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好貴啊,好心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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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王秀娥之前沒有收到過首飾禮物,在看到眼前這個首飾盒子時,一樣能猜到些許。

秦建華給她遞過去,她順手就接過來了,還在想怎麼開啟的時候,卻發現這個盒子做工精緻且結實,她明明已經很用力的去摳了,還是沒能開啟。

最後還是無奈地交還給一旁的秦建華。

看著秦建華用力一掰,這個小巧的盒子才終於被成功開啟。

秦建華笑呵呵地說:“看,這不就開啟了嗎,你開啟它的時候用點力。”

實際上,在看到盒子開啟的瞬間,王秀娥已經聽不到周圍的聲音了。

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盒子裡那兩個小巧的,精緻的,只有指甲蓋大小的,黃燦燦的金屬色耳環,一臉的難以置信:“這是金子?金耳環?”

秦建華笑了,連忙拿出來其中一枚,遞給她說道:“給你戴上試試看。”

王秀娥才沒有任由他折騰,而是把身子往旁邊一仰,連忙說道:“你開什麼玩笑,真的是金耳環啊?你哪來的?”

“今天去金店買的。”秦建華說。

“你不是跟著秦朝去書店了嗎?怎麼又去金店了?”王秀娥說話的時候,因為過於急切,導致語速都格外的快,看得出來,她這一次是真急了。

而且,王秀娥扭頭去看秦朝的時候,哪怕她還沒有開口,秦朝就已經能猜到王秀娥心裡想說的究竟是什麼,連忙回答了一句:“我們是去西單那邊的外文書店了,不過從書店出來的時候,我爸想要去附近的金店轉轉,說是要給你買耳環。”

在這個時候,王秀娥不大相信秦建華說的話,但是對大兒子秦朝的話,她卻是深信不疑。

當即瞪著眼睛又問秦建華:“這個真是你去金店買回來的?是金子的?花了多少錢?”

秦建華知道,自家媳婦這是心疼錢了,支支吾吾地不敢說。

最後還是拗不過,把之前揣在兜裡的,那張皺巴巴的發票拿出來,給王秀娥遞過去。

看著發票上面寫著的明晃晃的數字,王秀娥感覺一陣頭重腳輕,嘆息地說道:“你可真是敗家啊,就這麼一個小玩意,竟然要花三百多塊錢!咱們家得賣多少隻小公雞,才能賺回來這三百多塊錢!”

秦家也不是什麼多富裕,多土豪的人家。

平時大家省吃儉用,一年到頭的辛苦工作,才能勉強存了一點積蓄。

說得更加實在一點,如果不是因為有了糖糖的演出費做補貼,別的不敢說,起碼那輛黃色的天津大發就一定買不起。

王秀娥知道,自己家的好日子,都是靠著全家人的雙手,一點一滴打拼出來的。

哪怕現在她的出行已經從腳踏車換成天津大發了,可她依舊保持著之前的優良傳統,不說省吃儉用,起碼也是樸素度日的。

猛然拿了一對價值不菲的金耳環擺在她面前,讓王秀娥心裡一時有點接受不了,感覺自己就像犯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大錯一樣。

這樣奢侈,簡直對不起全家的辛勤勞動。

想到秦朝該考大學了,秦國快要考高中了,糖糖剛找到親媽那邊的親戚,總得讓孩子準備一些見面禮吧。

再有就是婆婆秦喜鳳的年紀也不小了,眼瞅著最近幾年的身子骨沒有前些年硬朗,以後有個病痛什麼的,又該怎麼辦?

還有秦建華,他自己為了這個家和養雞場的事情勞心勞力這麼多年,連幾件像樣的衣裳都沒捨得買。

雖說家裡家外接辦了不少物件,可那些都是剛需,和金首飾不一樣。

想到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王秀娥更加覺得愧疚,倒是也沒罵人,捂著臉嗚嗚嗚的哭了起來。

她這麼一哭,倒是把秦建華給嚇壞了。

看到秦建華摟著王秀娥在那一個勁的哄,秦朝一臉莫名的悄悄退了出去,給他們夫妻留下了說話的空間。

“你怎麼了?看起來也不像是高興地啊!”回想起在金店時,導購給自己說過的那些話,秦建華感覺自己一頭霧水,努力回想著究竟是哪裡出現了問題。

王秀娥再抬頭的時候,淚眼汪汪地看著他,說:“突然給我買金耳環,我害怕,我捨不得花這份錢。”

見她說得竟然是這個,秦建華長鬆了一口氣,忽地笑了:“原來是因為這個,嚇我一跳,我還以為你是嫌棄這對耳環不好看呢。”

王秀娥白了他一眼,嫌棄耳環不好看,能哭成這樣嗎?

何況,金飾哪有不好看的,狗頭金的名字多俗氣,不照樣能拿去換了一套BJ的四合院麼?

在王秀娥看來,只要是金子,拿出來閃亮亮的東西,不管做成什麼樣子都好看。

秦建華樂呵呵的連忙表示,要幫王秀娥戴上。

可是拿出來耳環之後,才無奈的發現,王秀娥並沒有耳朵眼。

他絕望的捏著王秀娥的耳朵左看右看,疑惑地說道:“我記得你明明有耳朵眼的?怎麼會沒有呢?不扎耳朵眼能不能戴上?”

說話的時候,他真準備把金耳環夾在王秀娥的耳朵上。

嚇得王秀娥連忙躲開:“你可真是的,那麼貴重的東西,要是一不小心弄丟了,豈不是要心疼死。這玩意能不能退啊,要不你還是退掉吧,就說我沒有耳朵眼,不能戴。”

王秀娥還是有點害怕。

她長這麼大,還從沒收到過這麼貴重的禮物。

以前也總是在戲文裡,在書本上,有聽說過古代地主老財穿金戴銀的事情。

小的時候或許還有過幻想,把曬不死草的葉子拔掉,再小心翼翼地把這種草的紅色根莖部分,一點一點的連著表皮折斷,之後就做出了漂亮的,仿若流蘇狀的小玩意。

女孩子們往往能做出老長一串,戴在脖子上,涼絲絲的,那就是項鍊,戴在手腕上就是手鍊,戴在耳朵上就是耳環。

每年的夏天,女孩子如同花蝴蝶一般,偷偷穿著從垃圾堆裡撿來的,別人扔掉的破舊高跟鞋,身上帶著曬不死做成的各種首飾。

一個個在野花野草叢中奔跑嬉戲,玩具簡單,玩伴固定,倒也算難得的快樂時光。

不過長大之後,王秀娥就再沒幻想過自己也穿金戴銀的過日子了。

尤其結婚後,成日裡浸淫在柴米油鹽的瑣碎中,漸漸把她當初所有對美好的嚮往,都磨成了生活中的實質。

與其去想那些假大空到,只能觀賞,沒什麼實用價值的東西,倒不如為自己,為家人搞點實在物件。

所以在結婚的時候,她沒有遵從年少時的幻想,找秦家要金銀飾品,而是遵從大部分人的選擇,只買了腳踏車和手錶。

畢竟結婚過日子,講究的除了臉面浪漫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得糊飽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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