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青天白日的字怎麼不見了(1 / 1)
第二十一章:青天白日的字怎麼不見了
李府。
張有才已經將糧食拉出了李府大門。
李現眯著眼。
看到不遠處的李世民,和一群官吏,突然笑了。
來了就好啊。
好戲即將登場了。
李世民和長孫皇后來到李現身前,衝著李現點頭道:“今日一早,我就去大理寺擊鼓鳴冤了。”
我去!
李現差點一個趔趄摔了下去。
這個老黃,路子這麼野的麼?
直接搬來了大理寺。
不過也成,只要管著刑獄,這事就成。
李現捋著襴袍,走到大理寺卿孫伏伽面前,抱拳,躬身,叩拜。
李世民麵皮輕扯,惡狠狠的瞪著孫伏伽。
長孫皇后也如出一轍。
大唐皇帝和大唐皇后,似乎都在無聲威脅孫伏伽。
你敢受他一拜,朕/本宮,宰了你!
孫伏伽嚇傻了。
不知道這少年是何方神聖,趕緊側身:“小子,毋需行禮,可有何冤屈?”
突來的變故。
讓張有才和長安商會的這群老傢伙也有些懵圈。
這傻子又鬧哪一齣?
不過不慌。
他們不怕。
正當的買賣,還怕出什麼么蛾子?
李現盯著孫伏伽,片刻後,他指著張有才,一字一句的道:“他們!明目張膽,盜取我的糧食!”
啊!
孫伏伽怒喝道:“如今大唐天災突致,全城缺糧,朝廷明令,敢盜糧者,罪加一等,爾等焉何這般猖獗!”
張有才和長安商會的人更是一臉懵圈。
這怕不是傻子吧!
昨天才籤的契約,現在說我們盜糧?
張有才趕緊走了過來,對孫伏伽行禮道:“大老爺,我等是正常買賣,簽了契約的,不曾盜糧啊。”
李現笑呵呵的道:“簽了契約?我怎麼不知道?”
呵呵。
這臭小子。
還想學我們,用相同辦法誣賴我們?
只是你小子更狠。
我們只是威脅你,並沒有來真格。
你轉手和老子玩真的?
官府都搬出來了?
可有毛用?
白紙黑字,簽了名字的,還能耍賴?
商會幾個老傢伙臨危不懼。
對張有才道:“張兄,把契約拿出來給大老爺看看便是,怕什麼呢?”
張有才也從容道:“是啊,老夫鐵骨錚錚,又怕什麼呢?倒是李現啊,你報假案,要吃官司的喲。”
說著,他將小箱子的鎖開啟,然後從容拿出信封。
很嫻熟的將信封開啟後。
張有才傻了。
如同被雷擊。
整個人愣在原地一動不動。
表情彷彿見了鬼一般。
起初還淡定一筆的長安商會的老東西們。
現在也發現不對勁。
這個老張,愣著做什麼?
把契約拿給官府看就這麼難?
還有,這個老張,手抖這麼厲害做什麼?
見鬼了麼?
幾人湊了過去。
瞬間。
如同化石。
啊!
字呢!
昨天白紙黑字,簽好的契約。
怎麼就剩白紙了?
黑字呢!
我去!
“我去!老張,你別鬧了,契約被你藏起來了?快拿出來,大老爺等著看呢。”
“我……沒有啊,這……怎麼回事啊!”張有才都快哭了。
這究竟怎麼回事?
……
不遠處。
李世民和長孫皇后狐疑對望。
長孫皇后不解道:“那邊出什麼事了?”
李世民一臉迷惑:“朕也不清楚啊。”
什麼情況?
長孫皇后攙扶著李世民,一同走了過去。
昨日白紙黑字簽好的購買契約。
昨夜,張有才幾乎一夜未睡。
他敢篤定,這份契約絕對沒被人換過。
況且,小箱子是鎖住的。
鑰匙是長安商會其餘元老儲存。
根本不存在任何可能,將這契約掉包。
可詭異的事來了。
契約上怎麼沒字了!
這時。
李世民和長孫皇后也走了過來。
昨日籤契約的過程,李世民和長孫皇后都親眼目睹。
如今兩人看到白紙上黑字憑空消失。
兩人當即倒吸涼氣,震驚的無以復加。
此時在看李現,仿若見鬼一般!
他怎麼做到的?
怎麼才能讓黑字消失的?
這太神了吧?
大理寺卿孫伏伽有些不悅了。
開腔問張有才道:“購買契約究竟能不能拿出來?拿不出來的話,你可知你此舉是什麼行為?這已經不是盜竊,而是明搶!這個時機,你敢明搶百姓家的餘糧,你可知什麼罪?”
張有才已經冷汗涔涔。
說話都開始打起磕巴。
“大……大老爺,這誤會……”
孫伏伽皺著眉頭道:“誤會?什麼誤會?”
張有才趕緊對李現道:“賢侄,我昨日給了你錢了,鬥米四文錢,給了你兩萬餘貫,對不對?”
李現眯著眼道:“張會長,現在市場糧價,鬥米十五文,而且還在日日攀升,我是傻子?會鬥米四文賣給你?你仗著自己是長安商會會長,仗著自己背後有人,就可以這麼明搶我的糧食?”
陰謀!
濃濃的陰謀!
可究竟哪個環節出錯了。
張有才根本想不通。
這個小王八蛋,夠狠!
老子用在你身上的手段,你一五一十的全還回來了?
不但還回來,還是加倍還的。
今天這個罪名被坐實,張有才下半輩子怕要在牢獄中度過了。
“賢侄,你莫要鬧了,快和大老爺說清楚,我沒搶你糧食。你這個糧食,它本來就是我們長安商會的啊。”
李現蹙眉,失望的搖頭道:“都這個時候了,張會長你應該做的不是狡辯,而是乖乖認罪。”
“你說我這糧食是你們長安商會的?證據呢?”
證據?
對!證據!
這批糧食的布袋上,都蓋了長安商會的印章。
印章……
張有才終於開始慌了。
今天一早,他就發現這批糧食的外包裝布袋全部消失。
當初他還沒當回事。
如今看來。
明白了,全部明白了!
這個小孽障,這哪裡是傻子?
這個傢伙已經下好套了,就等著自己這群人朝裡面鑽!
李世民雖然想不明白李現究竟怎麼做到,讓契約上的字消失。
但現在他還不著急問李現。
他指著張有才道:“按貞觀律,田產其二:非官人員,私闖民宅,罰金十貫,懂?”
“按貞觀律,鬥訟其五:良籍搶劫,流放百里,懂?”
“按貞觀律,鬥訟其六:盜竊糧食,款項倍罰,懂?”
“按貞觀律,當朝尚書省最新令,天災期間,滋事禍亂,加倍罰之,懂?”
長孫皇后也來了勁,嬌喝道:“李現宅中,糧食二十萬石,鬥米四錢,作價兩萬貫。如今市場四倍翻之,作價八萬貫,懂?”
“按貞觀律,鬥訟其六,款項倍罰,作價十六萬貫,懂?”
“按尚書省最新令:天災期間,滋事禍亂,又加倍罰之,作價三十二萬貫,懂?”
啊!
昨天張有才還一口一個懂?
現在全部被還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