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獵人酒吧(1 / 1)
獵人酒吧,外形依照酒桶形狀打造,在黑市中,可以說除了丹醫坊外,就這裡最為有名。
此刻,酒館門前人來人往,顯得有些喧囂。
據傳,酒館背後相傳有一位軍政大佬支援,裡面同樣採用了科研院的特殊設計,二十四小時光亮如晝,加上這裡的酒物美價廉,所以深受荒野獵人的喜愛。
幾乎所有荒野獵人在外出或者在歸來時,都會來這裡美美的喝上一杯。
葉陌進入裡面,穿著黑袍並不顯得引人注意,周圍人來人往,很多人都是黑袍打扮,這些黑袍人中,除了少部分因為個人原因不想暴露身份,更多的黑袍人則是隱蔽了身份,來此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
獵人酒吧的情報交易佔據了整個基地近乎百分之八十的市場,包括了基地市和荒野中大大小小的各種事情,有些情報洩露出去,容易遭人記恨,所以一般人販賣情報,都會遮掩住身形,以防惹到麻煩。
在一處單人座上坐下,葉陌招來酒保,點了一杯蜂蜜水,濃郁的香氣讓人腦清目明,變異蜂群的產物並不比普通酒類便宜多少,小酌一口,身體內甚至有絲絲暖流回轉,讓人不得不感嘆異變後這個世界到底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片刻後,同樣有一個黑衣人來到葉陌旁邊坐下,點了一杯清水,猛地喝了一口,之後手指放在吧檯上輕輕敲擊,三長兩短,之後用手指沾了沾杯子中的水,在吧檯上極為簡單的勾勒出一朵玫瑰圖案。
葉陌見此,目光一凝,沒有說話,只是在同樣在吧檯上勾勒出一枚葉子。
黑衣人微微點了點頭,隨手將一件薄薄的黑色包裹放置在桌上,一言不發地抽身離開。
整個過程中,兩人都沒有開口,行動顯的隱秘。
葉陌拿過包裹,心中一定,卻沒有急著拆開。這是他向情報獵人訂購的異種資訊,雖然不會太過全面,但市面上流傳的異種,應該都有記載。
得到這份資料後,葉陌放鬆身體,愜意享受蜂蜜水的同時,他微微凝神,仔細傾聽著耳邊傳來的各種嘈雜的聲音。
“隊長,能借我點錢嗎,我三叔意外葬身荒野,遺產中有一本基礎槍法,我想去買一杆白蠟槍桿,做把趁手的兵器,以後在荒野面對異獸也好多一份應對手段。”
“小劉啊,槍法本來就難練,你照著一本基礎槍法能練出什麼名堂來,年輕人不要異想天開,基地中雖然也有人短短几個月內進步飛快,練就一身犀利槍法。但人家有權有勢,每天都有專業團隊喂招,分析套路,是咱們這些泥腿子比不了的。不過你若實在堅持,我也不好打擊你的信心,這樣吧,江湖規矩九出十三歸,等會你隨我到家裡取錢……”
聽了隊長一席話的年輕人慾言又止,幾番猶豫,卻又拉不開面開口拒絕,最後只能默默同意了隊長的要求。
“上酒,上酒。不要怕爺沒錢,今晚爺要一醉方休。”
醉眼朦朧的大漢從身上掏出一把零碎的糧票,服務員仔細清點了之後,僅是端來一杯最為廉價的白酒,被身前擺滿酒杯的大漢一飲而盡,而後竟然嗚嗚的哭了起來。
“嗚嗚~都怨我,要不是我執意探索那片紅色草灘,就不會招惹到那些異種螞蟻,隊長你們也不用死,我真該死。”
……
“你再好好看看,這株草很不凡,造型奇特,生長在一面山峭上,為了採摘到這株草,我甚至摔斷一條胳膊,我家裡人在等著它救命,它怎麼可能一文不值。你是不是想壓價,沒關係的,我可以便宜點賣給你。”
