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五鱗紅光報仇記(1 / 1)
秦歌捏著下巴,饒有興趣的從頭到尾打量著五鱗紅光,最後視線落在五鱗紅光後面那六條尾巴上,還伸手去扯了扯新長出來的那條尾巴,手賤的很。
“看來,這尾巴是真的。”
“嗷嗚……”五鱗紅光發出鬱悶的聲音,心想這不是真的難道還是裝的一條假尾巴?
秦歌問道:“有沒有什麼感覺?”
五鱗紅光狐狸臉上露出一抹驕傲的笑容,說道:“嗷嗚嗷嗷嗚……”
秦歌擺擺手,溫爾儒雅的笑道:“還是算了,我堂堂一個七尺靚仔,怎會跟一隻母狐狸計較?你要是想試試你現在的實力如何,可以去找那些靈獸打架,據我所知,精靈族的領地裡有很多靈獸。”
“嗷嗚!”五鱗紅光感激的看著秦歌,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腦袋湊過去在秦歌臉上輕輕地蹭,像是在撒嬌。
然而秦歌這卑鄙小人卻是趁機用一臂環住五鱗紅光的脖子,果斷一個鎖喉,同時兩腳離地騰空而起,利用自身下墜的力量,直接就將五鱗紅光扳倒在地。
“小樣兒,就你這種反應能力,還想跟我比試?”
五鱗紅光很生氣,從地上爬起來嗷嗷直叫,追著秦歌到處跑。
第二天,五鱗紅光便在秦歌的陪同下逛遍精靈族領地,尋找那些靈獸打架,用實力征服它們。
生活在精靈族領地中的靈獸,基本上都是些低階靈獸,偶爾有些中級的,至於高階的靈獸,只有那麼一隻,就是那隻非常裝逼,喜歡去農場偷吃莊稼,甚至還不將五鱗紅光放在眼裡,敢當著它的面偷吃莊稼的三眼大靈貓。
大靈貓,也就是俗稱的九節狸。
那九節狸奸猾狡詐,在精靈族領地的靈獸群中稱王稱霸,它的第三隻眼睛能發出先天靈技,厲害的很,以前五鱗紅光看守農場的時候,沒少被那隻九節狸帶著弟兄姐妹們來欺負,不過這事兒五鱗紅光也不敢告訴秦歌,也不敢告訴那些精靈,因為它覺得一隻狐狸被一隻貓給欺負很丟臉。
況且,靈獸之間的事兒,人類也不適合插手。
但現在不同,現在五鱗紅光已進化成高階靈獸,所以它決定去征服精靈族領地裡的所有靈獸,然後再打敗九節狸那個王八蛋,繼而成為這裡的靈獸之王。
“所以,搞了大半天,你的意思是要去打敗那隻九節狸?找它報仇?”
“嗷嗚!”
秦歌坐在五鱗紅光背上,雙手抱胸,“那行,我去幫你撐場子,等你被打殘的時候,還可以拖你回來。”
不過那九節狸很懶,很少出洞,所以整整一天秦歌和五鱗紅光也沒找到它,也不知道它的洞穴在何處,不過在這一天時間裡,五鱗紅光倒是收拾了很多九節狸的小弟小妹。
第三天,秦歌和五鱗紅光繼續在精靈族領地裡到處轉悠,卻還是沒有找到九節狸。
第四天,還是沒有找到。
終於,在第五天,聽聞自己的小弟小妹全被五鱗紅光給征服,那九節狸竟主動找上門來。
九節狸渾身毛髮直豎,長長的尾巴高高翹起,齜牙咧嘴,看上去殺氣騰騰,怒視五鱗紅光,怒道:“呲呲!呲呲呲!”
五鱗紅光毫不畏懼,傲然道:“嗷嗚嗚!”
秦歌從五鱗紅光背上跳下,然後又跳到一棵樹上坐下,準備觀戰。
他翻譯了一下,五鱗紅光和九節狸的對話大概是這樣的。
九節狸:“尼瑪的,母狐狸,敢在我的地盤上撒野,今天老子就要收拾你!讓你瞧瞧老子的厲害!”
五鱗紅光:“姐等的就是你!少廢話,小雜種,快過來受死!”
“來就來,老子才不怕你!”
“……”
一言不合,這倆傢伙就打了起來。
高階靈獸之間的戰鬥很是激烈,就算是御氣丹境的人類修道者,也難以插手。
靈獸之間的相處方式很簡單,沒有什麼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看的就是實力,誰打架厲害,誰就是老大。
五鱗紅光的先天靈技是飛行,並無攻擊力,但是在煉化吸收青木之後,它的體質強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不管是牙齒還是爪子,都如鋼鐵一般鋒利堅硬,人腰粗的大樹,它都能一爪子輕易拍斷,並且六條靈活的尾巴也是可攻可防,雖然那九節狸的第三隻眼睛會發動靈技,但沒過幾個照面,就被五鱗紅光給用實力征服。
“哼哼哼。”五鱗紅光一腳踩著地上的九節狸,抬起一隻前爪,驕傲說道:“姐現在的爪子,可是很鋒利噠!”
九節狸看上去忒慘,渾身鮮血淋漓,原本防禦力不弱的皮毛上到處都是抓痕,還在淌血,毛也掉了不少。
“姐問你,服不服?”
“服!我服!以後您就是我的姑奶奶,您是我的親媽!親媽饒命啊,請不要傷害您的寶貝兒子!兒子知道錯啦!”
“那你以後還敢不敢當著姐的面偷吃莊稼?”
