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比亞羅之賽場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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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羅是納薇女神的守衛,相傳,幾百年才出現一次……”侍女瑪依講著講著,急忙捂住嘴。夙禾公主已經提醒過她,不可再講神話故事,哪知剛剛一激動,不該說的又從嘴裡跑出來了。

“沒關係瑪依,”夙禾公主說,“你就給他們講講,何為‘比亞羅’,何為‘比亞羅之爭’。”

比亞羅是納薇女神守衛的統稱,他們都有一樣相同的職責,那就是負責保衛納薇女神的安全。

每過三百年到五百年不等,人類之中就會誕生一個“比亞羅”。待他覺醒之後,便會獲得神力,正式成為納薇女神的守衛。

成為“比亞羅”,是對世間英勇之人最高階別的褒獎。

而“比亞羅之爭”,是一種競賽,用來考量參賽者是否如“比亞羅”一般勇敢強大。

“比亞羅之爭”也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參加的,需要參賽者的身份足夠尊貴才是。而這些拍賣會上的買主,有一部人雖然夠資格參加“比亞羅之爭”,卻未必有勝出的實力,所以他們可以競拍一個登臺者作為自己的化身,替自己完成“比亞羅之爭”。

而常念君,今晚正是夙禾公主的化身。

“比亞羅之爭”共五關:矇眼神射、李代桃僵、聞雞起舞、叢林仙蹤、天國之戰。

闖過“比亞羅之爭”五關的人,就會獲得主辦方所贈出的獎品,只不過,這項獎品歸參賽者的金主所有,畢竟金主已經花錢買過參賽者的身手。

而這次“比亞羅之爭”的獎品,正是夙禾公主想要的“納薇女神第四天的眼淚”。

至於這五關的具體內容,主辦方會在比賽前詳細解釋。另外,這五關分別代表著成為“比亞羅”所需要的五大要素:頭腦、氣運、靈巧、專注、強大。

“前面的拍賣只是預熱,‘比亞羅之爭’才是重頭戲。”侍女瑪依說道。

雲修月問侍女瑪依:“你們的‘比亞羅之爭’,每次這五關的專案都不會變嗎?”

“是的。”侍女瑪依回答。

“那要參加這個比賽,還是先練習過才好。”雲修月說。顯然,才剛剛得知要參加比賽的常念君,是不曾對這些專案操練過的。

“你說得對,”夙禾公主表示贊同,“只不過,現在已經來不及練習。”

“只能臨時抱佛腳?”林清竹問道。

“什麼?”夙禾公主沒聽清楚。

“我說,臨、時、抱、佛、腳。”林清竹又一字一句地重複一遍。

“那是什麼意思?”夙禾公主一臉茫然的樣子。

“就是平日不努力,事到臨頭才臨陣磨槍。”雲修月解釋道。

夙禾公主是女煙人,雖通曉漢語,卻也難免聽不懂一些中原的方言、俗語。而云修月充分考慮到這一點,故替她略作翻譯。

“嗯,是這麼個意思,”夙禾公主說,“不過,‘比亞羅之爭’也不是單靠練習就能獲勝的,還要看他有沒有這個福氣。對了,這個叫常念君的,他究竟是強是弱?”

慕環真一揚眉:“我只能告訴你,他可不弱。”

聽到慕環真這樣說,夙禾公主心中有了底,她自己本身就是一個用劍高手,然而慕環真能輕易接下她的招式,想必慕環真也絕非等閒之輩;現在慕環真又說常念君不是弱者,那麼這個常念君應該是有些本事的。

“走吧,去賽場。‘比亞羅之爭’的第一關就要開始了。”夙禾公主說。

“比亞羅之爭”第一關名曰“矇眼神射”,每人於規定的位置站好,三十步外有十個靶子,每人只有三分之一刻的時間用眼睛記住靶子的位置,時間一到,每個人都必須矇眼,然後憑藉自己印象中的記憶來射箭,每人十箭,射完為止,射中的靶子越多,晉級的可能性就越大。

聽過第一關的規則,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驚得是目瞪口呆。

矇眼,不能看靶位,全憑記憶射箭!——這射得中嗎?