打著石膏的斷臂少年歇斯底里地對一名富態中年人發出質問,面對中年男人索然無趣的態度,少年絕望中露出一抹瘋狂。
“這只是一株普通的穴峭草,生長在懸崖峭壁並不罕見,並沒有什麼實用價值,而且軍方早已有過記錄,認定這種草並沒有什麼實際價值。如果你執意認為它是寶貝,那就帶著它去找別人吧,我是絕對不會收購的。另外少年人要學會冷靜,有時候一時衝動犯下錯事,也許可能會禍及家人。”
中年男人淡定地將草丟換給少年人,手指在桌上敲了兩下,身後頓時走過來兩個虎背熊腰的大漢,虎視眈眈地望著少年人。
最後,少年在一片死灰中落寞離去,眼中充滿絕望之色。
葉陌默默將那株草的模樣記在心裡,這些都是非常寶貴的資訊,可以讓他在荒野避免一些低階錯誤。
從懷中拿出所剩不多的一張十斤的糧票,手一抖,糧票頓時準確無誤的落入少年的口袋中,葉陌喝了一口蜂蜜水,神色不變,繼續傾聽周圍的資訊。
這一幕被中年人看在眼裡,望了葉陌一眼,卻也沒什麼表示。
這世上,好人與壞人與他無關,他只關心自己的生意,關心是否有利可圖,至於其他的,在他看來並不重要。
葉陌在酒館中一直坐了三四個鐘頭,酒館內的人來了一撥又一波,一開始他還能憑腦子記住一些需要注意的細節,但後來卻不得不動用書本,記錄下大致的事項和一些珍貴的異種毒蟲之類的。
看著手中厚厚的筆記,加上懷中那份異種資料,葉陌心中稍安,雖然荒野中的危險瞬息萬變,但至少他有了準備不是?
收拾了一下筆記,葉陌看了看時間,也準備離開。
現在這個時間段,瘦猴應該已經帶著藥劑在監獄中等待,那裡面居住的都是一些窮兇極惡之輩,回去晚了,若是有人打那批藥劑的注意,恐怕還要多生出一些事端。
在服務員禮貌的恭送聲中,葉陌付了帳,拿著筆記往外走。
不過就在這時,酒吧角落內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
這讓葉陌微微變色,想了想,他沒有著急離開,反而圍了上去。
酒館的背景很深厚,規矩自然嚴格,幾次有人在此鬧事,下場都是雙方被打斷手腳,直接扔出基地,餵了異獸。
此時又見熱鬧,許多獵人甚至連酒都顧不上喝,一窩蜂的圍了上去。
“你想吃這塊蛋糕?可以,不過我鞋子有點髒,如果你能幫我擦乾淨,我可以把蛋糕送給你。”
人群中間,一個衣著華貴的青年手中拿著一塊蛋糕,淡然的望著身前一個五六十歲左右表情呆滯的老年人,眼中閃過一絲異色。
見人都圍了上來,青年不以為然,反而大大咧咧地扯來一張椅子坐下,擦得蹭亮的皮鞋伸到老年人身前,一副有恃無恐的模樣。
“漬漬,是個世家子,難怪敢在酒館鬧事,就是不知道他背景有多深,若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庶子,恐怕討不了好。”
“我好像認識他,是金家一位公子。叫金聖,身份不低,有金家撐腰,整個基地都能橫著走,看來這老頭倒黴了。”
“這老頭是個傻子吧,我說呢,竟然不長眼,討飯討到金公子面前,活該他受罪。”
一些人議論紛紛,看出那名老者明顯精神有些問題,饒有興致的期待著事情的發展。
還有一部分人露出失望之色,只是一個乞丐乞食,算不了什麼大事,真不知道這些世家子怎麼想的,竟然拿一個傻子消遣。就算是他們,也覺得太掉價了。
不過人群中有一小部分人卻面露凝重,不言不語,默默望著事情發展。
“怎麼樣,想吃嗎?”
