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我的責任(1 / 1)
曹忠孝看著曹旭,渾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片刻之後,他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異彩,重新變成了一個老氣橫秋的老人。
“曹旭,你不學無術,不學無術。”
“我當然不會。”
“我聽說,早上的時候,你們村子裡的那些賭徒,都在指責楊成良包庇他們。”
“受賄,煽動賭錢。他當不了里長!”
“要不,我找找縣大人,讓他幫你做個村長?”
曹旭已經看出來了,楊成良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們一家,都是十多年前才搬過來的。
為的是成為瀘水河四個村莊的村長。
你還不清楚?老楊為了討好他,可是下了血本的!
“不行,舅舅,這種低階的失職,可不是鬧著玩的。”
對於大周的政治,曹忠孝再清楚不過。
楊成良之所以能成為村長,完全是因為前任縣令的緣故。
不過,有些事情,還是要處理的。
就是為了保護一片土地,開設賭場,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大。
“裁決已定。”
“楊成良被革職,賞銀一千兩。這件事情,就這麼算了吧!”
“我聽說,這傢伙,對自己的名聲很是看重。到時候,我怕是要去賣房子、賣地、賣糧了!”
“我們曹家集,也是瀘水河村的地盤。”
“他要去見你三叔曹仲儒!”
曹旭的出現,是他的第一次。
他一直都在為妻子和孩子著想。
不過,他也能理解。
普通人很難賺錢。
或者,他穿著一身官服。
做什麼事情都會更容易?
既然有了這個機會,那就不客氣了。
“若是,小侄能當上四個村子的里長。”
“那就由我來吧。”
曹忠孝摸了摸自己的鬍鬚,臉上露出一絲得意之色。
“舉手之勞而已。你先回去,靜候佳音。”
時間已經很晚了。
我們要走五十多公里才能到家。
曹旭站了起來,跟聶言打了個招呼。
曹忠孝沒有阻攔,而是讓自己的女兒將他送走。
兩人一起離開。
曹思思連忙改口:“啥?曹旭堂哥,你不是應該做點什麼嗎?”
曹旭愣了一下,問道:“什麼意思?”
“你父親是楊成良麼?”
“區區一個村長,你父親一句話就能搞定,不用花錢!”
自己的父親性格耿直,很少向別人求助。
曹思思一臉的無奈。
“這……這是因為他有這個資格。”
曹旭愣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了起來。
“要不要?表弟,我把這塊玉佩交給你,怎麼樣?”
“好了,你和曹毅一起去尋找寶藏。”
還說什麼尋寶?
也就是他看書看多了,腦子進水了。
你以為,曹家的天才,是那麼好糊弄的嗎?
曹思思氣得直跺腳。
“你這破牌子,誰稀罕?別嚇唬嚇唬你的兒子!”
“臭流氓,我不想搭理你!”
曹旭摸了摸鼻子,正要出門,突然,一匹駿馬從外面的街道上飛馳而來。
肥胖的吳七,靈活得不像他的身體,直接跳了起來。
“砰!”一聲巨響。
塵土飛揚。
“旭哥兒,你怎麼了?”我和你叔叔這種老學者,能有什麼好談的?”
“讓我們等了這麼久!”
曹旭一巴掌拍在了黃飛電的臉上。
“喂,飛電?”
黃驃馬伸著舌頭,在他手掌上舔了一下,又癢又癢。
“老七,你怎麼來了?”你在這兒等著我?怎麼了?”
吳七笑得很是灑脫。
“現在已經是中午了,你住的地方有多遠?如何才能回到這裡?趕夜路很危險的。”
“我哥說,他要送你一程!”
他伸出一隻手,沉吟片刻,彎下腰去。
“一個小時,不,不,用不了一炷香的時間,我就能把你送回家。”
曹旭擺了擺手。
“不行不行,我怎麼會讓你來?”
他還真怕,自己養不活這頭酒鬼!
把我帶回家?
在我家裡蹭飯?
竹葉青的飼料還好說,可我上哪去找?
這傢伙,三天兩頭就喝一瓶,簡直就是個敗家子!
吳七多聰明?
他拍了拍屁股,左右各有一個籃子。
“我的朋友,自己帶來了六壇竹葉青!”
“有足夠的時間,你能不能把這把劍給我?”
曹旭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要我煉製什麼,就直說吧。
為什麼要讓一個酒鬼跟著他?
好的,我的一生。
像爪黃飛電這種好馬,短時間內是買不到的。
在太陽落山的時候,一條黃色的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安定西門的方向疾馳而去。
曹旭握緊了手中的韁繩,看著遠處的樹木和行人,驚恐地喊道。
“飛電老弟?慢慢來!”
這年頭,可沒有氣囊啊。
雖然是一輛寶馬,但我的車卻是一片塵土。
“希律律!”一個聲音響起。
爪黃飛電應該是很少在野外活動的。
他的速度非但沒有減慢,反而越來越快。
幸虧這小子有靈性,沒有迷路。
五十多公里的泥濘道路,他只用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已經走完了,而且絲毫沒有氣喘吁吁,一臉的興奮,讓曹旭嘖嘖稱奇。
村子門口。
瀘水河岸,波光粼粼。
嬌小玲瓏的蘇冰卿,早已滿臉期待。
“什麼?夫君,這匹馬是從哪裡來的?你的實力,還在我之上?”
曹旭翻身下馬,狂笑著從馬來走了下來。
“七爺借的。飛電,你來和我打個招呼。”
“我的夫人,名為冰卿!”
爪黃飛電的鼻子動了動,在蘇冰卿的手上蹭了蹭。
這姑娘被撓得咯咯直笑。
“我向你保證,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的好朋友!”
兩人和一匹駿馬,剛走了沒多遠,就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
曹旭看了一眼三層小樓,小聲地說道。
“老楊,你怎麼了?要不要搬家?”
蘇冰卿心知肚明,低聲笑了起來。
“老楊,你死定了。我聽三叔說,他是要賣地賣房的。”
“說是要贖罪,就是要湊一千兩!”
“嘶嘶!”一聲淒厲的慘叫響起。
曹旭目瞪口呆。
昨天晚上,他就看到了王瑞光,一副溫文爾雅的樣子。
這人還真不錯。
這傢伙,下手也太重了吧。
一千二。
在楊成良看來,這可是一筆鉅款。
人,不能以貌取人。
這世間,最慘的,莫過於文人了。
還好,我已經認錯了。
我決定不看書了!
“什麼?旭哥兒,你是不是發財了?寶馬是從哪兒來的?”
一名村民羨慕地說道。
曹旭搖了搖頭,他可不想當冤大頭。
“徐叔,你這是在嘲笑我嗎?”
“這種寶馬,我能買嗎?”
“這位是新來的老友,吳七爺,胖捕快,想借我一用!”
“胖捕頭?”孟奇心中一動。
走出院子,楊成良眯了眯眼,臉上露出笑容。
“旭哥兒,我等的就是你!”
“我的房子,就是你的了!”
“八十兩,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