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抓捕(1 / 1)
吳智輝開車到了最後一個地方,那是一個農村工廠,大約有10公里的路程。僅僅花了半個小時就找到了這個地方,重案組把車停在工廠外面1公里處。一路上,到處都是一些生活垃圾,春麗工廠門外聚集了一些野狗和烏鴉,黃捷皺著眉頭看著這個地方,裡面可能有腐肉。
吳智輝掏出警槍,兩人悄無聲息的小步朝工廠摸索過去。吳智輝走到一個窗臺下,用力一躍,雙手抓住窗臺,腳下發力,緩緩往上爬去,他探頭往下看,就見一具血淋淋的屍體掛在上面。
死者面部還比較完整,只是有幾塊肉被人用鋒利的刀刃切下來,只是一個半成品。吳智輝捏了捏眼睛,讓自己清醒了一點,對屍體抱歉地說。再把視線往下移動,發現一個男子正在低頭吃著麵包,右手一個巨大的血痕傷口格外顯眼。吳智輝回頭用眼神提示了一下黃捷,讓他做好準備。
兩人心裡默唸了三個數字,吳智輝用力打破窗戶,巨大的響聲驚嚇到了男子。吳智輝在兩米多的高臺上跳下,向前滾了幾圈,將衝擊力驅散。
黃捷站在下面,因為爬不上高臺,只能守在門口,等待吳智輝開啟門鎖。吳智輝的動作很快,只花了10秒鐘就開啟了巨大的鐵門。男人經過短暫的愣神之後,左手拿著刀衝向兩人。
“別動。”吳智輝拿起槍,對準青年喊道。
青年沒有理會他,繼續朝他的位置衝去。吳智輝眉毛一挑,心裡只是罵了一句神經病就直接開槍了,青年應聲直接倒在地上,大腿被擊中,流出鮮紅的血液。
吳智輝可是無規則格鬥的首席大弟子,能夠使用武器就絕對不空手,只要擊倒對手就是對的。曾經有幾個混混圍著吳智輝,吳智輝說出去打,人家剛一扭頭,他一板磚就拍上去了,不講武德在他這裡體現得淋漓盡致。當然,黃捷在這樣的師傅薰陶下,他也是這種人,如果他約架的時候有充足的裝備和時間,他恨不得連地雷都埋上。
吳智輝慢悠悠地給男人戴上手銬,吆喝著讓我打電話給局裡邀功,順便叫輛救護車……
林發,原凍肉廠的老闆,後因為被發現賣過期肉,廠子被查封,之後一直生活在這裡。某一天看到崔一鳴母子,他發現自己的凍肉廠就是他們舉報的,之後便跟蹤回家,抓住了崔一鳴用來要挾小青。之後便用以前場子的運肉車給綁架過來。而現在被調上去的,是一名記者,從一開始的報復漸漸喜歡上這種痛苦,他想要每個居民都生活在恐懼之下。
“他為什麼會想著殺人?”吳智輝問。
“我哪裡知道這個變態在想什麼?”
一個遊戲:
接下來不是故事,而是浮腫以前編造的恐怖遊戲選擇題。每個人都應該開動腦筋,仔細推敲。我會為那些倖存下來的人豎起大拇指。
這個故事共有三個主角:1、路人2、兇手3、警察
在這裡,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一個角色。
故事發生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大概12點左右,一個寂靜的公園,突然傳出一聲尖銳的呼救聲。當然是殺人犯乾的,在公園裡尋找長廊睡覺的路人和散步警察分別都聽到了。但距離路人較遠,和睡不著大晚上散步的警察比較近。殺人犯可能還在那裡,現在提供這種線索的人都會有很多的獎金。
而你是一個窘困的路人,選擇1、尋著聲音,慢慢的過去2、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換個公園睡覺。
警察:今天你休假,你身上沒帶武器,你不知道可能需要應對什麼情況,你跑也沒事,也沒人會發現你這樣做。而且也不知道兇手的體格,很可能遇到危險。
1、循聲過去。2、跑回家,或許只是遇到個蟑螂。
殺人犯:你身上有著死者的鮮血,手上有一根剛剛殺人的鐵鍬,不過你聽到了動靜,好像是有人找過來。是從你能確定方向的傳來的。
1、追過去,確定動靜的原因。2、躲在屍體附近,旁邊很好隱蔽。3、直接逃跑。但現在的時間,出了公園可能還是燈紅酒綠的。而且會動靜太大被發現。
現在開始所有能出現的結果已經出現了。
第二天,新聞正在播報,我市XX公園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據保安稱,這裡有一個長期的流浪漢居住,可能是一個目擊證人,需要他配合警方調查。警察稱:該疑犯是非常熟悉公園的,希望他來警局幫助破案。流浪漢不知道這個訊息,繼續尋找他要住的公園,撲街!
