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蜜月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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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他突然的索求,言卿只是一愣就緩緩閉上了眼睛,輕輕抖動的睫毛翩躚如蝶。

對於她的乖巧,時霆輕輕一笑,俯下身吻在了她的唇瓣上。

四周傳來誘人的花香,有蝴蝶在花叢間飛舞,白的、黃的如同揚揚灑灑的的紙片。

不遠處的野葡萄埋頭在草間,心裡默唸:少兒不宜。

從草原回來後,時霆將野葡萄交給了馬場的管事,兩人換好衣服後,時霆道:“帶你去我們今晚住的地方。”

穿過後面的草地,前方赫然出現了一條河,河水不寬,岸邊矗立著幾座翠綠的山峰。

小河的另一側有一座小木屋,木屋周圍扎著籬笆,門前一條青石小徑一直延伸到了河邊。

“這屋子是才建的?”言卿見這木屋嶄新,不像是舊物。

時霆牽著她的手進了院門,“我蓋的。”

“你還會蓋房子?”言卿驚訝,腦海中不由勾勒出某人汗流浹背搬磚的樣子。

“也不是什麼複雜的結構,我在國外的時候學過一年的建築設計。”他說著就推開屋門。

小屋裡的結構的確不復雜,無論是床鋪還是窗簾都是淡淡的粉紅色,這也是言卿最喜歡的顏色。

小屋的一角有一個淋浴房,沒有玻璃,只有一面簾子擋著,看到這個淋浴房,言卿就想起那天被他拽入淨室的情景,臉皮兒不自覺的熱了熱。

“我們晚上吃什麼?”言卿回頭時,時霆正推開窗戶,窗外不遠處是一片茂密的林子,清新的空氣立刻躥了進來。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時霆笑道:“如果運氣好,可以在山上打到獵物,如果運氣不好,那就只能喝西北風了。”

他說著,無奈的一攤手。

“我相信時司長不會讓我捱餓的。”

他摟住她的纖腰,目光深沉,“我覺得也是,不吃飽,晚上哪來的力氣。”

“時行之。”言卿衝他哼了一聲,卻是沒有再跟他計較,在他懷裡晃了晃:“我想和你一起去打獵。”

“夫人要去做誘餌嗎?”

言卿戳了下他的胸口:“如果你捨得的話,沒有什麼不可以。”

“不捨得。”他不由將她又抱緊了幾分:“我怎麼捨得我的稀世珍寶,就算給我全世界,我也不換。”

“時司長說起情話來,真讓人肉麻。”言卿埋在他的胸前,嘴角已經笑成了一朵花。

兩人膩歪了一番,就要為晚上的生計而奔波,時霆說門前的河水太清,有魚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他們決定上山打獵。

“時司長,我以為你會帶一隻獵槍。”言卿進了叢林後,嫌棄的看了看他握在手裡的自制工具。

那是由一根木棍削尖了頂端做成的刺槍,更像是原始人類的狩獵工具。

“夫人不相信為夫的能力嗎?”時霆牽著她的手,避開了一叢荊棘。

“我是在為我們的晚飯而擔憂。”言卿翻了個白眼,不認為他用一根木棍就能打到獵物,“如果堅果在就好了。”

堅果:我是一條萬能的狗,既能當搜尋犬,又能做獵犬,噢耶!

言卿跟在時霆的後面走了很遠,兩邊樹叢茂密,不時傳來動物的叫聲,但是兩人始終沒有發現獵物。

就在言卿即將氣餒的時候,時霆忽然衝著她噓了一聲,並且按著她的肩膀讓她蹲在了灌木叢之後。

時霆蹲下後,伸手扒開了面前的樹叢,對著言卿指了指。

言卿探頭一看,就看到一頭不大的梅花鹿,這頭梅花鹿絲毫沒有注意到危險的存在,正在低頭吃一堆嫩草。

如果是在現代看到梅花鹿,絕對只能用做觀賞,畢竟野生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獵殺是犯法的。