三分之一刻的時間,於百無聊賴的人而言很漫長,但對這些射手來說,可是珍貴至極。

“時間到!”十二名射手都被裹住了眼睛,從現在開始,能射中多少箭,就看天意了。

“你們看,念君在幹嘛?”雲修月望著常念君,看他似乎在做一個飛射劍氣的動作,好似在用參差劍中的招式“蕩胸層林”。

“他在除錯手感吧……”林清竹猜測道。

“要射箭了,念君要射箭了!”慕環真叫道。

只見蒙著眼的常念君,把手慢慢摸向箭簍,拿到箭矢,他什麼都看不到,只能憑著感覺,對著靶位拈弓搭箭起來。他慢慢拉滿圓弓,隨著“嗖”的一聲,那一箭飛出,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的心瞬間提到嗓子眼。

反倒是夙禾公主,倒很冷靜。如果常念君是她的命中之人,那他一定能為她帶來“納薇女神第四天的眼淚”;反之,如若他不是,那隻能怪自己看錯了人。

“叭”的一聲,常念君的那支箭命中靶子。

“好誒!”慕環真樂得差點跳起來,雲修月和林清竹也抱在一起,笑開了花。

除了侍女瑪依,沒人注意到,坐在高處的夙禾公主嘴角上揚一下。

她笑了。

“蠻行的嘛。”夙禾公主心說。

常念君的動作很快,幾乎沒有遲疑,只聽“嗖嗖嗖”又是幾聲,他的箭簍已經是空了。

十支箭,全部射出。

眾人定睛一看:竟是十射九中!

蒙著眼的常念君,仍然能中九個靶子!

簡直就是神奇!

第一關“矇眼神射”,除常念君以外,最高也不過中五箭,常念君自然以第一名的成績晉級。十二個射手,有兩個一箭未中而被淘汰。

常念君扯下矇眼布,自省道:“原來空了一箭啊!看來準頭還是差了點。”

雲修月問道:“你到底做了什麼?怎麼射得這麼準?”

常念君說:“我把十個靶子設想成十個敵人,打算用射出的劍氣攻擊他們,然後我用箭矢代替劍氣,憑著記憶和感覺開始攻擊這些假想敵。”

雲修月懂了,原來唸君在射箭以前做了個“蕩胸層林”的姿勢,就是為找到手感,試著把箭矢當做劍氣一樣擲出去。

“第一關的表現得還算可圈可點,起碼能進入第二關了。”坐於高處的夙禾公主跳下來,咬一口手中的桃子,給出難得的稱讚。

第二關名曰“李代桃僵”,主辦方給十名選手各準備一個大盒子,這裡面裝著若干李子和唯一一個桃子。盒子只留拳頭大的一個小口,若是伸進手去,一次只能勉強拿出一隻果子。

“李代桃僵”規則如下:

每個參賽者的最終目標,就是從箱子中拿到這隻僅有的桃子。不過,由於其中混入許多李子,故這隻桃子不是那麼好拿到的,參賽者每拿出一個李子,就要先把李子吃掉,然後才能再伸手拿下一次果子。當參賽者吃下一堆李子,終於拿到桃子以後,參賽者要將桃子掰開,裡面有一張小紙條,猜中紙條上的謎語,就算過關。

