有點傻氣。

“注意你護臂的造型。”撒旦說。

“造型?”雷克薩斯抬手,翻來覆去地看了看套在小臂上的護臂,這個造型……

“龍?”他脫口而出。

左右兩隻護臂的造型,就像是兩個黑色的龍頭一樣,手從龍的後腦部位穿入,從龍嘴伸出。龍角在護臂的手肘處展開,正好形成了兩根向後延伸的長三稜刺,對著外側的部分還開了刃。

“在你的手指可以碰到的地方,藏著兩個扳機,找到它們。”

“兩個?”雷克薩斯找了一下,果然有兩個細長的硬物。

“大拇指旁邊的是飛索控制器,食指那裡的……你按一下就知道了。”

咔嗒!

雷克薩斯得令,立刻就將兩手的食指一起扣了下去。

噌噌!

兩邊護臂的前段,居然各伸出三個十釐米長的刀刃,中間的刃比兩邊的略長一些。刀尖很銳利,刃背上還有很誇張的鋸齒,看著就像三根爪子一樣。

“再扣一下那個機關,可以把爪刀增加到30釐米長,扣第三下就可以回收。”撒旦的語氣有幾分得意,“這個設計是我向父神提出來的,我用這雙爪子陰死了……不知道多少個天使。”

“……”要不是這句話,雷克薩斯差點忘了和自己聊天的是魔族的上古大魔神。

不過仔細想一下,好像還真是這樣,當敵人普普通通一拳打出去的時候,誰會想到他的護臂鎧甲裡還隱藏著這種機關,更何況是那些腦筋死板的天使。這三條爪刃貼著身體彈出來的時候,殺傷力一定會很驚人。

“你恢復了用魔法的力以後,可以找幾塊寶石鑲嵌在龍眼睛的位置,以後你連魔法杖都不用買了。”撒旦微微一笑,“當然,這得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你恢復魔力,二是你攢夠買寶石的錢……給你二十年夠嗎?”

“……”大魔神的微笑,沒有多恐怖,卻讓雷克薩斯很想把這個魔神揪出來打一頓。

“讓我想想還有什麼……嗯,手套上的尖釘你見過了,在靴子底下也有這樣的設計,用來爬牆或是爬冰川什麼的都很不錯。”

“還有呢?”

“沒了!”撒旦果斷地說。

“魔王大人,你生前用的是什麼武器?”雷克薩斯一臉媚笑地問。雖然天火刃還不錯,但連盔甲都升級換代了,順便把武器升級一下也很不錯嘛。

“我的武器?”撒旦這時候卻是無語了,“你們人類的傳說中沒有麼?你真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啊!”

“好吧……我的武器,名叫命運之矛,在你們人類的語言中好像是叫什麼……隆基努斯槍?”

“隆基努斯槍……”雷克薩斯搖了搖頭,“那還是算了。”

他早就在神話傳說中看到過這把神槍的傳說,雖然那槍的確是神威赫赫,說是撒旦用過的神兵也不為過,但那東西至少遺失了幾千年,想再要找到,那也要花費很大周折。

而且,隆基努斯槍可是一柄騎槍,這種重武器可是要在坐騎背上才能用得起來的,步行根本就耍不開。而騎馬作戰,可不是傭兵雷克薩斯擅長的。

“不過,你想要升級武器的話,倒也有一個辦法。”撒旦想了想,說道:“你手中的天火刃是一柄不錯的魔法武器,雖然現在還沒有附魔,但這點小事我還可以做到。”

“附魔?那就趕緊開始吧。”

“等我附魔成功之後,你只要把魔力輸送到那把天火刃中,它就可以像你那個會玩火的朋友的彎刀一樣噴出火焰了,但是你得等著……”

“夠了!”雷克薩斯差點一個跟頭栽在地上。撒旦明知道他被吸走了所有的魔力,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簡直就像拿個小刀不停地戳他傷疤一樣,難道這就是大魔王的本性?

但撂下了這麼一句話後,撒旦就保持了沉默,也不知是在專心附魔還是在想什麼事情。

六層,轉過去,上坡道,七層……

天花板上的大破洞出現在雷克薩斯和鐵尼格的視野裡,再往上看,還能看到一堆一堆的鐵帽子,聽見依稀傳來的打鬥聲。

“小傢伙,附魔完成了,我也就幫你到這裡了。”這時候,撒旦大人才再次開口了。

“什麼意思?”雷克薩斯一驚,“你不是寄宿在黑魔鎧裡面的嗎?你這是要走?”

“廢話,我堂堂的大魔神,難道還一直跟在你的身邊?”這時候,撒旦總算是有了點魔神的威嚴。

“……”雷克薩斯稍微惆悵了一下,其實他還是挺喜歡這個一點架子都沒有的大魔王的。不過再仔細一想,回到自己的時代以後,天劍老鬼就會出現,再加上一個更老更話多的撒旦……好像以後連安生覺都沒的睡了啊!

“再說了,莉莉絲還等著我去陪,這都幾千年了,總得去敘敘舊吧?嗯,魔族的那群傢伙也會需要我,畢竟是我創造出來的族群,總該回去看看。”

“那你一路走好。”該分別的總要分別,雷克薩斯很快就恢復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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