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打死下人(1 / 1)
“請嚐嚐吧!”柳雨煙端著杯子,放在了易冰顏的面前,一副請品嚐的模樣。易冰顏笑著點點頭,還沒有端起來,就聽到外面有人說話:“我說什麼?原來是縣主在這裡招待易姐姐啊。不過縣主怎麼自己動手了?這些事情,在外面家都是女使下人們做的。縣主這麼做,真是抬舉了下人了。要是放在我家,打死了也沒有話說。”
易冰顏皺了皺眉頭,也沒有多說話。程怡,自己之前剛介紹給柳雨煙的,縣主這話,表面上聽起來,是在訓斥下人女使。實際上,卻是在說柳雨煙啊。那什麼,在我們家,就是打死了,也沒有話說。不是在諷刺柳家沒有家教,還說柳雨煙做了下人做的活計,就是下人麼?
但這句話雖然是在諷刺柳雨煙,卻也把易冰顏給罵了進去。她臉色也不是很好。蔣月珊很顯然注意到了易冰顏的臉色,心裡對於程怡的鄙視越發的明顯了。只是她什麼都沒有說,也沒有提醒自己的朋友。得罪易冰顏的是程怡,又不是我,怕什麼?
蔣月珊知道,就是因為剛才程怡在那邊諷刺了柳雨煙。還說什麼鄉下來的土包子,絕對沒有嘗過這麼香的桂花餅。結果到這裡來,那香味就是從柳雨煙眼前的茶壺裡傳來的。顯然,那不知道是什麼茶湯的茶水裡,就是這桂花香味的來源了。
儘管蔣月珊也覺得自己也受到了一點波及,畢竟她也應和了的。但這個時候,誰會記得之前的事情?就算是事後想起來了,那又怎麼樣?誰還沒有個丟人的事情?死死的抓住彼此的把柄?那說道明年都不夠時間了。
反而是程怡,有些惱羞成怒的樣子。這一次,不僅得罪了柳雨煙,這位縣主,別看是小地方來的。但畢竟是得了皇后娘娘的喜歡。就算是皇后娘娘不是真心喜歡,不知道是因為什麼,收了義女。這也是皇后娘娘的臉面,有人敢當面打臉,就會被皇后娘娘記恨的。
皇后娘娘可不是當初剛進宮的時候,此時她已經母儀天下幾十年了。管理後宮多年,在朝中可是很多的勢力的。還有曹家,雖然很多人不喜歡,但曹家的實力,也非同一般。
易冰顏以為柳雨煙會發怒,作為縣主,她要是發怒,要責罰程怡,也是可以的。只是,沒有說得過去的藉口,也不太好辦。這裡畢竟是程國公府的地盤,加上柳雨煙的縣主,也不是衙門,沒有執法的權利。只是,在這個封建王朝,也沒有那麼多的人講究這點就是了。
不過,柳雨煙根本就沒有說話,只是端起自己的一杯花茶,自顧自的喝了一口。發出一聲愜意的聲音,在程怡臉色難看的,以為自己被忽略的時候。柳雨煙突然說道:“哦,這位姐姐,是左諫議大夫家的?”
程怡傲然的點頭,別看你被封了縣主。但你就是個鄉下來的土包子,家裡什麼底蘊都沒有。我程家那可是百年的世家,底蘊深厚不說。我家老頭子還是左諫議大夫,朝中的人,無不給些面子。她傲嬌的點點頭,說道:“家父正是左諫議大夫!”
她話語裡的驕傲,無論是誰都能聽出來。這可不是個小官,妥妥計程車大夫啊。和那些品級不高,但身為御史,就可以上朝的官員不同。左諫議大夫,本來就可以上朝,不是因為本身的特殊。當然了,左諫議大夫這個言官,也是特殊的。和御史一樣,都是可以無論品級,都可以上朝的。
柳雨煙點點頭,程怡還以為對方會說些好聽的話,巴結一下自己。不過是沒有底蘊的偏遠地方的小家族,還是個庶女。肯定什麼偶讀沒有見過,這是來到東京城,見到人就要巴結的吧!別看你是縣主,但你巴結我,我還要考慮一下呢。要是能懟,還是要懟一下的。也讓全東京城的人都知道,我左諫議大夫的女人,也是不受人巴結,是堂堂正正的。
柳雨煙卻淡然的點頭,然後說道:“聽程姐姐的話,你家的女使要是做錯了事,就是打死也沒事。那左諫議大夫家裡,打死了多少女使?我從杭州那種小地方來的,不知道東京城的律法,難道帝都裡,皇城根下,陛下官家的眼皮子底下,女使家丁是可以隨便打死的?你們怎麼處理屍體的?直接拉出來拋掉?還是找一塊墓地,集中埋葬?哦?你臉色怎麼變了?難道,你都是直接扔掉的?那不會變臭麼?”
