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發財了!(1 / 1)
“啥?你忽悠我呢!快給我看!”21年賺250,1天賺500,這特麼差距也太大了點吧,是我突然覺醒了,還是老爺子又晃點我?我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立馬三步並作兩步衝到讀卡機前,想要確認他話中的真假。
“去去去,小夥子,讀卡機不是給你看的!做買賣得守規矩!你要確認數值,不會看自己的手腕啊!”
我這才想起自己的手腕上應該就顯示了所獲的元能,剛才一直想著要討說法,竟然把這都忘了。我這麼摳門的人,買東西前竟然忘了確認兜裡的錢,這完全不是我的風格啊!
抬起左手見到上面還套著那個用來與公主傳功的手鐲,我扒開手鐲一看,果然那個胎記第一位數字下面那個小橫線消失了,原來的2已經變成了7,750!真的是750,我竟然短短一天時間就賺到了500的元能,天上人間啊!我特麼我的人生真的要起飛了嗎?按這速度,一天500,一年就是18萬2500,雖然紅冠還得幾十年,不過黃冠也就半年多就有了啊,也就是說不出半年我就能達到沙贊大師的實力了啊!牛逼啊!
可這元能也不能平白長出來啊,我白天干啥了就漲了這麼500,而且這件事一定是我以前沒有幹過的,不然要漲早就漲了,想來想去也就這麼幾件事。
第一,和老年暴力團幹了一架。
第二,釋放了一次雷霆之力。
第三,遇到了塔裡的貴人。
第四,做成了一筆30000焦耳的大買賣。
要說幹架對我也不是第一次,雖然從來沒有一挑多的情況下,還能這麼碾壓全場的,不過這種事對我來說確實不稀奇,所以第一種可能性首先排除。
第四種可能性也不成立,買賣而已雖然價錢高了點,可之前也做過些上千的買賣,我印象中,可從來沒有因為做成買賣讓腕子上的數字有所變化,不可能因為數值大了就分數暴漲。
至於第三種可能性,見到個塔民就能漲分這種事情,好像從邏輯上說不通,如果見個塔民就能漲分,那塔民們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還不得一個個超能力爆棚,可我也沒見那些良人整天在我頭頂飛來飛去的吧。
所以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因為我用了一次雷霆之力,一次雷霆之力才花5塊,這麼算來就是淨賺495,這筆買賣划得來啊!
“老闆,大生意來了,這裡是50,再買10次宙斯之力的試用機會!”想到這裡我當即說道。
“做夢呢你!”沈老頭不屑一顧的說。
“啥意思?5塊一次,50塊10次,有啥問題,十連抽沒讓你都沒讓你打折,你還有啥不滿意的!”
“我呸!上次那是新開戶頭的友情體驗價,你還指著每次都5塊錢呢!”一說到買賣,沈老頭立馬開始翻臉不認人了,活脫脫一副奸商的嘴臉。
“薄利多銷啊!”雖然我自知理虧,不過討價還價講究的就是皮厚,心裡沒底,嘴上當然不能認慫。
“利你個鬼,都像你這麼5塊一次的買,我棺材本都得沒進去!小老弟,咱們也這麼熟了,有話我也就直說了,你這個價真給不了,這事沒得商量!”
“那就12小時200!”我覺得這樣也划算,12個小時連續放,那我也得賺死。
“這也是新人價,給不了!”沈老頭再次一口回絕,他告訴我今天福利價已經沒有了,最低價就是3天1000,沒有折扣,因為折扣也是新人嚐鮮價,你錢不夠可以先賒著,利滾利一天5分,我算了一下,半個月欠款就得翻倍,真特麼比高利貸還黑!
