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腳踢球違例(1 / 1)
(一)在持(運)球時,防守方故意用腳去踢球、阻撓傳球等。
(二)不是故意去踢球卻碰觸到腳,例如,持控球時接不好,球掉到腳上、碰觸到腳,或者運球時碰觸到腳上,甚至防守方在對方傳導球時,撥、抄球,以致球改變方向的碰觸到腳等等[無意接觸到腳],那都不算違例。
(三)街球中常見的一種“假動作”,就是突到籃下後雙手持球,做投籃的假動作之前、將球夾在兩小腿之間,此時高舉的雙手是空的。這樣有意識的將球與腿部接觸,也算違例。
本文中第五章說道周山運球失誤砸在自己腳上,不算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