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再次進局子(1 / 1)
短短的時間,顧雲汐二次進局。
她趕到警局時,警官有些眼熟,依舊是上次那一個,看到她眉頭皺了皺,臉色不太好看。
“顧雲汐吧,跟我過來。”
冷冷撂下一句話,小警察轉身就走。
顧雲汐有些尷尬,走進,看到裡間垮著一張臉的姜喬喬。
她快步走到人面前,將帶來的外套蓋在她臉上:“到底怎麼回事?我不是送你回家了麼。”
姜喬喬嗚嗚的將人抱住,哼哼唧唧道:“汐汐,有人欺負我!”
一旁,跟著過來的其他人看她的轉變,臉都綠了。
到底是誰欺負誰?
小警察也皺了眉,指了指角落裡坐著正在痛呻的男人:“你朋友把人打成這個樣子,還不願意道歉,態度非常惡劣。”
顧雲汐轉身一看,嚇了一跳。
男人臉被打成豬頭,身上衣服東破一塊西爛一塊,整個人已經直不起身來,他也抬頭看過來,鼻子裡同時流下兩行血色。
顧雲汐:“……”
姜喬喬抹著眼淚,手縫裡衝她眨了眨眼。
顧雲汐清了下喉嚨,很快開口:“喬喬不是不講理的人,能氣得她動手,肯定是他做了過分的事,罪有應得。”
小警察沉聲:“再過分也不能動手,這是法治社會。”
男人的朋友也趕緊附和:“這還不叫不講理?我朋友只是想請她喝杯酒!再不道歉,我們就告她!”
“對,我們要告!不知要告,我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你們都得承擔,一分都不能少!”
“安靜!”
“吵什麼?”
兩道聲音同時響起,第一道來自小警察,後一道出自身後。
顧雲汐轉頭看去,驚訝:“你怎麼在這?”
莫思凡站在不遠處,身上衣服難得狼狽,袖口處一大灘溼了的痕跡。
他擰了下衣袖,有心想要脫下來,想到裡面穿的衣服,只能放棄。
眉頭皺了皺,有些煩躁。
這個時間點,他本該美人在懷,溫香軟玉。
再不濟也該在家裡的大床上,自由自在。
就因為多管了閒事,大半夜來這種地方。
姜喬喬是顧雲汐的朋友,顧雲汐讓秦牧池魂牽夢縈。
他看在秦牧池的面子上,這筆賬,他都得按在秦牧池的頭上。
揉了揉眉心,他表情勉強好了點,上前:“是我陪她過來的。”
顧雲汐左右看看,想不通他們是怎麼走到了一起,什麼時候這麼熟了。
姜喬喬雙手合在身前,給了個眼神,示意以後再解釋。
“我說,你們聽沒聽到我們說話?!警察叔叔你看,他們還閒聊起來了,我們要告她,告那個女人!”
一旁,受傷的男人又哼唧幾聲,他朋友配合的嚷起來了。
“吵什麼?”莫思凡又說了聲。
耽誤了一晚上,他已經沒了耐心,往旁邊讓了讓。
這才注意到,他身後燈光暗處,還站著一個人,西裝革履戴著副細邊眼鏡,一副精英的樣子。
莫思凡指了指:“我的律師,有什麼事你們跟他談。”
律師適時的上前,遞過一張名片:“敝姓張,接下來就由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和你們解決這件事。”
那堆朋友中,矮胖的一個接回來,看都沒看就罵道:“律師?裝什麼大尾巴狼,今天就演算法官來了,那也是你們的責任沒跑!”
他的身邊,另一個人無意瞄了眼。
當看到上面的字樣時,他突然怔了瞬,臉色白了白。
他拉著矮胖的胳膊:“你給我先閉嘴!”
“你發什麼毛病?”矮胖被一拽,臉紅脖子粗,直到另一人將名片懟到他臉上。
矮胖臉上青紅交加,登時熄了聲。
莫思凡呵了聲,意料之中的反應。
側過頭,他看著顧雲汐:“我先送你們回去。”
後者還沒開口,小警察在一旁正義凜然的開口:“事情還沒解決,你們誰都走不了。”
“不,已經解決了,”張律師微微笑,轉向那一堆朋友:“你們覺得呢?或者有什麼訴求都可以開口,我會代表我的當事人給你們答覆。”
矮胖男人嘴巴開了開,半晌才搖頭:“沒事了,我們沒有訴求,今天都是我朋友酒醉多事,小姐姐對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姜喬喬抬了抬下巴,偏了頭沒應。
小警察眼睜睜看著這態度的轉變,沒法阻攔,只硬邦邦的語氣對著顧雲汐:“顧小姐,這些東西麻煩你帶回去,好好看看,對你有幫助。”
說著,他把手裡的袋子遞過來。
顧雲汐隔著袋子,已經看到幾本書,封面上“遵紀守法”、“好公民準則”等等字眼。
她眉心跳了跳。
十分鐘後,顧雲汐帶著姜喬喬離開。
警局裡,受傷的男人像是恢復了點精神,起身不善的語氣:“你們怎麼回事?被一個律師嚇到了?!”
“閉嘴吧你,你知不知道剛剛那是秦氏的人!”
那張名片被扔到他臉上,上面印著的是秦氏法務部御用律師的名字。
那個人能輕鬆叫來秦氏的御用大狀,身份絕對不簡單。
男人靠著牆,紅腫的臉上,一雙眼睛陰鷙無比:“秦氏怎麼了?別忘了我可是剛進的傅氏!那男的說不定就是個小職員,看你們那慫樣,媽的,等著,我一定搞死那女人!”
……
回程的路上,顧雲汐自己開車帶著姜喬喬,後面莫思凡一路跟著她們,等她們進了小區,才掉轉車頭走人。
車子駛進地下車庫,顧雲汐熄火,下車進電梯。
姜喬喬亦步亦趨的跟著,電梯門一關,她搶先一步開口:“先別問,我有另外一件事要跟你彙報!”
顧雲汐皺了皺眉,看她臉上妝花的模樣,聲音也軟了軟:“什麼事?”
姜喬喬清了下嗓子,聲音有些鄭重:“我無意間聽到莫思凡的朋友說,傅氏準備撤資金球。”
顧雲汐臉色瞬間淡了下來。
她之前收到的郵件,傅氏準備中斷合作,但僅僅是不再繼續簽後續合同。
這和撤資的概念完全不一樣!
哪怕要違約撤資,也要立刻結束合作,金球現在的狀況,根本扛不過去這一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