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她婚內出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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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玉幸一怔,隨後釋然:“只要我們能夠在下午促成誠誠與蒙修的法律關係斷絕,她想啟動就啟動吧!”

“好!”容歡勤鬆了口氣:“那我現在去安排!一點半,我們在法庭準時見面,再準備一下。”

“好的!”曾玉幸欣然應允。

等到一點二十左右,她便在蔣金珍的陪同下,帶上誠誠,在法院的等候室,與早早趕來的容歡勤、喬樂語、宋延祖、陸晶會了面。

又半小時後,剛下手術的劉洋也匆匆趕到。

“喲,劉洋,你可算到了!”陸晶鬆了口氣,打趣著他:“我還以為你來不了!”

“玉幸打官司,我肯定會來。”劉洋堅定地看著曾玉幸:“而且,我剛進醫院,他們還不熟悉我,也不敢排太多的手術給我。”

曾玉幸感激地眨眨眼:“謝謝你!”

兩點二十左右,法庭傳召,開始審理李耀誠與蒙修兩人的法律關係案。

曾玉幸帶著誠誠步入法庭,果然就看到金愛玲與李應琳都坐在席上。

看到劉洋也來了,金愛玲看他的目光頓時又愛又恨,再又無比嫉妒地盯著曾玉幸,眯起雙眼,目光如刀。

曾玉幸懶得再理她。

很快,等法官宣讀了曾玉幸的訴求,詢問當事人蒙修的意見時,蒙修立刻蠻橫地叫了起來:“我當然願意解除和那小崽子的法律關係了!一個野種生的,又不是我的親孫子,我才不會沒臉沒皮地讓他以後贍養我!”

“但是,我對她們母子倆提的補償方案,有異議!哦,那婚房本來就是我家死去的老頭子和我一起辛苦攢下的錢來買的,本來就應該歸我們。現在她想斷關係,那就得補償她傷害我兒子的精神損失費。”

“我兒子三年前就過世了,那時這小崽子已經兩歲,可以說,我兒子是把他當成親生兒子來悉心教導的。這兩年的開銷,加上精神損失,還有我們老兩口的名譽損失,那怎麼也有個一百萬元吧?我家老頭子可是活活被她氣死的!”

曾玉幸頓時目光一厲:“你胡說!公公的身體早在玉春因公殉職的時候就比較差了!這三年裡,你又經常因為誠誠的事,和他吵架,他是被你氣死的!”

“哼,事實證明誠誠就不是他的親孫子!”蒙修不屑地撇嘴:“是你這個賤人在外面勾引野男人生的!”

她這一指控,庭上的幾位陪審員頓時異樣地看向曾玉幸,眼神裡透出幾分鄙夷。

雖然早就從陸晶嘴裡聽說蒙修曾經到處詆譭自己的名譽。

但此刻,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親耳聽到這個已逾五十來歲的老女人如此惡毒地造謠,將一盆汙水不負責任地潑到自己的身上,曾玉幸還是被氣得粉臉漲紅,火辣辣的熱,雙拳也下意識地握緊,指節發白。

明明是這個老嫗在三十年前,昧著良心,偷偷換了別人的親兒子啊!

此嫗之心腸,竟是黑心如斯!

爛透了!

午夜夢迴時,她難道不曾為以前的罪行而自責嗎?

若此刻不是在法庭上,曾玉幸真恨不得衝過去朝這個老嫗臉上狠狠地扇兩耳光。

不過她還是謹記容歡勤的提醒,貝齒暗咬,無聲地忍下了在場諸多鄙視的目光,再看向律師席上的容歡勤。

相信這位律師不會任蒙修如此肆無忌憚地抹黑自己。

而在場這些鄙視的目光,只會是暫時的,待他們知道了事實的真相,就不會如此看待自己!

果然,在法官和在場陪審員的交頭接耳漸漸停下來後,容歡勤馬上老練地大聲反駁:“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對我當事人的名譽誹謗!”

“親子鑑定書只能鑑定李耀誠小朋友和被告沒有血緣關係,但無法證明李耀誠小朋友和我當事人的公公沒有血緣關係!”

“而且,我當事人並沒有在婚內出軌,不存在被告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相反,被告這幾天一直因為這份親子鑑定,在周圍鄰里中,大肆宣揚我當事人婚內出軌,給我當事人造成了極嚴重的名譽損失。”

“抗議有效!”法官迅速點頭,威嚴地看向蒙修:“請被告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原告確實是在婚內出軌。”

蒙修一怔:“這份親子鑑定就是證明啊!”

法官搖頭,好意提醒她:“剛才辨護律師已經說了,這隻能證明李耀誠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但不能否認李耀誠與你亡夫的血緣關係!”

蒙修再度一呆:“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兒子是我老公在外面的野種?”

曾玉幸的嘴角泛起一絲冷笑。

而在場的幾位陪審員也是面面相覷,再看她的目光,倒是又和緩了不少。

不過蒙修立刻又尖叫著否認了:“不可能,我老公對我很好的,不可能在外面養野種!”

她再蠻橫地向曾玉幸指來:“分明就是這個姓曾的賤人在外面出軌,懷了別人的孩子,卻故意當成李家的孫子來養!反正,現在外面的人都知道李耀誠不是我的親孫子,都在笑我,那我向曾賤人索讓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失也很合理!而且,我知道她現在有錢,有能力執行!!”

察覺到在場諸位陪審員再次疑惑地看向曾玉幸,律師席上的容歡勤馬上又大聲反駁:“法官大人,曾女士有沒有錢,那是曾女士的個人私隱。曾女士的丈夫李玉春在三年前因公殉職,所以曾女士現在與蒙修女士的婆媳關係已經自然中斷,她沒有義務來繼續贍養蒙修女士。”

等法官思考幾秒後,微微點頭,認可了這句話,容歡勤又正色道:“如今親子鑑定證明李耀誠和蒙修也沒有血緣關係,曾女士要求斷絕他倆的法律關係,她來單獨撫養李耀誠小朋友。而蒙修女士也拒絕繼續和她一起撫養李耀誠小朋友,那麼,以後等李耀誠小朋友成年之後,就不需要承擔對蒙修女士的贍養義務,這也合乎流程!”

“蒙修女士請求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賠償,是針對曾女士的,是另外的民事訴求,與斷絕法律關係無關。”

法官仔細思索了一陣,嚴肅地看著蒙修:“被告,你是否願意繼續和原告一起撫養李耀誠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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