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年代文(1 / 1)
“我就是那麼想的啊,我們夫妻一年到頭也不能見幾次,這次我就想著,不管咋樣,全家團聚最重要!”黎昭道。
周振鋒暢享有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畫面,也點點頭。
他也想老婆啊。
尤其她老婆長得漂亮,身段還好。
“那就按你說的辦。”
“好。這次回去,你也別兇孩子,我們先好好調查調查,如是假的,皆大歡喜,如果是真的,我們就慢慢教孩子好不好?”黎昭仰頭問,淚眼汪汪盯著他。
周振鋒:“好好好。”
周振鋒低頭要親黎昭。
黎昭:“等我們這次解決了再來,現在沒心思。”
周振鋒遺憾,“好吧。”
一家人躺下,又坐了三天的火車,終於回到老家。
1989年,外面日新月異,小鎮並無太大變化。
許多人甚至對出門打工都在妖魔化,但也有不少年輕人嚮往著。
周振鋒和黎昭出門多年,這次剛回到家,就有人湊過來問。
“外面打工能賺多少啊?”
他們也想去。
尤其是看黎昭躺著波浪卷,穿的衣服又那麼好看,哪像是兩個孩子的媽啊,比那十八歲的小姑娘還漂亮。
周振鋒也精神,一米八幾的身高,壯實的很,看著就有氣勢。
孩子更別說了。
白白胖胖,穿得乾乾淨淨,看著跟城裡小孩又有什麼區別?
黎昭回:“明兒再聊,我們先去找南赫。”
“你們兒子啊?那的確得好好管管了,太不像樣了,竟然偷東西!”
“是啊,看你這小兒子,哎呦,白白胖胖的,瞧著就討喜,再看看你們家南赫,整天陰沉著張臉,哪像是十二歲的男孩。”
“趕緊去吧,都在警察局待了三天了都。”
……
周振鋒和黎昭抱著小兒子前往警察局。
周母也沒管。
直接拆兒子兒媳的行李。
警察局。
周南赫低垂眉眼,雙眸暗淡,他明明沒有偷東西,結果被同學汙衊,堂弟還在那作證。
聽說還要喊他爸媽?
好笑。
他爸媽怎麼會管他?
哪怕回來了,肯定也是把他罵一頓。
他們兩夫妻最寶貝的,是帶在身邊的寶貝兒子,聰明伶俐,聽說才五歲,已經識得不少字了,哪像他啊,明明初一了,成績差的一塌糊塗,上課總是被罵。
“周南赫!”警察開啟門。
周南赫抬眸,額前劉海遮住他眼睛,讓他看起來就顯得格外陰鬱,“做什麼?”
“你爸媽來了,起來跟著我走。”
周南赫眼眸微顫,起身跟警察走,他其實不需要住在警察局,但校長和小叔一家,說要給他一個教訓,免得他爸媽回來之後,選擇用錢擺平這件事情,他之後再犯。
受害者強烈要求。
警察預估那兩夫妻回來頂多四五天,為了讓小孩長長記性,之後不再犯,也同意了。
但給他住的。
是警察們的宿舍。
小孩才十二歲,身邊又沒有爹媽,警察也是於心不忍。
想他長點教訓,但沒想毀了一個孩子,小小年紀坐牢太難聽了。
周南赫住在這四天。
其實過得挺自在。
至少……
不需要幹活!
也不需要整天聽他厭惡的汙言穢語。
周南赫來到爸媽面前。
看了眼精緻的父母以及可愛的弟弟,心底酸澀,被汙衊的時候,他都沒想哭,現在看到爸媽了,眼睛酸的恨不得湧出一片淚水。
“南赫,這幾天是不是受委屈了?”黎昭柔聲問。
周南赫鼻頭髮酸,甕聲甕氣回:“沒有。”
“來,你跟爸媽說說,到底是怎麼回事?”黎昭牽著他的手坐下一旁。
周南赫渾身不自在。
但也沒掙脫。
爸媽沒有罵他,是他預想不到的。
一下子也不知道從何說起。
黎昭輕撫著他脊背:“沒事,你好好說,我們慢慢聽,有爸爸媽媽在呢,什麼事解決不了?”
周振鋒看不慣兒子唧唧歪歪,罵道:“偷就偷了,沒偷就沒偷,有什麼說不出口的?”
黎昭瞪他,“你閉嘴!”
周振鋒抱著小兒子委屈地縮腦袋。
周南赫看了眼爸媽,最終將目光落在好奇打量自己的弟弟身上,嗓音艱澀,“沒偷。”
“我們相信你。”黎昭拍了拍他手背,目光柔和。
周南赫嘴唇抿成直線。
一隻手的指甲狠狠掐入掌心,眼淚才沒流下來。
“能跟媽媽說說,為什麼被汙衊了嗎?”黎昭問。
周南赫搖頭,“我不知道,小河說校長找我,我就去校長室了,沒發現了就走了,結果沒一會兒,校長說我偷東西,我就被送來了警察局。”
周振鋒皺眉:“小河是誰?”
周南赫沉默。
爸爸能記得自己。
他真該感到榮幸。
黎昭也被震驚到了,“你弟的兒子啊。”
“哦。”周振鋒也有點尷尬,繼續問周南赫,“你們校長怎麼確定就是你了?”
“很多同學都看我去了校長辦公室。”周南赫抿唇。
警察也在此刻來了:“校長來了,還有幾個看到他的同學,你們可以好好聊聊。”
來到調解室,校長立即指著周南赫罵:“這樣的學生,我們學校是不允許存在的,自從建校以來,從來沒發生過如此惡劣的事件。”
黎昭把周南赫扯到身後,冷冷地看向校長:“校長,我現在叫你一聲校長,不是出自對你的尊重,而是因為我對你的職業尊重,我想問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家孩子偷的東西,就因為他進去你辦公室了嗎?你確保當天沒有其他人進去,還有,哪怕真是他偷的,也得有人證和物證,不然你們隨口說五千,我就得賠五千,真當我們是冤大頭嗎?”
“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家長,才會養出那樣的孩子,當天來辦公室的人都是好學學生,就他一個差生!”校長破口大罵,他因為少了五千塊錢沒法交差,嘴巴起了好幾個燎泡。
聽說周南赫爸媽有錢。
能還回來。
他心才稍安。
“警察同志,我覺得每個人都有為自己申辯的權利吧,而且我只是要求人證物證而已,還有,我有理由懷疑校長,是因為覺得我們兩夫妻有錢,才選擇我家南赫當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