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章 蜜蜂遮擋攝像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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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之後,警察來到了魚鋪,先是探勘現場,拍照取證,再問我丟了什麼東西。

我說東西倒沒有丟啥,偷了我的一本書和印章,但鋪子裡面的觀賞魚和其它物品被砸了不少,有好多珍貴魚種,損失了幾萬塊錢。

警察聞言,皺眉了:“丟失的是啥書和印章?”

我回道:“珍藏版的《金瓶梅》和我雕刻的私章。”

警察:“……”

我說道:“這玩意兒其實不值太多錢,但我的魚鋪損失這麼大,大白天的竟然敢幹這事,實在太猖狂了,應該可以定為入室搶劫吧?理論上是不是應該判十年以上?”

我特麼現在心裡想的就是把那傢伙給送進去。

警察顯然比我專業多了,他想了一想,回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因為你的魚鋪當時沒人在場,定義為入室搶劫不大合適。我個人認為,如果找到了他偷你東西的證據,應該定義為入室盜竊。如果沒有掌握到你丟失東西的證據,應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證據確鑿的話,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靠!

有點大意了!

我當時人應該待在鋪子裡面,假裝不敵,被他搶了東西,那性質就完全不一樣。這下可好了,從十年有期徒刑變成了三年,實在是不解恨啊。

看來平時還得多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

我回道:“我明白了,那請趕緊定損吧,多謝多謝!”

警察瞅了瞅我,神情無比猶疑地問道:“我怎麼看你家裡被砸了,好像顯得還挺高興的?”

這警察眼睛可真毒!

我頓時被嚇一跳,忙不迭擺手說道:“哪有啊!不過,我這人生性比較樂觀,財物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砸了可以再賺!我之所以高興,是因為幸好當時家人全不在鋪子,沒有出啥事情,古話說得好,小禍當福麼!”

警察聞言,點了點頭,說道:“你這心態很不錯,咱們先做個筆錄吧。”

我配合做完了筆錄,定完了損,警察問我附近有沒有安裝攝像頭。

這一問,我突然想起來了,在魚鋪門口,我以前安裝過攝像頭,趕忙說門口就有。

我心裡既好奇又有些忐忑,非常想看一看來魚鋪砸東西、偷書和印章的人到底是啥樣子。

可出了門口一看,不僅我驚呆了,幾個警察也驚呆了。

門口的攝像頭上,密密麻麻布滿了蜜蜂,將攝像頭全給遮得嚴嚴實實的。

警察趕緊去房間電腦裡調出了儲存影片來看,一看之下,發現在十點之前一切都正常,十點左右,突然飛來了大量的蜜蜂,將攝像頭給徹底遮擋住了。隨後,我們便聽到了鋪子門被橇開的聲音,十幾分鍾之後,開始聽到裡面哐幾哐幾的砸魚缸的聲響,從聲音來判斷,砸魚缸的人顯得非常之憤怒。

我心中大呼臥槽!

這王八犢子夠可以的啊,竟然還能夠驅使蜜蜂遮擋攝像頭!

警察估計也從來沒見過如此奇葩的作案手法,看完影片之後,眉頭緊皺,問我:“你平時到底得罪了什麼人?養蜂的?這怎麼還整得像小龍女一樣,還能驅使蜜蜂呢!”

我回道:“我哪兒知道啊!警察同志,我從不喝蜂蜜……也許他主業盜竊,業務演魔術的……但不管怎麼說,這可是嚴重得刑事犯罪,你們一定得幫我逮住那犯罪分子!”

警察再次踏勘了一遍現場,鎖定了證據之後,走了。

待重新收拾好魚鋪之時,已經快到晚上了。

我的手機突然響了,打過來的是一個陌生電話號碼。

對面傳過來一聲翁聲翁氣的聲音:“左易?!”

我一看來電顯示出來外地的號碼,反問道:“丁師叔,《金瓶梅》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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