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換換心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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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本就對世界產生懷疑林浩,更迷茫了。

吳氏莊園一案,對於其他人來說,或許已經結束。

但是對於林浩而言,恰恰是個開始。

林浩獲得隱身能力之後,心中的念頭已悄然發生改變。

人要有追求。

以前追求暴富,求得生活安定。

現在錢花不完,整日吃喝玩樂即可。

但是安逸過後呢?

林浩知道自己不該是如此懶散的,只知道享受。

應該乾點什麼。

比如......找爸爸?

雖然這三個字看起來有些幼稚,但是在自己身上發生的種種。

以及各種系統的出現。

林浩都迫切的想知道為什麼。

系統為什麼會出現,這世上真有平行時空存在?

真有另外的可供人類生存的星球?

林長壽到底在做什麼,身處什麼危險當中?

這是世界到底是不是真實的,本質是什麼?

林浩這段時間,一直在想這些,想知道答案!

“兩個黃鵬鳴翠柳,你還沒有女朋友。

雌雄雙兔遍地走,你還沒有女朋友。

一江春水向東流,你還沒有女朋友。

突然,正在庭院中禪坐思考的林浩,手機響了。

看到是熟悉的號碼,林浩微微一笑。

“喂,林浩哥。”

“小偉!好久不見啊。”

“是哈林浩哥,咱們都兩年沒見了。

你上大學,就回來過一趟,上次看到你還是車站匆匆一別。”

“哈哈哈,小偉,怪哥,學習忙,又要工作,沒能回去。

不過你放心,過兩天,我就回去。

到時候,給你個驚喜!”

“哥,你要回去啊?

不用,我來魔都了,都找到工作呦。

你在哪,有沒有時間過來,我好看看林浩哥變沒變。”

聽到小兩歲的發笑來魔都了,林浩頓時激動。

發小不聲不響,居然都找到工作了?

林浩猛地鼻子一酸,發小知道自己生活拮据。

連來魔都都不來找自己,而是找到工作才來。

真是......

就這一瞬間,林浩對世界懷疑、找爸爸什麼的想不通問題。頓時拋諸腦後,一瞬間神清氣爽。

見發小,換換心情!

要見發小,林浩非常非常激動。

從他花裡胡哨,被林青吐槽騷包的形象就可以看出來。

油光鋰亮的頭髮和皮鞋上下交相輝映,中間名家設計的衣褲,盡顯奢華。

配合英俊臉龐,走出去,帥到被人砍啊!

“哥,打扮的這麼隆重?

自從吳氏莊園那件事之後,你就沒出過門。

你這是要去見誰啊?

不會是揹著嫂子,相親去吧?”

林青吐槽在鏡子前“搔首弄姿“,揣摩自身形象的林浩。

林浩心情大好,擺弄紐扣和衣領,“小丫頭片子,你懂什麼。

我是去見發小,從小到大光屁股長大的夥伴,懂不?

你哥我都兩年沒回老家了,可想死他們了。

過幾天,我會回去一趟,你有沒有興趣跟我一起?”

“是見發小嗎?”小青嘟著嘴,若有所思,“我倒是想去哥哥的故鄉看看,不過在此之前,我能給你提個意見嗎?”

“說。'

林青上下打量林浩,靈動的眼眸上下轉動:“要見發小,你穿這身可不行。”

林浩停嚇選擇領帶的手,疑惑問道:“為什麼?不夠帥?還是說搭配的又錯了?我看挺好的啊......“

林青看著木訥表情的林浩,撲哧一笑:“每說你這身衣服不行。

重點不是這個!

我問你,你要見你發小,你發小混的如何?”

“嗯.....他應該......挺不好的。

不過,這都不是事!

有我在,我一定讓他飛黃騰達!”

發小,小偉高中畢業,打工都兩三年了,一直沒聽說出什麼成績。

小日子過得,應當是一般。

林浩有心幫他,心中有一份霸氣,我的發小,必將成為人上人!

“我相信以你的財力,幫任何人都不是難事。

但是,幫人,也有方法的。

錯了,容易好心辦壞事。

我上上上一個保護的老闆,就是怕他侄兒殺他,才請的我做保鏢。

至於他侄兒為什麼要殺他?

道理很簡單,遺產分佈不均。

發了財的二叔,把財產分給在鄉村的大哥的三個兒子。

結果呢。

三個孩子都自持重要,貪心,覺得父親和二叔分的不對。

都希望分的多一點。

結果,鬧出了人命。

最後呢,富豪一氣之下把錢全捐了,一毛錢也沒留給侄兒。

其實,那三個鄉村生活的侄兒,只要都保持心態平衡。

按二叔意思分,哪個不能分上十個八個億的?

以後一輩子衣食無憂!

可惜,可惜。

林浩聽著不斷點頭,大有感觸,好似領悟了什麼心得。

一回頭,想到自己給至交好友安排工作。

劉二蛋和費晉都不如王鐵柱,蘭姐更是沒讓自己幫忙,憑能力去了家外企實習。

瞬間,林浩想到了那次去柳氏集團,劉二蛋曾私下說過一兩句抱怨。

現在看,莫不是劉二蛋他們心態失衡了?

憑什麼王鐵柱就是董事長?

他們就是小小部門的小經理?

林浩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有這樣的想法,但是此刻,他知道了這個情況。

那就有必要留意這點了。

因為,大學四年,就交了這幾個朋友。

別到時因為自己的安排失衡,大家一拍兩散,就不好了。

未免未來後悔,這件事還得儘早去探探。

“小青,一語驚醒夢中人,多謝!我現在就換衣服。”

林浩眼神空洞,陷入思考,不急不慌的脫去一身名貴衣衫。

在五十多平米的衣帽間裡,找到了唯一一套以前穿的衣服。

是一套暗灰色衛衣,大三,入秋的時候,天氣微涼,一咬牙,花了一週的生活費買的!

選色也有講究,林浩摸著僵硬的面料,泛起回憶。

清楚地記得當時的心態,買厚一點,眼色深一點,這樣可以穿久一點。

真是時過境遷,恍如隔世。

明明是去年,感覺像是過了一輩子。

“就穿它吧,見小偉正合適。”

林浩笑著穿上曾經欣喜了一個多月的新衣服。

見發小,必須慎重。

小偉不知道自己現在暴富,假如穿的和帝王一樣。

兩人之間難免生疏起來。

林浩以己度人,假如自己見多年未見好友,在自己還是貧困狀態,對方卻是穿西服打領帶,開著豪車。

自己多少會自卑,會不自覺低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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