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修行是攀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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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冰道:

“凡人們對高聳的山峰普遍望而生畏,只有少數人生出勇氣攀爬,卻並不是全部都能登上頂峰。這條道路上充滿了誘惑與煎熬,雄心壯志會被一日日消磨,最後只剩下疲憊不堪。前人只告訴後人山峰上的精彩,卻沒告訴他們途中的寂寞。

好不容易登到山頂,卻發現一切不過是剛剛開始,前頭還有數不勝數的路。

咬牙繼續攀爬也好,就此放棄也罷,這條大道記不住任何人的名字。”

她見百里慈聽得安靜,繼續道:

“或許一切都沒有意義。

但什麼是意義呢?留下,或者不留下?

你才剛踏上這條路,還有很多的時間去想。

但你記住,踏上這條路,必要心中無悔,不論對錯。”

“對與錯,愛與恨,實難分辨,不愧對本心,便無悔!”百里慈道。

杜冰道:“心馳八千里,人留原地間,初心不改,萬古長青。”

“受教!”百里慈叩謝道。

杜冰道:

“能在冰湖之中有所突破,足以說明的你的天賦。

有天賦的人有價值,毋庸置疑,但這價值不會太高,什麼時候你能將天賦化為實力,才能走出被人擺佈的局面。”

“會有這麼一天!”

“我拭目以待。”

夫風生於地,起於青苹之末。

百里慈一眼千里,彷彿看見了那座莫名山上飛旋於小草之上的微風。

他相信,是風,終有馳騁天地的一天。

……

從四季園辭別後,百里慈直接回家。

還沒有進門,便聽院子裡有人在吹奏篪曲,發出一種空曠而又通透的聲音。

篪這種樂器,百里慈未穿越前便有耳聞,知它是一種橫吹的竹質管樂器,形似笛子。

湖北的曾侯乙墓的從見天日,代表著這件兩千多年前的樂器從新問世。在出土的眾多的樂器中,它並不算驚豔,百里慈能記住它的原因,是那幅從博物館裡看見的《楚女吹篪圖》,楚女美麗而又端莊,吹奏篪的聲音彷彿從畫裡出來,給人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

百里慈推開門,咯吱一聲,彷彿跨越了千年。

趙姬雙手握著那支竹篪,雙目緊閉,口於竹篪的前端輕輕吹奏,發出的聲音是那般的悠揚動聽。藤曼攀爬的房簷,被十數只雎鳩佔據,它們的羽毛美麗,同站在院中央的那位美人遙相呼應。天空之上,盤旋著一隻雪色雄鷹,不時長鳴。

此情此景,竟讓百里慈覺得置身於那副《楚女吹篪圖》之中,一時間恍然如夢,只覺前世今生,只有一步之遙。他呆呆的立在原地,生怕打破這偶然的一切。

“關、關”

樂聲百轉千回,騎在牆上兩兩登對的雎鳩紛紛和鳴。

百里慈這才聽出,趙姬吹奏的是詩經裡的關雎。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應聲而出,心情暢快。

……

夜裡諸多事,不過兒女情長,英雄氣短之事。

第二天一大早,百里慈仗劍出門。

他要去尋那瘋子。

——

少司妖執掌兩部,司妖部,司邪部。

司妖部的長官喚伯雲,是一位本我第四境的修士,本命之物是一塊山河印,有鎮壓之能,他的法術得自《厚土大道見聖正經》,這門法經乃是乾坤道的不二秘傳,記載的法術威力強大。是以,他被代舍的大部分修士推為領袖。

故以,兩個部門之間本無優劣之分,卻因人有了差異。

聶信收到伯雲的傳喚,來到他的府邸。

他本以為是邀請自己來敘舊,可沒想到卻是為了除妖一事。

伯雲坐於主位之上,居高臨下道:

“骨妖以殺城西妖主,李代桃僵,至今未來拜府。

此乃蔑視君威之舉,實在可恨。”

二人地位本應相當,可這伯雲的態度卻過於傲慢,只奈實力懸殊,聶信敢怒不敢言,輕輕道

了一句:“說得是。”

“被君府通緝的妖物,搖身一變成了妖主,何其荒謬,就算她來拜府,也沒有任何用處,雖說拜也沒用,可她來也不來,實在猖狂。少司妖已下令,今日便去征討此妖,她親自領隊。”

“需要我部?”