金聖掛著淡淡的笑容,如同主宰般俯視著乞丐。
“餓……吃。”
乞丐聲音沙啞,含糊不清,直勾勾的望著蛋糕,想也不想的伸手朝著蛋糕抓去。
金聖見此,突然露出一絲戲弄之色,手掌輕輕一翻,輕描淡寫地將做工精緻的蛋糕隨手丟在地上。
“真是可惜了,這一塊蛋糕上的蜂蜜取自荒野,就這個一小塊,最少需要五十斤糧票呢。”
金聖輕聲嘆息,似乎很惋惜,而後望向老乞丐,隨意開口道:
“你不是喜歡吃嗎,現在這塊美味的蛋糕屬於你了。地上很乾淨,至少比你身上乾淨,你可以選擇趴在地上慢慢吃,畢竟我家狗就喜歡這麼做。”
金聖慢條斯理的提議,引起周圍人一陣鬨笑,一些人跟著叫好,嘴裡說著奉承的話,聲嘶力竭,似乎想要引起金聖的注意。
“髒……”
乞丐對人群的吵鬧仿若未聞,瞥了一眼掉在地上的蛋糕,搖了搖頭,含糊了一句,竟然轉身就走。
金聖見此,淡淡一笑,彷彿並不在意。不過卻隱晦地朝著人群使了個眼色,人群中一個短髮精悍男子微微點了點頭,不動聲色的退出人群,追著老乞丐而去。
金聖端著酒杯,與其他人打著招呼,卻不經意望著老乞丐離去的身影,閃過一絲若有所思。
是裝瘋賣傻,還是真的受了刺激,陷入瘋癲了呢?
他心懷忌憚,並沒有阻止乞丐離去,整了整衣容,恢復到不可一世的模樣,徑直離去。
“沒意思,還以為有好戲看吶。”
“沒想到金公子還是一個宅心仁厚之人,對這等下賤乞丐也只是戲弄,並沒有存心為難。我等是自愧不如。”
“嘿,你是什麼東西,也敢和金公子相提並論?”
……
在金聖走後,一些人嬉笑怒罵,隨意的多了。
所有人回到之前的位置,做著之前的事,酒館內很快恢復了平靜。
荒野獵人繼續醉眼朦朧,揮灑著用生命得來的財富,換取那一杯杯酒水,只為得到片刻的麻木,宣洩著心中的不痛快,醉生夢死。
不過有幾個上了年紀的冒險者,卻聚在一起,神情落寞,舉著酒杯小聲討論:“是他嗎?”
“沒錯,就是他。年輕一輩少有人能認出他,但是在咱們那個時代,他可是天之驕子,烜赫一時,幾乎是所有人的偶像,不會認錯的。”
“沒想到就連他也落到這種地步,真是……唉,世事無常,吃人的時代啊。”
“他命運坎坷,年幼時父母雙亡,只留下他一個孤苦伶仃,甚至一度乞討度日。在十五歲那年偶的奇遇,接觸武道後,才展現出不凡,進境一日千里。二十歲不到,便試武天下,一身自創的借力打力的太極功夫出神入化,沿著太陽落下的方向一路西行,途中跨越二十多個國家,卻無一敵手。再返回時,更是國家授予一代宗師的稱號,如此榮譽當初那個時代,誰人不知誰人不曉。不過令人不解的是,就在他到達人生巔峰之際,卻不知什麼原因,突然消失在世人的眼線中,據說是過上隱居的生活。”
“相傳天地異變時,他心血來潮,獨自去了外地。再回來時,發現摯愛的妻子為了救人,反被害死,大哭之後,大開殺戒,屠了十幾人的性命。他唯一的兒子在幾日前帶隊開荒荒野,遭遇了意外,全隊人死無全屍,他獨自去了一次荒野後,回來之後,就變成這樣一幅瘋瘋癲癲的模樣了。”
幾位老人唏噓不已,當初那個時代並不發達,什麼明星、名人之類也因為資訊傳播原因,僅僅被侷限在某一個地區。
但此人當時卻火遍全國,家喻戶曉,甚至就連周圍幾個國家中都廣為流傳,可謂當之無愧的天之驕子,要比那些什麼天地異變所謂的明星名氣大的多了。
又有一人下意識望了望四周,刻意壓低了聲音,道:“金家之前曾經招攬過他,不過害死他妻子的人之中有一人恰好與金家有些關聯,所以被他嚴詞拒絕,甚至打傷了前去招攬的人,讓金家丟了個大面。這次他瘋瘋癲癲,恐怕是躲不過金家的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