你是警察,向著聲源走了過去,你摸了摸口袋,只有一副手銬。而且你現在不能亂動,因為你意識到你可能被他發現了。
1、呆在原地,做好防守準備。2、拿出手機,找兄弟來。3、夾緊菊花趕緊跑。
殺人犯,你看到了黑夜中有一個閃光的存在,他的距離和你只有10米左右,但是他沒發現你。他好像在打電話,可能是要報警。
1、距離那麼近,逃跑肯定是被發現的,等,看情況而定。2、把手中的鐵鍬扔過去,殺死他。3、夾緊菊花趕緊跑。
biubiubiu,由於黑夜裡,燈光成了殺人犯的目標,所以很輕易的被殺人犯給用鐵鍬刺死。選擇打電話的警察撲街!
前面選擇逃跑的警察,有一種結果被選擇追過去的殺人犯給弄死,撲街。
因為做好了防禦,兇徒襲擊警察投射的鐵鍬沒有打中,兩人扭打在一起,警察掏出了手銬,想要把犯人隨便拷在一個地方。但是周圍沒有鋼管或什麼固定的工具。所以沒辦法,他只好把自己的右手和犯人拷在一起,因為警察是個左撇子,這樣或許能更加容易制服他。
你是尋聲來的路人,你看到了這個場景。兩個人都同時對你說:“他是警察,叫你幫忙。”
你記憶中曾經看到了這樣一個問題,是說兩個拷在一起的人,哪個是警察,你記得結果。
警察銬住犯人的右手,而銬住自己的左手,假如犯人不老實,就用自己的右手製服對方或迅速掏槍。
1、逃跑,但是犯人可能記住你的長相了。2、拿起一塊大石頭,砸死右手被銬住的。3、砸左手被銬住的,向犯人示好。4、兩邊人都殺死,這樣你可以說是犯人把警察殺了,而你自衛,把犯人殺了,好像是可以安然無事。
選擇2的流浪漢大喊一聲,直接拿起石頭把右手被銬住的人砸死。向活著的人說,“我們總算把犯人弄死了。”
殺人犯:兩個選擇1他明明想殺的是你,讓他死。2裝作警察,離開現場,但是他可能會從你沒報警,從而判斷出你是殺人犯。
選擇3的流浪漢:你看到了左手被銬住的人打下去明顯不是右手被銬住的對手,所以你選擇了殺“警察”,向犯人示好。
你是警察,他是想殺你啊!1殺了他。2表明自己的身份。
選擇4的小夥伴,你沒意識到你抱起的石頭,普通人一隻手根本沒有拿起的可能,那是你被抓的證據。
警察向流浪漢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流浪漢就問你怕不怕,你剛剛明明是想殺警察的啊。
所以兩個選擇擺在了你的面前。1殺2不殺
警察決定殺掉流浪漢,因為他明明是想殺掉你的,你很恨他,你在悄悄的解開手銬,目不轉睛的盯著他。
選擇殺的流浪漢趁著警察手腳不方便的時候成功擊殺了他,但留下的證據太多,被捕
選擇不殺的流浪漢被選擇殺的警察弄撲街
流浪漢看著他眼裡的“警察”在死者身上找解開手銬的鑰匙,這時候你才發現到原來他衣服沾上了許多深諳的鮮血,你意識到他才是真正的殺人犯,殺or不殺
選擇殺的流浪漢把殺人犯殺了,活
不殺的流浪漢與若無其事走的殺人犯應該沒人會選,被捕。活
還有一個警察殺掉流浪漢,把證據都銷燬,完美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