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正義夥伴(1 / 1)

加入書籤

“和蝙蝠俠作對的人?”酒吧老闆不解的反問,這人提這種問題是要幹嘛?

“我想每個壞蛋都不會想自己工作的時候突然被一隻大蝙蝠踢翻再地,還拿走你的薪資吧。這蝙蝠壞人的對頭會少?”慕秋歪頭道。

“這…難道你想聯合起來一幫人做掉蝙蝠俠?”酒吧老闆一口氣幹掉果汁繼續道,“孩子,你可能是喝多了,真的。”

“額…”慕秋沒好回答,自己的樣子這麼不靠譜嗎?

靠譜,太靠譜了。

就這一個瘦巴巴的,來酒吧喝還果汁的人,去幹掉令所有哥譚的混蛋都恨得牙癢癢的黑暗騎士蝙蝠俠?

“你聽我一句勸,雖然你身手不錯,看樣子也不像是莽撞的人,但那個大蝙蝠比你所想的要厲害許多,想明白了再去惹他吧。”

“不不不,我想你可能是誤會了。”

慕秋把那杯果汁放在了老闆面前。

老闆聽到慕秋的話後,以至於慕秋走了半個小時,他腦子裡還在飄著那神經病般的發言。

“我找反派不是為了聯合起來幹掉蝙蝠俠。”

“而是為了…”

“把他們抓起來讓蝙蝠俠無人可抓!讓這個傢伙徹底退休。”

瘋了…今天不只是瘋了一個小丑,還瘋了一個慕秋。

其實慕秋的計劃也挺簡單。

既然是來到了dc世界,而且是別的超級英雄無法涉足的哥譚。

那麼…

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反正蝙蝠俠不會殺人。

只要讓蝙蝠俠覺得自己真的病得不輕,那麼阿卡姆瘋人院定居可不要太簡單。

小丑不是有哈莉奎茵和笑點兩個美女狂熱粉絲助陣嗎?

那蝙蝠俠也應該有像慕秋這樣癲狂的私生飯。

喜歡抓人,喜歡當罪惡剋星是吧?那我就都給你幹了,讓你無路可走,然後再和你反目成仇,報復哥譚。

到時候住進阿卡姆普通喝湯一樣簡單了…

而且這還不是最終目的。

入住阿卡姆瘋人院基本上必須要犯罪,而當犯罪就很難靠近超級英雄了,萬一後續來個獲取蝙蝠俠信任什麼的任務。不是天方夜譚?

所以慕秋要發揮自己的雙人格優勢。

先讓蝙蝠俠認為自己“生意”被搶了,讓他知道還有一個超級英雄,和他一樣有些同樣地目的。

然後再裝瘋賣傻,做個小丑一樣的超級反派。

最後被抓進阿卡姆瘋人院還能借勢賣一波慘,給如果後期有正派向任務留下伏筆。

天才,十足的天才。

慕秋當晚入住了另一家公寓,沒辦法,再回去給小丑找機會報復純屬腦癱行為。

錢是路上專門釣小混混魚,賺來的,在哥譚這種地方,你大半夜的去巷子裡亂逛,總會遇到搶劫你的人,更何況慕秋這張亞洲面孔,往裡一走簡直就像是母貓走進了公貓窩,那一個個眼饞的喲。都在等待慕秋搶自己...

不得不說在哥譚這地方,放開了幹,還真有點爽。

最賺錢的事情果然都寫在了法律裡,在哥譚這地方,搶混混是來錢最快的,最不用動腦子的活動了。

但慕秋也知道,爽感完全是因為自己作為施暴者的一方才會有這種體驗。

普通人在這裡完全是抖m。

但凡有能力離開,但還選擇住在這裡的人,純屬自己給自己找事情。

哪怕就是布魯斯韋恩的父母,作為四大家族之一的韋恩家族,不一樣是早早就翻車了,被人槍殺?

所以,慕秋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傢伙走進小巷子裡釣魚,一釣一個準。

其實,哥譚這個地方壞人和罪犯如此氾濫是有成因的。

從地理經濟來說,哥譚是一個港口城市,分別是蝙蝠俠父系所在的韋恩家族、緘默所在的埃利奧特家族、蝙蝠俠母系所在的凱恩家族、以及企鵝人所在的科波特家族。

四大家族的歷史可以說和這座城市一樣久遠,哥譚市最初就是由這四大家族建立的,如今四大家族產業遍佈全市,控制著城市的各個領域。

在強力發展重工業衰落後又沒能轉型成功,失業率激增後,街頭巷尾的犯罪率高的嚇人。

但哥譚又作為一個港口城市,所以傷不了它的命脈,人口數量還是很高。

但無論如何,哥譚還是提供不了那麼多的就業崗位,淪為了社會底層的人,諸如可憐蟲這樣的小丑前身,就很容易誤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

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想走,也都走不了,看似哥譚是個牢籠,實際上就算是出了哥譚,這幫人一樣是下水道的老鼠。

鼠人,在美利堅,是見不了光的。

港口多,自然搶地盤的就多。

逐漸演變成了黑幫發展史,比如法爾科內家族,西恩尼斯家族就是著名的哥譚黑幫。

這樣的畸形發展下,窮人越來越多,失業率也越來越高。

富人倒是每天過的很開心。

小到普普通通的一個官員,大到城市的那幫決策者。

基本上沒有一個人是乾淨的。

走私、販堵、洗錢,甚至是倒賣軍火,這裡面都可以看到哥譚官方人員的身影。

當然,其中有一個“奇葩”。

那就是詹姆斯·戈登,戈登警長。

戈登作為哥譚市的警察局長,可以做到不貪不徇私枉法,簡直是一個聖人。

除他之外的官員...個個不乾淨。

所以,這地方從下到上,都已經爛透了,廢掉了。

不過,這只是表面上的情況。

在哥譚的某處,封印這一個叫做巴巴託斯的惡魔。

可以說哥譚現狀,這傢伙得背一口鍋。

甚至因為這個傢伙的存在,哥譚總是灰濛濛的,陰著天,常年下著小雨,就像是長門和小南領導的雨之國的情況一樣。

表和裡都是爛的,黑的。

就這種爛到骨子裡的地方,蝙蝠俠還執著自己幼稚的想法,對壞人一槍不開,好人死了一地,明明每個反派手裡都有著成百上千條人命。

而蝙蝠俠這個傢伙,照樣是把壞人丟進阿卡姆瘋人院這種可笑的地方,沒過多久這幫反派又會捲土重來。

包括小丑對待阿卡姆瘋人院的看法也很有趣,醜爺完全是把這地方當成度假村來看待的,和蝙蝠俠玩累了就進去住兩天,住夠了就自己出來,美的不行。

在這裡做好人,完全是腦子有包。

對這裡有所期待,也是腦癱行為。

不過今晚,這個腐爛的城市,迎來了屬於它的。

新的...

英雄。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