說實話我真有點後悔,早知道昨天就該多買點,買越多省越多,做天5塊錢買個試用裝自己還沾沾自喜,如今看來是得了小便宜吃大虧了。
要說玩套路我還真不是這些奸商的對手,雖然他他昨天看似虧到了姥姥家,可畢竟量小,所以不過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損失而已,如今看來其實就算白送,他也一定要想方設法把試用裝塞給我,當時一副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其實心裡沒準早就樂開了花。只要等我嚐到甜頭了,等你離不開了了,那主動權就到他手裡了,我勒個去,這老頭不會當年是販毒的,如今從良改做技能書買賣的吧。
沒辦法如今我算是上了賊船了,而且我也問過了,我手掌上的指甲蓋確實是和獲得超能力有關,他告訴我不僅是身體缺陷能改善,而且獲得力量型的超能力可以讓人的體型更健美,獲得速度型的超能力可以讓人的四肢更修長,總之好處多多。我問他,那如果有了綠巨人的爆發力,我是不是就綠了?他說,綠不綠的得看你的活兒好不好,綠巨人不發功的話也不綠不是?
所以說即便拋開什麼飛黃騰達,人生贏家的夢想不談,就算為了我能夠過上正常人的生活那我也必須要持續購買他店裡的貨。所以沒辦法,即便知道被套路,也只能讓他割一波韭菜了。
當然我當下最想要的是雷霆之力,可是雷霆之力最便宜就是3天1000的租借方式,我砸鍋賣鐵也夠不到這個價,所以只能走曲線救國的道路了。
於是我好說歹說,他終於同意除了雷霆之力之外的其他技能給我3次100的嚐鮮價,但雷霆之力不行,因為這技能我的試用體驗資格已經用完了。
@##¥%!這老頭太特麼陰險了,完全被他玩弄於鼓脹之上的感覺。
當然價格100的也僅限於下階的技能,中階的需要200,高階的是300,也就是說我現在能夠購買的只有墨丘利的速度才是100的價格,剩下的阿特拉斯的耐力、阿格硫斯的勇氣、所羅門的智慧都是200,海格力斯的力量則要300。
按我的一貫的消費理念,我本打算買個100的速度了事,因為運用三次超能力,理論上來說可以入賬1500,扣除花掉的100,淨賺1400,已經夠我租借三天雷霆之力的了。
可是後來又想想明天要去闖鬼屋,有了速度萬一出啥事逃跑是沒問題的,可是大姐的醫藥費也拿不到了,不如多買點有備無患,反正買的多賺得多,說不定下階技能釋放一次500,中階技能釋放出來還能攢更多元能也不一定,於是咬了咬牙,又花了200買了個阿格硫斯的勇氣。
所謂阿格硫斯的勇氣指的就是防禦力,因為阿格硫斯小時候被她老媽泡在冥河——斯提克斯河中,所以全身的皮膚如鋼鐵一般刀槍不入。
沈三爺告訴我這項技能是被動技能,只要遭受攻擊就能自動防禦,當然這種防禦力也不是無限的,能夠承受多大力量的衝擊,同樣取決於我的能域大小,當然就我現在3紅心實力要抵擋個把子彈或者飛刀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我覺得對我來說挺合適,因為是被動激發的所以也不用擔心會浪費,而且這就等於為自己加了3條命。
一次就花了我將近一半的積蓄,我實在有些心疼,然後看看接下來的那些技能,對於我明天的行動唯一有幫助的好像就是海格力斯的力量,可是這太貴了,整整300大洋,花了這300,我就只剩150塊錢了,好歹兜裡揣著250過了10多年,一夜回到解放前,這種日子我可過不了。
但那老頭一看我打算就此打住,當時就有點不樂意了,立馬上來攛掇我再買點,主推的就是那個所羅門的智慧,他告訴我說,你別看智慧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的,但這技能絕對好使!你買了絕不會吃虧!
我當然不信他的鬼話,奸商,奸商!無商不奸,說到底奸商靠的不就是那張嘴,他店裡的東西他當然說好,誰知道是不是賣不出去了,才攛掇我當冤大頭的。
他見我不為所動,便開口說道:“那這麼著吧!既然小兄弟不願意花錢,那就拿東西來換吧!”
“拿東西換?”我不明白他的意思,拿什麼換?我身上有什麼東西值得讓他換的,我可沒打算和浮士德那樣把靈魂出賣給魔鬼。
“我看你這鐲子挺漂亮,這東西你留著也沒用,200我收了,智慧試用裝,你拿走!怎麼樣,願不願意!”
好嘛,果然擱這兒等著我呢!我早就看出這小老頭惦記我這鐲子也不是一時半會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