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當一個傻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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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當一個傻子

臧霸拿下了昌國縣,袁譚那邊也在猛攻臨淄。

很不幸,經過了兩天的進攻,臨淄沒打下來。

按理說,數萬雄兵攻打一所只有幾千人防守的城池應該如吃飯喝水一般簡單。

事實卻正相反。

負責留守城池的,是臧霸的一個老兄弟,沒有孫觀尹禮那般名氣,但也是臧霸身邊的老人。

這人名叫孫三,並不擅長打仗,而是一個專業混子。

然而,混子有混子的長處,謊話張嘴就來,腦袋轉的也快。

臧霸外出襲營,最終沒有回來,等來的敵軍圍城。

看著城下黑壓壓一片人,孫三第一個念頭是跑,而且是馬上跑。

孫三還是很講義氣的,沒有自己一個人偷偷的跑,而是把跑路的訊息通知了所有計程車兵。

這時,有士兵提出來一個問題,“我們在城中還有城牆保護,沒有城牆擋著不更沒活路了?”

一語驚醒夢中人,孫三靜靜的看了一眼說話的人,直到把那個小夥子看的發毛才收回視線。

孫三改主意了,他決定堅守下去。

並非是為了臧霸,也不是為了功勞,純純是怕被追上。

孫三拿出了自己的特長,那就是忽悠。

先在全城宣傳一種聲音,那就是屠城。

屠城的訊息一出,城中百姓可嚇壞了,縣令更是被嚇的兩股戰戰。

原因很簡單,在臧霸攻城時,向臧霸投降的命令是他下的。

縣令不傻,相反很機靈,他得出了一個結論,若是屠城,第一個死的就是他。

當然,他也想過跑。

只是…找不到好機會,若是全城都跑,他還能混出去,他自己跑,那一抓一個準。

說起屠城,他比孫三還害怕,很是積極的鼓動百姓防守。

開始全民防守。

嚇唬過之後,孫三也帶來了希望,告知全城百姓,“不要怕,務必堅守,臧霸很快就會帶領援軍回來,足足十萬大軍。”

百姓中也有腦袋好使的,有點生疑“十萬”這個數字,覺得這個數字有水分。

事實上,孫三壓根沒跟臧霸取得聯絡。

換句話說,連他自己都不清楚是否會有援兵。

孫三一個人騙了全城跟他一起抵禦袁譚,妥妥的全民皆兵。

在“屠城”的威脅之下,百姓們變得悍不畏死。

婦女、孩子、老人通通登上了城樓。

袁譚一方計程車兵懵了,袁譚也懵了,這是什麼鬼?

隨著攻城與防禦,雙方的死亡不斷加大,這場攻城戰也變得沒有意義。

一直到第四天,也沒有找到突破口,倒是有新的訊息傳來,說臧霸攻取了昌國縣。

得到這個訊息,袁譚臉都綠了。

本以為憑藉優勢兵力已經擊潰了臧霸主力,沒想反而被他再下一城,還特麼打到自己後面去了。

而自己…還沒有拿下臨淄,臉上著實有些掛不住。

冷靜下來之後,袁譚倒是不慌,昌國,已經在他勢力的腹地了。

袁譚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似乎是在說:“嘿嘿,臧霸,你跑不了了。”

袁譚召集了附近所有的軍隊,浩浩蕩蕩奔著昌國縣而去。

與臧霸這邊的麻煩不斷不同,高順那邊則是春風得意馬蹄疾。

受命於秦羽,高順進攻城陽郡,在歷史上,它有著一個更為響亮的名字,平原郡。

劉大耳朵曾擔任過平原相。

高順,忠心耿耿,擅長練兵、帶兵,無不良嗜好。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傳統意義上的完美軍人,更擊敗過關羽、張飛、夏侯惇等名將。

可,這位完美軍人卻從未單獨領過兵。

歸於秦羽麾下,第一次便是率領三萬大軍,任憑高順內心堅硬如鐵,仍然起了波瀾。

生逢亂世無奈從軍,誰又不想金戈鐵馬率萬軍馳騁呢?

庸人尚且期待,何況高順一腔熱血,滿腹韜略?

高順很清楚,若無秦羽,他已身首異處。

高順做的也很靠譜。

在祝阿城外,排練了新的戰法。

要清楚,高順祖籍幷州,屬邊郡地帶,也是天下強軍之一。

面對著不算高的祝阿城牆,他沒有選擇強攻,雙方都清楚,按照高順的兵力,進攻必然碾壓祝阿。

高順不願意士兵損傷,下令在城外堆積沙包,一直堆積到城牆高低。

而後就是高順的強項了,下令士兵向城內投擲長矛。

準確不高,但人員密集程度太高,防守的人有點扛不住了。

高順的策略還不僅如此,一邊猛烈進攻正門,一邊派遣士兵偽裝成袁譚計程車兵出現在後門。

氣勢很強硬,“快給老子開門,老子是過來支援的,耽誤了老子的事,老子砍了他。”

“快點他媽給老子開門。”

把守後門的只是一個曲長,哪有膽量質疑?

下令開城門時都是哆哆嗦嗦的,這年頭計程車兵都是**,莫說縣城的守備軍,就是同營士兵,都經常鬥毆。

曲長內心忐忑的迎接著援軍,努力擠出笑臉。

只是,沒有任何卵用,兩人見面之時,“援軍”頭目揮出了冰冷的戰刀。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曲長的隨從皆是嚇得面色發白,一個個低著頭老實的站著。

領頭的人是方鐵,沒有絲毫的猶豫,下令滅掉這些人,而後去進攻前門。

半個時辰之後,高順進了祝阿城。

人在縣衙之中,高順想到了呂布,面色冷峻,“他,在受苦吧?”

這世間,唯一讓他惦記的,便是呂布了吧。

高順的臉上浮現出一絲痛苦的神色,他是願意陪著呂布一起死的。

他的忠心就是如此深沉。

什麼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侍?

什麼識時務者為俊傑?

什麼聰明人?

若這等人為聰明人,他寧願當一個傻子。

在他眼中,為臣者,當糾正主公過錯,縱使不能讓主公變得更好,也當生死與共、不離不棄。

高順走到了鏡子前,看了看鬍子拉碴的臉,拔出配劍,揮刀斷臂。

額頭上汗水涔涔,高順卻一聲不吭,緩緩走出門,叫了一個士兵,順手把左臂遞給了士兵,“找一個盒子,把這條胳膊送到許昌,交給呂布,我用這條手臂去追隨他。”

士兵愣住了,停頓了數秒之後,大叫了一聲,“大夫,快叫軍醫來,快給大人包紮。”

世人只記得關二爺千里走單騎,卻無人知高順的生死相依。

不過千百年來,呂布被立成了反面典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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