“我們要吃它嗎?”言卿用嘴型悄悄問。

這頭鹿雖然不大,但是再看時霆手中的工具,她就沒多少信心了。

時霆點點頭,示意言卿蹲著不要動,而他則是悄無聲息的向一邊挪動。

言卿知道,此番成敗關係著他們晚上會不會餓肚子的問題,不免無聲的緊張了起來。

那頭梅花鹿還在吃草,不過它似乎有所警覺,吃幾口草就抬頭看幾眼,言卿望著時霆所在的方向,只見他一動不動,就像與周圍的草木融為了一體。

當過兵的人大多有著不同尋常的定力,他們常常蟄伏一處,只等著關鍵時刻的致命一擊。

就在言卿緊張的直嚥唾沫的時候,那隻梅花鹿忽然扭頭向後看了一眼,正是這一扭頭的機會,時霆突然從草叢裡一躍而起,手中的木槍脫手而出,衝著那隻梅花鹿飛了過去。

木槍的破空之聲傳來,速度快到言卿來不及眨下眼睛,等她回過神,那隻梅花鹿已經倒在了草地上,木槍從它的頸部貫穿,一槍即中要害。

“真的打中了。”言卿高興的扒開草叢跑出來。

時霆已經走到了梅花鹿的身側,伸手拔出了那根木棍,梅花鹿四肢抽搐了幾下,嚥了氣。

“對不起啊,小鹿鹿。”言卿雙掌合十的唸了念。

時霆笑道:“這是言小姐的職業病嗎,你不需要解剖它。”

言卿翻了個白眼:“這麼可愛的小鹿,我們想要吃掉它,自然得賠個不是。”

她從來沒吃過野生的鹿肉,據說鹿肉十分鮮美,在她隱隱的期待中,那小小的負罪感也被自動忽略了。

就在時霆正想著法子要把這頭鹿帶回去的時候,叢林裡忽然傳來一陣若有若無的沙沙聲,敏銳的男人耳朵一豎,眉頭擰在了一起。

“什麼聲音?”言卿見他神色凝重,不由壓低了聲音。

“是真正的野獸。”時霆說著,從身上拔出匕首:“野獸聞著血腥味兒過來了,這裡不能久留。”

他自己還好,但是言卿還在這裡,他不能讓她冒險。

“那這頭鹿怎麼辦?”言卿覺得十分可惜。

“整隻帶走是不可能了,我們會被當做新的目標。”時霆下刀飛快,迅速割下了一條鹿腿,“快走。”

他說著就拉起言卿的手,另一隻手拎著那條鹿腿,順著來時的路疾步而去。

“會是老虎還是獅子?”

時霆看向身邊眨著一雙大眼睛的天真老婆,不由笑了,“這裡是北地,沒有獅子,獅子生活在熱帶。”

言卿眨了眨眼:“那一定是老虎了。”

“老虎,或者是狼,也有可能是野豬。”

“那我們還是快走吧。”聽著都好可怕。

“等一下。”時霆走著走著忽然停了下來,轉身拉著她的手來到一棵參天的大樹下。

“喂,時霆,野獸追上來怎麼辦?”

“沒關係,它們看中的是那隻梅花鹿,不是我們手裡的這條鹿腿。”時霆算算時間,林裡的野獸應該已經找到了那隻死掉的梅花鹿,現在應該在大快朵頤,無暇顧及他們了。

“言卿,你看,我們撿到寶了。”時霆突然把鹿腿交給言卿,而他蹲下身,扒開面前的一株草從,只見棕色的土壤上伸出了幾根枝葉,中間有著長長的花徑,花徑一頭開著淡黃綠色的簇成團的小花。

“這是人參?”言卿最近看了許多醫書,腦子裡也豐富了不少知識。

“是人參。”時霆嘴角上揚,“這參葉上的蘆碗密密麻麻,少說也有幾十年了。”

“那我們快挖出來看看。”

“好。”時霆抽出匕首,小心的開始挖掘。

挖參是項技術活,因為參須擴散的面積很廣,稍有不慎就會挖斷參須,造成參體不完整,所以每刀下去,時霆都是小心翼翼的。

直到挖出一個大土坑,那隻人參才顯出全貌。

人參不大,但是參體的皮又老又暗,時霆拿在手裡看了看:“這隻人參少說也有百年了。”

“那豈不是很貴?”

“雖然珍貴,但並不稀有,畢竟有的人參可活千年。”時霆彈去上面的泥土,“用來燉鹿肉是最好不過了。”

言卿歡喜的接過來,“這可真是寶貝。”

若是放到現代,她能發一筆小財呢。

就在兩人要離開的時候,言卿忽然看到不遠處的樹上趴著一個白色的物體,她立刻扯了下時霆的袖子:“時霆,你看,一隻白色的刺蝟爬到了樹上。”

“白色的刺蝟?”時霆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過去,頓時笑著揉了一下她的腦袋,“我的夫人,那不是刺蝟,那是猴頭菌。”

時霆大步走過去,用匕首將那一大塊猴頭菌鏟了下來,這猴頭菌長得的確像是刺蝟,遠遠看去白花花的一片,不過拿在手裡的時候卻是軟軟的溼溼的。

“我們今天的運氣不錯,有鹿肉,有人參,還有這麼大一塊猴頭菌。”

他說著,突然貼著她的耳邊低語:“夫人,你知道鹿肉的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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