紙條上的謎語一般不會太難,很多都是常見的謎面,故過關的難點不在於猜謎,而在於要儘快拿到桃子。

這一關,也是淘汰兩人,也就是說,取前八個猜中謎語的人晉級。

第二關的比賽開始,十名參賽者都在盒子內奮力撈起桃子,可惜李子眾多,桃子稀少,他們接二連三地摸出李子,然後不得不將李子吃掉。

常念君這邊,也不怎麼順利,他已經連吃三顆李子,有一顆還特別酸,酸掉牙的那種,他忍著酸楚吃掉這顆李子,已經花費不少時間。

“摸到了,摸到了!”有人興高采烈地大叫,他終於拿到桃子,迫不及待地將桃子掰開。“謎底是‘貓’!”那人順利猜破了謎語,得以晉級。

“是‘大象’!”不多時,又有一人猜到謎底。

沒過多久,接連六人,都已經晉級,而常念君,還在奮力撈桃子。

“喂,念君,快一點啊!晉級的名額已經不多了!”慕環真急得喊道。

而夙禾公主吃著桃子,對常念君的表現有些漫不經心。

“‘大米’,是‘大米’!”又有人完成任務,晉級的名額僅剩一個。

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對著賽場是望眼欲穿,生怕常念君下一次摸出的,又是李子。

但見常念君的手就要慢慢拿出盒子,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的目光全在他的手上,心裡滿是焦躁和不安。而夙禾公主,也忍不住瞥去一眼。

——常念君終於時來運轉,拿到了那隻桃子。

他將桃子掰開,裡面是一個字謎:

“有火才能煮熟飯,有水才能把田灌。

蠶兒吐絲一圈圈,日頭出來亮了天。”

常念君猜到了,謎底是“堯”。

火和堯是“燒”,水和堯是“澆”,絲和堯是“繞”,日和堯是“曉”。

命懸一線之時,常念君終於以第八名的名次晉級。

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不禁鬆了口氣。

“小姐,他連第二關也過了誒!”侍女瑪依心潮澎湃地對夙禾公主說。

“過了兩關算什麼!後面還有整整三關呢!”夙禾公主的桃子吃完了,她將桃核扔進垃圾簍。

過關的常念君忍不住感嘆一句:“我以後再也不想吃李子了!”

“不吃就不吃,但是第三關你總是要參加的。”夙禾公主走上前來說。

“那第三關又是什麼?”常念君問,“不用再吃東西了吧?”

“你放心,第三關裡的道具可以吃,但不是用來吃的。”夙禾公主說。

第三關是聞雞起舞,主辦方先是講一通晉朝祖逖聞雞起舞的這個典故,繼而話鋒一轉:“下面講解比賽規則:這裡有十隻公雞,都是極為兇猛的鬥雞,你們每人只要抓住一隻,把它塞進雞籠裡,前六個完成任務的人,就算過關。每人只能抓一隻,多抓按犯規處理。並且不得傷害鬥雞,最多隻能弄掉幾根羽毛。嚴禁將鬥雞打傷帶走,否則就算抓到這隻雞,也是無效的。”

“原來第三關的‘聞雞起舞’,就是抓雞啊!”慕環真、雲修月、林清竹三人不禁大跌眼鏡:這比賽方式,可真是夠“新穎”的。

“你們可別小看女煙的鬥雞,”侍女瑪依提醒道,“每一隻可都是厲害著呢!”

瑪依說得沒錯,比賽已經開始,眾參賽者奮不顧身地朝著鬥雞撲去,不想鬥雞稍一撲稜翅膀,就飛出老高,根本不是那麼容易抓住的。

眾人在被圈起的場地內“追擊”起鬥雞來,沒想到,這些鬥雞靈活得好似攀山躥樹的猿猴,四處飛、四處跑,襯得捕雞者笨手笨腳。

鬥雞們的警惕性很高,稍一靠近就會飛走,而且它們的攻擊性很強,被它們啄一口,可要疼上好些日子。對捕雞者來說,這規則當然是不公平的,鬥雞可以傷人,但人不可以傷鬥雞。

眾捕雞者在場地內東奔西走,上躥下跳,有的人還會模仿公雞打鳴,不過顯然這些都是沒有用。想要抓到鬥雞,全看參賽者的身手。

堂堂武林義軍中的大將常念君,居然淪為雞場內的捕雞人,倒真有些滑稽。而且,他還有意不用輕功,不然早已完成任務。

至於為什麼不用,還是因為,像這般“妙趣”,他還從來沒領略過呢。

“哎呦!”有個捕雞者好不容易抱住一隻鬥雞,那鬥雞卻立刻伸過頭來啄他,那人被啄得生疼,忍不住就放開手,至此前功盡棄。

常念君心說:“雞我倒是在桃源村時養過,不過鬥雞,我還真是不熟。”