“不敢了不敢了,媽,我錯了我錯了,我再也不敢裝逼了,嗚嗚嗚……你就饒了我吧,別用你的爪子來抓我,嗚嗚嗚……好疼啊……”
“哼,滾吧!以後這裡就是姐的地盤,這裡,姐罩的!懂?”
“……”
於是,九節狸夾著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不過秦歌和五鱗紅光並不知道,這九節狸是口服心不服,它已經決定了,去找它的大表哥,讓它的大表哥來收拾這隻母狐狸,報仇雪恨!
它的大表哥在那片荒原裡可是最強的裝逼王者,任何靈獸都會怕它大表哥!
它的大表哥就是鋼爪蜜獾,高階靈獸,也就是人們口中的平頭哥!專偷蜂蜜,專吃毒蛇,專治各種不服,它的大表哥非常霸氣,早已看透生死,活著,就是為了詮釋“幹”的真諦!
不是在幹架,就是在去幹架的路上。
曾經荒原上的獅王,就因為在獸群中多看了它的大表哥一眼,然後就被幹到死。
“媽的,母狐狸給老子等著,我大表哥到來之時,便是爾等渣渣滅亡之時!我大表哥會將你們的莊稼全部偷吃完,然後再將你們全部給咬死!”
……
“紅紅,你的仇也報了,今後你在清潔宮就是靈獸之王,所以要管好你的小弟小妹,別讓它們偷吃莊稼。”
“嗷嗚!”
語重心長的囑咐幾句後,秦歌便離開清潔宮回到花間樓。
明天,就要去浮天台參加浮天一戰,所以他得早點睡,養好精神。
為了做步知舞的賢內助,在她身邊守護她,這個冠軍,秦歌覺得自己必須要拿下。
正準備睡覺時,金峰森卻急匆匆的找來。
金峰森是來彙報工作情況的,因為這幾天秦筱不在清江城,而是在嘉霖城負責處理組織的事,所以金峰森也只能向秦歌彙報工作。
“老大,有你之前提供的那些金銀珠寶,現在我們的組織是越做越大,很快就能遍佈嘉霖城。那些金銀珠寶,總價值超過二十億兩黃金啊!”
秦歌問道:“之前要你拿一億去幫助那些人,這事進展的如何?”
金峰森點點頭,目光中滿是感激的看著秦歌,“有這筆錢,他們現在的生活過得很好,總之此生是衣食無憂。”
那些跟金峰森來自同一個地方,遭魔族所害的鰥寡孤煢,一直都被金峰森記掛在心裡,亦是金峰森心裡落不下的一塊石頭,而現在,有秦歌的幫助,他們便能衣食無憂的過一輩子,這也算是祛除金峰森的心病,如此,金峰森也能安心的走他自己的人生道路。
這份感激,金峰森會永遠放在心裡。
“對了老大,你之前寫的《聊齋志異》,我們組織下的書坊印刷了三萬本,卻在兩天的時間內就銷售一空。現在,有很多讀者在等著你更新最新的章節呀!”金峰森搓搓手,笑容變得猥瑣:“那啥,不知你還有存稿沒?給老金我也瞧瞧唄。”
原來,金峰森來的主要目的,不是彙報工作情況,而是來催更!
其實金峰森也是秦歌的書迷。
那《聊齋志異》實在是太好看了!
劍仙大陸的小說家有不少,也有很多小說家寫出精彩的小說,但只有秦歌寫的小說是不落窠臼。
秦歌懶洋洋的說道:“沒存稿,等玄劍大會結束我再更新。另外,我跟你說過很多次,我並不是《聊齋志異》的作者,原著作者其實是我家鄉的一位叫‘蒲松齡’的老先生,我只是代寫轉載,或者你也可以認為我是抄襲。”
“總之,我是想著,這種作品埋沒了可惜,所以才寫出來給大家看。至於賣書賺的錢,都拿去在蘇月搖送我的那塊地裡建農場,然後招收城外難民,讓他們有工作。”
在情人節那天,蘇月搖有買下一塊地送給秦歌當情人節禮物,地契上都已經寫上秦歌的名字,還有道宗蓋的章,所以秦歌想不要都不行,那反正是他的地。
而與其荒廢,不如開闢出來種些什麼,順便也能給那些難民找個工作。
秦歌並不會直接花錢去買食物什麼的幫助那些難民,因為他明白一個道理——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金峰森肅然起敬,“明白,老大這事兒就交給我負責。”
秦歌揮揮手,“行了,我先睡了,等玄劍大會結束,寫出新稿第一時間給你。”
金峰森滿臉神秘,“嘿嘿,老大你就吹吧,你以為我們的情報組織是吃素的?那可是砸了起碼十五億兩黃金進去啊,放眼劍仙大陸,我們的組織,完全可以排進前五十名,什麼情報找不到?”
秦歌皺皺眉,“你什麼意思?”
“咳咳,我的意思是,我去查過,劍仙大陸根本就沒有叫‘蒲松齡’的小說家,而且,老大你說的那個什麼‘華夏村’也不存在,都是你編的,所以說,只有咱們的秦大才子才能寫出這樣的佳作。”
秦歌說道:“他早已去世,華夏村也早就不見。”
“去世的人也查過,沒有叫‘蒲松齡’的。”
秦歌有些不耐煩,“哎我說老金你他麼沒完沒了是吧?要不去農場割麥子?”
“咳咳,那啥,老大我還有事,就先告辭,總之你有空就快點更新吧,讀者們都等不及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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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感謝咱們的“斑爺”成為本書的宗師。
拜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