程怡的臉色何止是變了,她此刻的臉色不只是急了,更是有些怒了。但更多的,還是擔心和害怕。自己一句話說錯了,居然還能引申出這樣的意思麼?我什麼時候打死人了?最多也就是打的皮開肉綻的。可這句話怎麼說?是能說的麼?
可這句話,若是不回答,那不是不打自招,預設了?她著急的看著周圍的女孩,期待這些女孩給她解圍。可惜的是,讓程怡很失望的是,沒有一個人幫她說話。這些女孩,平時都是家裡的嬌嬌女,從來都是被捧在手心裡,沒有被人這麼懟過。所以她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了。與其說了,還沾染上身,她們寧願不說。反正不是她們的事情,影響不到他們。
宋朝的下人分為僱傭和賣身兩種。被僱傭的下人叫僱工,他們是自由人,享有和普通人一樣的人權,性質跟後世的打工者差不多。賣身的下人屬於主人家的私有財產,他們沒有人身自由,社會地位極其卑賤,主人家可以對他們任意驅使、買賣、饋贈。由於主人家對賣身的下人擁有絕對權力,所以在秦漢時期確實有發生將下人活活打死的情況。但是這種事情很少發生,因為下人再怎麼卑賤也是一個人,如果僅僅是一言不合就打死下人,那這主人家心裡該是有多扭曲?而且從自身財產方面考慮,下人死亡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但這個現象,從唐朝開始,就有了改變。從唐朝開始,法律明文規定不允許主人家打死下人,否則就要受相應的處罰。按照《唐律疏議》中的規定,主人不經官府而擅殺奴僕需要受杖刑,如果奴僕本身沒有過錯被殺死,主人還要被罰徒刑一年。雖然這點處罰在我們今天的人看來還是過於寬鬆,但在當時已經算是人權方面的重大進步了。
進入宋朝以後,主人家和下人的關係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講人權的封建王朝,沒有之一。奴僕這個古老的職業到宋朝算是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翻身。宋朝法律規定不許進行奴僕交易,所有奴僕都是具有獨立人格的自由民。因此,奴僕與主人家不存在人身依附關係,而是經濟意義上的僱傭關係,法律將這些奴僕稱為“女使”、“人力”。僱傭奴僕必須訂立契約,寫明僱傭的期限、工錢,到期之後,主僕關係即解除。為了防止出現終身為奴的情況,宋朝法律還規定了僱傭奴僕的最長期間為十年,一旦超過這個時間,僱傭關係就自行終止。當然,這種賣身奴僕制度瓦解並非一蹴而就,在北宋早期,社會上還存在不少賣身奴僕。但即便如此,主人家的也不能對奴僕隨意進行處罰。有這麼一個案例可以解釋當時的主僕關係:“景德二年(1005),駙馬都尉石保吉不時請對,言僕人張居簡掌私財,誘所侵盜,願賜重責。上曰:自有常典,豈可以卿故法外加刑?”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駙馬都尉石保吉向皇帝上奏說自己家裡的僕人有偷盜行為,請皇帝允許他對僕人進行重罰。皇帝卻回覆說:偷盜自有國家法律可以處罰,豈能由你外加私刑?石保吉是宋太祖趙匡胤的女婿,衛國公石守信的兒子,地位非常尊崇。他想要處罰家裡一個犯罪的下人,還得向皇帝去請示,結果還被皇帝給駁回了,由此可見,宋朝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嚴格的。
所以,此時程怡根本就是騎虎難下了。誰知道,一句諷刺別人的話,居然被人挑到了漏洞,說的程怡都不知道怎麼辦了。其他人雖然沒有說話,但卻看柳雨煙的眼神都變了。這哪裡是一個鄉下來的土包子?這言語犀利的,不像是個閨閣女子,反而像是朝堂上的相公們了。
易冰顏見狀,內心嘆息一聲。她是知道的,柳雨煙此人雖然年紀小,但見識不小。光是一個張妙清的關門弟子,這個身份就不能欺辱了。再說,人家不管怎麼來的封賞,那封號縣主總是真的。你這麼打臉,是覺得皇后娘娘的臉面好打?還是覺得自家的實力扛得住皇后娘娘的怒火?簡直是不知所謂了。但那句話怎麼說的,程易兩家是多年的世交,程老大人也是個謹小慎微的性格,怎麼偏生生了個這麼說話不經腦袋的女兒?如果不管管,遲早會惹出事情來。這麼想著,易冰顏看著柳雨煙,露出一個笑臉:“柳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