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無恥之徒(1 / 1)
“把那個在公主及冠儀式上搗亂的無恥之徒,給我帶上來!”
呵斥之聲從遠處傳來,被五花大綁的我被兩個身高腿長的小姐姐架到了一個由12根多利克石柱圍繞著的半圓形廣場上。
廣場坐落在山崖之上,一面是萬丈懸崖,另一面是蒼翠的山谷,天空一片湛藍,幾隻海鷗在天際間翱翔,半圓形廣場後是一座長劍擎天的女神塑像,神像高聳入雲,纏繞著翠綠色的長春藤蔓。
說話的是一個頭戴金色的花冠,身著潔白的百褶長裙的高貴女子,她坐在正中的王座上,她的周圍有不少人,有站有座也都是清一色的女子,雖然她們相貌不同,服飾各異,但身材卻是一個更賽一個火爆,穿著也是清涼,一個個都和傳說中的維密天使似的。而坐著說話的那一位則是在場所有人中最為年長的一位,雖然她看似有些歲數,但卻絲毫不顯老態,依然腰桿筆直,目光犀利。
我估摸這一位應該是說話最管用的一位,連忙撲上去,聲嘶力竭地喊道:
“誤會啊,誤會!這裡面一定有什麼誤會,其實我只是一個想要維權消費者,不知怎麼地就闖入了貴國的禁區了!”我知道按慣例五花大綁都是押赴刑場的前戲,這時候再不服軟恐怕這輩子就沒機會服軟了。
何況這也真是一場誤會,我明明是來找奸商討說法的,咋就成了一個偷窺公主洗澡的無恥之徒了呢!都怪那隻死山魈,帶我去哪兒不好,偏偏把我帶到這要命的水池子裡來幹嘛!
“祭壇聖地,不得放肆!”話沒說完,一根長矛已經頂在了我的咽喉上,我嚥了口唾沫,只能把心中的滿腹委屈給嚥了回去。
申訴被那位女王模樣的貴婦徹底無視,她側頭問向身邊一位灰髮女子:“大祭司,擅闖祭典,該當何罪?”
“根據希波呂忒法典第6714條,其罪當誅!”那個答話的女子我有印象,穿著黑色長袍,就是剛才在河灘邊查字典的那位。
我幹什麼了,咋就當誅了,你水池子邊上也沒有裡什麼“危險勿近”或者“閒人莫入”的牌子,我咋知道不能去?
“喂喂喂,我不是故意的啊!”我用被綁著的雙手,努力將女衛手中長矛挪向一邊爭辯道。
當然我的申訴依然被習慣性無視。
“汙言穢語,調戲公主,該當何罪!”
“根據希波呂忒法典第3182條,其罪當誅!”
“喂,到底有沒有人在聽我說話啊……”
“男子入島,該當何罪!”
“根據希波呂忒法典第1條,其罪當誅!”
好吧,看來我這一條命還有點不太夠用,這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我已經犯了3條死罪了,我以前怎麼沒發現,我這麼有犯罪天賦。
“你這十惡不赦之人還有啥要說的嗎?”那位女王大人突然毫無徵兆地看向了我的方向。
“啊?終於輪到我說話了嗎?”我有點受寵若驚,我還以為這次審判我只是個人形立牌,沒想到還有我說話的機會,合著我剛才說了這麼多,你們都選擇性失聰了,還是啥的?可如今我都已經十惡不赦了,再申辯還有用嗎?
“證據確鑿,犯人已然無話可說!”沒等我開口,押著我的一個女衛拱手彙報道。
“押下去!”女王起身打算離去。
“別別別,我說我沒話說了嗎?只是剛才您的話資訊量實在有點大,我需要理理思路,想想該怎麼說!”不管了,有用沒用,總要試一試。
“說!”女王重新坐回王座。
“這麼著吧!女王大人,咱們一條條的捋啊!首先第一條是啥來著……哦,對了,擅闖祭典,這個天地良心,我真沒打算闖祭典啊!是一隻猴子,哦,不對,一隻山魈把我給拽過來的啊!”我有點語無倫次。
“可有此事?”女王問向另一位將軍打扮的女子,我發現到現在為止這座島上看到的都是小姐姐,連士兵都是清一色的女性,怪不得他們說男子上島,其罪當誅呢,看來那隻山魈也是母的沒跑,應該是缺乏愛情的滋潤,難怪飢渴城這樣。不過既然都是女的,那她們是怎麼傳宗接代的呢?我聽過有個西梁女國,可以喝水產子,可她們說這是個島,而且漫山遍野植被茂盛,鳥語花香的,也不像什麼西梁之類的荒漠之地。
“稟告女王,當時捉到這個淫賊之時,確實看到有一隻溺水的山魈。”將軍答道。
“山魈現在何處?”
“已然放生!”
憑什麼啊,為什麼它這個罪魁禍首放生了事,我就得替他背鍋啊?合著在這裡男人的地位,還不如個畜牲嗎?
不過既然有山魈,那是不是就證明我沒有說謊呢?於是我立刻補充:“我說的吧!我真是被冤枉的!”
“但並不能證明是山魈挾持你前來,還是你挾持了山魈!”女將軍說道。
“我腦抽啊!我如果有心暗闖聖潭,我會帶只聒噪的猴子故意暴露身份嗎?”這些人說話都沒邏輯的嗎?這智商怎麼當上將軍的,有沒有打過仗啊?這種水平,去一趟三國,三分鐘被人玩死的節奏啊。
“設法找到山魈,若此人說話屬實,以誤闖定罪!”這女王看來倒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不過她難道還能和動物交流?這技能有點熟悉,我好像在哪本書上見過。
“誤闖聖潭,該當何罪?”女王又問。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應罰一年勞役!”
雖然還是覺得不公平,但勞役就勞役吧,至少可以少死一次了。少死一次,我還剩兩條命要保,你說我咋這麼命苦,人活一輩子能保住一條命就不錯了,我這回一下子要保三條命才行。
“哦,對了,第二條,你們說我調戲公主,這個我真沒有,你們想我連公主是誰都不認識,我想調戲找誰啊?”
他們說的公主大概就是水中的那位少女吧!雖然我確實對她有過非分之想,可我沒來得及付諸行動,不就被你們給擒住了嗎?自古以來,連想一想都犯法的時代,好像沒聽說過吧!如果連腦子裡跑跑小電影,都算調戲的話,這還有天理嗎?
“調戲公主,可有證據?”女王問向將軍。
“證據確鑿,在場所有人都親耳聽到他出言輕薄公主!”
“這位大大,你說話要講根據啊!我說啥了,我就調戲公主了!你把話說清楚!”這個女將軍長得五大三粗的,處處和我作對,眼看著要把我往死裡整,也不知道我上輩子哪裡得罪她了。
“他當時大喊一聲——溫柔的香奈兒,我愛你!不多時便縱身躍入聖潭,大祭司和在場所有的軍士都能作證!”
“喂,我幾時說過什麼溫柔的香奈兒!還什麼我愛你!我說的是溫柔鄉,我愛你…!好不好……呸!我說的是,溫柔鄉,我來了,好不好!”我都給她氣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