“不,只需你一人。”伯雲呵呵一笑。

“這是為何?”聶信盯著伯雲的眼睛,想看出來點東西。

伯雲的眼睛裡反射著如同螻蟻一般的聶信:

“沒有為什麼,這是命令。”

他警告道:

“記住,遵從我的命令列事!

若那群小妖執意反抗,便是我們動手的時候。”

聶信的眉頭緊皺,猶豫了一會兒,下定決心道:

“好,等我回去一趟安排一下就回來。”

“事不宜遲,你的那些事回來再說。”

“你!”聶信大怒。

“怎麼?”伯雲冰冷的道,“想要和我比較比較?”

“不敢。”聶信忍住怒火,臉上鐵青一片,“我就是覺得這行動太過倉促。”

“軍令如山,不容置疑!”伯雲冷哼一聲。

——

小荒廟。

豔陽高照,春風醉人。

百里慈漠視著這群聚整合幫的乞丐。

這群乞丐,大多是孤兒,年紀大的十餘歲,年紀小的五六歲,面黃肌瘦,衣衫襤褸,但勝在手腳健全,在這不遠的地方,就有一家招力工的店肆,這群人寧可要飯,也不願意去出力氣。

或者說,“要飯”本身就是一個掙錢的工作。

往往,大的孩子得領幾個小的孩子,走在街上昂首闊步的像是母雞帶著一群小雞仔。大的要飯,小的呢,有的要飯,有的偷東西,若是被人抓住,就由大的來解決,解決辦法就是使勁的打小孩,還東西的話隻字不提,若是面子薄的人,就罵兩句走了,若是脾氣橫的人,便假裝將小孩打死,讓這人無話可說,總之,東西是不能還的。

乞丐得錢的方式實在很多,所以不願意靠力氣掙錢的也是很多。

但這種人,是沒什麼志氣的。

有點志氣的乞丐,早就尋了出路,固然苦累,好歹有奔頭。

百里慈來到廟裡,就見兩個十來歲的半大小子在打一個老頭。

這老頭頭髮花白,渾身髒兮兮的,哪怕捱打也死咬著雞屁股不放,好像那是西王母的蟠桃一般。咬著這隻雞屁股,味道吸入鼻子裡,他的臉上出現了極為享受的表情。

兩個少年乞丐踢打了半晌,見這老頭根本就覺不到疼痛,自己的腳反而有些疼了,便怒罵著換了策略,直接去搶老頭嘴巴里的雞屁股。

原來這番毆打,只為了一隻雞屁股。

老頭死咬著不放,兩個少年乞丐竟也搶不出來。

到後來,兩個乞丐搶的頭冒金星,年紀小的那個眼淚擠了出來:

“老瘋子,老瘋子,你真是一身鐵骨,一嘴鐵牙!

我要餓死了,就給我吃一口吧!”

老瘋子張開嘴,哈哈一笑:“有手有腳的不去要飯,搶我的雞屁股,搶不到,略略略。”

百里慈好笑的見,那雞屁股從老瘋子的嘴裡掉了下來。

“上當了吧!老瘋子。”

年紀小的乞丐一把接住,不顧上面的口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嘴裡塞。

然而,他怎麼咬也咬不動,手中的雞屁股彷彿是一塊大石頭。

旁邊的乞丐見狀將雞屁股要過來,也是一口咬上去,腮幫子卯足了勁,眼睛裡充滿了血絲,皮膚下的青筋一跳一跳。然而,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氣,也咬不動這雞屁股,反而是啃掉了一隻牙。

他盯著這隻雞屁股,淚流滿面:

“這是他孃的陳年老雞屁股吧,怎麼這麼硬?”

“拿來吧。”老瘋子搶了回來,一口就將雞屁股咬掉大半,吃得滿嘴都是油。

兩個乞丐看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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