想到這裡,常念君又聯想到:“不管是什麼雞,終究是一種家禽,也是要吃飼料的。”

那雞場之內,可有鬥雞喜歡吃的食物?常念君在雞場內四處搜尋,突然眼前一亮:還真有一小袋雞飼料,裡面似乎是小塊的肉類和稻穀粒。

常念君嘴角一揚,計上心來。

他先是抓一小把飼料,往空中揚去,這些東西立刻吸引到鬥雞們的注意,它們立刻撲向食物,爭相啄食起來。

不少參賽者打起主意:不如趁鬥雞大飽口福的時候,藉機把它們收入囊中?

不過現在欲這麼做,仍有難度,這些鬥雞反應很快,一旦有生人靠近,它們還是會迅速躲開。

這點食物,很快便被十隻鬥雞哄搶沒。常念君笑了笑,將袋中的食物,集中撒在一個地方,堆成小小一堆。

事態朝著常念君所預料的方向發展了:鬥雞們為爭搶食物,展開“內戰”,十隻鬥雞相互撕鬥,都是為多爭一口吃的。

它們本就是鬥雞,兇猛好鬥,稍一挑撥,便會廝打爭鬥。

主辦方有些傻了眼:雖然有明文規定,捕雞者不可以傷害這些鬥雞,但他們不能阻止這些鬥雞攻擊自己的同類啊!

此時,雞場之內,被十隻鬥雞攪得天翻地覆,它們為一口食物,你爭我搶,打得不可開交,一根根羽毛被扯掉,飄散在空中。

然而,這個時候,也不宜對鬥雞進行抓捕,它們現在正在“戰鬥”,有些已經“殺紅了眼”,一旦靠近,便會遭到它們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

常念君究竟是想幹什麼?不會單純只是想玩弄這些鬥雞而已吧?

終於,這些毛禿皮破的鬥雞中,有一隻敗下陣來,退出“戰局”。

常念君忙將一小塊豬肉扔到這隻鬥雞的面前。

那隻鬥雞忙上前一步,將食物吞進喉嚨。

接下來,常念君便用食物引導,一步步將那隻鬥雞吸引到雞籠邊。大功告成,常念君將剩餘的食物倒進雞籠內。而那鬥雞果然不假思索地,一個飛身跳進雞籠內!

常念君,第一個完成任務!

“成了,成了,小姐你看,你選的那個人他又晉級了!”侍女瑪依興高采烈地拉了拉夙禾公主。

“嗯,還不賴嘛。”夙禾公主說。

第三關已無需擔心,只要等到這一關賽事結束,便能跨入第四關。

除了常念君,其他人捕雞可真夠狼狽的,他們也想學常念君拿食物“誘拐”鬥雞,可惜食物已經被常念君盡數用完。

“啊…我忘了給他們留一點兒了。”常念君遺憾地說道。

第三關順利透過,接下來便是第四關叢林仙蹤。

此時,天已經大亮,參賽者已剩六人,他們經人引領,來到別處。

原來這個院子的大小超出常人的想像,院子的後方,竟是一大片叢林!

第四關的比賽場地,便在這片叢林之中。

叢林中有四座仙人雕像,個頭不大,不算沉重,可以輕易從叢林中帶出來,這也是第四關的任務,帶出一座仙人像,就算晉級。

但是第四關的難度,會是這麼簡單嗎?

當然不會。

叢林中本來就有不少難纏的蛇蟲鼠蟻,而且還特地佈置很多增加難度的機關。最重要的是,仙人像也不算那麼好找的,偌大一個叢林,要尋找四個小小的雕像,可不是件易事。

這叢林雖不是什麼龍潭虎穴,但也絕不是容易出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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