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撞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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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已經第N次看手錶。

“三弟,咋辦?那賤人要是不回來,今晚的事還如何進行下去?”

最愛裝乖賣巧的林暢臉色也不是很好。

“能怎麼辦?早上就該把人鎖在家中。”

林暢那個後悔啊!

“這事要是搞砸,沈叔叔那咱們也拿不到好處。”

“你說她會不會自己先去了?”

“哎,你瞪我做什麼?”

林暢懶得理這位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哥哥。

林霜壓根不知道在哪家飯店設宴。

再說那賤丫頭看得出不想去,不然蘭蘭姐也不會讓他二人等林霜,必要時上點手段,無論如何得把人弄過去。

不但雙胞胎等的焦急。

秦弘文同樣想找到林霜,心裡憋著滔天的火氣。

他籌劃了八年,安插的棋子剛剛卻告訴他,那些東西被取走了。

乍一聽,他還以為被冒領了。

可一想林霜最近的反常,他就篤定是林霜取走的。

心裡那個不甘啊!

秦弘文打定主意,他一定要從林霜手裡摳出來。

一下午的時間,秦弘文都鎖在書房裡。

確切來說是密室裡。

秦弘文把所有箱子、家裡每個角落都過了一遍。

他一定要翻出別的地契,偌大一筆嫁妝,林霜肯定藏在別的宅子裡。

可他這邊的線索少的可憐。

那兩老不死的把大部分地契都留給了林霜。

不行,他一定要從林霜手裡逼問出嫁妝藏哪裡。

一個姑娘家拿那麼多嫁妝做什麼?

被惦記的林霜此時正經過一家國營飯店。

餘光看到了幾個熟悉的人。

林霜駐足,捏剎車腳撐地面,給把瓜子能當街嗑。

“喲!原來就在這辦啊?”

山含玉陪著林蘭蘭接待客人。

倒是不見周青曼。

平日裡最疼這個女兒,關鍵時刻……沒道理啊!

再看,林家人一個都沒出現。

也或者上了二樓。

不過,看林蘭蘭時不時往路口看,以及極力壓都壓不住的難看臉色。

林霜猜測林家人或許真的一個都沒到。

這就奇怪了!

平時不是最寵林蘭蘭?

關鍵時刻孃家一個幫撐場面的都沒。

嘖嘖嘖!

林霜承認她有點幸災樂禍。

這場面於她來說沒什麼,可對於林蘭蘭來說就相當羞恥。

如果林家人今晚都不出現,於林蘭蘭來說等於天塌了也不為過。

人家的親親家人都沒到,她這個一天被針對的小可憐當然也不會上趕著給她去撐臉。

雖然她現在肚子餓得呱呱叫。

直起身子,腳掌一撐,林霜嗖的離開,又在隔著一條街的另外一家國營飯店門口停下。

這是一棟三層小洋樓,不過早年間被外公捐了出去,先是用作臨時醫院,後來醫院正規化後,這裡就被裝修成國營飯店。

林霜把腳踏車鎖好進了去。

這個時候天色已經暗了下來,一樓大廳就零星幾個客人。

這個時候的飯店,若無預約的宴席,都關門的早。

林霜點了份大骨湯麵,想嚐嚐是否還是那個老師傅的味。

剛找座位坐下時,其他人也陸陸續續起身離開。

在林霜感嘆自己變相包場時,門口有了動靜。

林霜本就對著門口,下意識的抬頭。

然後就看見一個熟悉的人。

說熟悉,是因為他一家在原主腦海裡像執念一樣盤旋了太久。

林霜本人卻是現在才見到這位沈先生,沈臨風的父親沈鴻潤。

從面相來看,沈臨風跟沈父都是瑞鳳眼,鼻樑高挺,眼睛深邃,單是這幾點相似,就不會有人懷疑他們的父子關係。

更何況沈臨風從小被沈鴻潤帶在身邊教導,行事作風得了沈父真傳,就比如對路邊的狗都笑得一臉溫柔這一點,撩撥了多少少女的春心萌動。

兩點疊加,無人懷疑便不難理解。

但撞破真相的林霜,再對比父子倆的長相,就覺得哪跟哪都不和諧。

沈父是典型的直鼻,從山根到鼻尖,幾乎是一條直線,弧度極小,不是側著一定角度都看不出來,接近90°垂直面部。

但沈臨風卻是波浪鼻,從正面看都是挺翹的高鼻樑,但原主觀察過沈臨風的側面,鼻子從山根到鼻尖,中間好多個不規則起伏,連成波浪線。

再就是他們的眉毛、嘴唇,臉型輪廓,都有區別。

且沈臨風的長相跟山含玉也不似。

本來林霜只信了七八分,但如今看到沈父帶著的一對年輕男女,林霜就信了十分。

無他,那對年輕男女太像沈父,即便他們之間頂多有六七分相似,但那種基因血脈力量,見過的人都不會認錯。

如果沈臨風此時過來站一起,那就是妥妥的外人。

林霜眼皮突的一跳,心想她都能看出問題,沈父這樣的老狐狸難道會看不出?

可沈父這些年對沈臨風的培養和維護也是實打實的。

畢竟裝個一天兩天可以,裝二十年的慈父卻不是誰都做得到的。

林霜在想問題時,那姑娘也看過來,四目相對,林霜大大方方回了個笑,算做打招呼。

那姑娘愣了一下,也朝林霜點點頭。

咦?倒是個知禮數的。

沈父身邊還帶著個女人,穿著簡單樸素,但整個人有股書卷氣。

沈父的目光全程都黏在女人身上,是什麼關係不言而喻。

給人拉椅子,照顧人口味,說話耐心溫柔……

林霜有譜了,沈父屁股下也不乾淨呢!

想到山含玉,幸虧剛剛跟薄津分開時,她給他透露了一些資訊。

才經過外甥的背叛,想來薄津比誰都想知道沈臨風到底是不是他的親外甥。

一旦查到不是,山含玉這邊絕對不會放過背後之人。

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林霜等不及。

三兩下把一大碗雞蛋麵吃光,林霜離開飯店。

走之前看了眼沈父,發現他自始至終都沒認出自己。

想想也能理解。

林霜十歲時被後媽虐待不給飯吃,大姨來看她時她瘦得跟街上的狗有得一比,大姨才會發瘋似的大鬧林家。

八年時間,林霜被大姨一家養得很好。

再說女大十八變,不是經常見林霜的,根本認不出來。

林霜按照記憶,在巷子口蹲守到一個穿著破爛的小男孩。

“你,你在這做什麼?”

小男孩乍然看到林霜,本能的後退。

林霜勾勾手指,“幫我辦件事,我可以給你十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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