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風哥,我王二的命是你的!(1 / 1)
秦風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能感覺到,身後那些村民的目光,像芒刺一樣紮在背上。
但這一次,那些目光裡不再有鄙夷和嘲弄。
他甚至能聽到遠處傳來壓抑的、帶著驚恐的議論聲。
“天吶,他真的敢動刀子……”
“馬三那傢伙,平時那麼橫,今天尿都嚇出來了……”
“還有李寡婦,臉都丟盡了……”
秦風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
這就是他要的效果。
在這亂世,在這人命如草的村莊,善良和退讓換不來尊重,只能換來變本加厲的欺壓。
你想讓人怕你,最好的辦法,就是亮出你的獠牙。
一次,就夠了。
他路過幾戶人家的門口,那些原本坐在門檻上閒聊的婦人,一看到他,就像見了鬼一樣,立刻閉上了嘴,抱著孩子匆匆躲進了屋裡,還把門板給插上了。
秦風毫不在意。
敬畏,總比輕視要好。
肩上兩隻兔子沉甸甸的,還在往下滴著血,在乾涸的黃土路上留下一個個暗紅色的斑點。
腰間的柴刀,似乎還殘留著馬三脖頸上皮膚的溫度。
這些,都是他新身份的勳章。
就在他即將拐進自家所在的那條小巷時,眼角的餘光,瞥到了巷口一個破敗的草棚。
那是村裡以前用來堆放雜物的棚子,早就廢棄了。
此刻,棚子裡,一堆散發著黴味的乾草上,躺著一個蜷縮的人影。
那人影瘦得像一根柴火,穿著破爛不堪的衣衫,一動不動地躺在那裡,如果不是胸口還有一絲微弱的起伏,秦風會以為那是一具屍體。
秦風的腳步頓了頓。
他認出了那個人。
王二。
原身那群酒肉朋友中的一個。
秦風的腦海裡,迅速浮現出關於這個人的記憶。
王二和趙虎、馬三他們不一樣。
他家裡也是窮得叮噹響,父母早亡,一個人過活。
他之所以跟著原身混,純粹就是為了能蹭口吃的,喝口剩酒。
他為人老實,甚至有些木訥,從來不參與趙虎他們那些偷雞摸狗、挑撥是非的勾當。
每次原身偷了家裡的東西出去揮霍,趙虎他們都是起鬨叫好,一個勁地慫恿,只有王二,會默默地跟在後面,偶爾還會勸上一兩句,雖然沒什麼用。
秦風記得有一次,原身喝醉了酒,跟人打架,被打得頭破血流,趙虎和馬三他們早就腳底抹油溜了,是王二這個傻大個,硬是把他從村外背了回來。
想到這裡,秦風的目光柔和了些許。
他走到草棚前。
一股混合著汗臭、黴味和瀕死氣息的味道,撲面而來。
王二似乎是聽到了腳步聲,艱難地睜開了眼。
他的眼窩深陷,嘴唇乾裂得像是龜裂的土地,看到是秦風,他那雙黯淡無光的眼睛裡,閃過一絲微弱的光。
他想張口說話,卻只能發出嘶啞的、不成調的氣音。
“風……風哥……”
他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
自從秦風不再跟他們混在一起,趙虎他們那群人,自然也不會再帶著他這個累贅。
沒有了原身這個“飯票”,以王二的老實性子,根本搶不到吃的,只能在這裡活活等死。
秦風看著他,沒有說話。
他想起了前世看到的一句話。
仗義多是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趙虎、馬三那種滿嘴仁義道德的,是小人。
而王二這種沉默寡言,甚至有點傻的,關鍵時候,反而可能靠得住。
自己要想在這亂世立足,光靠自己一個人,是遠遠不夠的。
他需要班底。
需要忠心耿耿,能為他賣命的人。
而收服人心,最廉價,也最有效的方式,莫過於雪中送炭。
尤其是在這種人命不如狗的年頭,一口吃的,就等於一條命。
秦風心裡有了計較。
他沒有多餘的廢話,也沒有表露任何情緒。
他只是默默地,將肩上綁著兩隻兔子的繩子解開,取下其中一隻。
然後,在王二驚愕、不解的目光中,他隨手一扔。
噗。
那隻至少有五六斤重,還在流著血的肥兔子,在空中劃過一道拋物線,重重地落在了王二面前的乾草上,發出一聲悶響。
王二的身體,猛地一震。
他那雙幾乎快要失去焦距的眼睛,死死地盯著眼前這隻兔子。
他以為自己是餓得太久,出現幻覺了。
他伸出顫抖得如同篩糠的手,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兔子的皮毛。
溫熱的。
帶著血的腥氣。
是真的!
這不是幻覺!
一股巨大的、難以言喻的狂喜,如同山洪暴發,瞬間沖垮了他所有的防線。
他猛地抬起頭,看向草棚外的秦風。
秦風已經轉過身,將剩下的那隻兔子重新甩到肩上,準備離開。
“風……風哥!”
王二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力氣,嘶啞地喊了一聲。
秦風的腳步停住了,但沒有回頭。
王二看著秦風那並不高大,卻在此刻顯得無比偉岸的背影,眼淚“唰”地一下就流了出來。
他明白了。
這隻兔子,是秦風給他的。
是給他活命的。
在這個人人都只顧著自己,為了一口水、一把米就能打得頭破血流的世道里。
秦風,這個他以為早就變了的“風哥”,竟然會把如此貴重的獵物,分給他這個快要餓死的廢物。
這份恩情,比天還大!
王二掙扎著,用盡了全身最後一絲力氣,從乾草堆上爬了起來。
他拖著幾乎已經麻木的雙腿,踉踉蹌蹌地跪倒在草棚的泥地上。
然後,對著秦風的背影,重重地,磕了下去。
砰!
他乾瘦的額頭,與堅硬的地面,發出沉悶的撞擊聲。
砰!
第二下。
砰!
第三下。
三個響頭,磕得又重又實,他的額頭瞬間就見了血,可他彷彿感覺不到疼痛。
他抬起頭,那張滿是汙垢和血跡的臉上,一雙眼睛卻亮得驚人。
他用盡畢生的力氣,嘶吼出聲。
那聲音,已經完全變了調,沙啞,破敗,卻又帶著一股九死無悔的決絕。
“風哥!”
“從今往後,我王二的命,就是你的!”
“你讓我往東,我絕不往西!”
“你讓我殺人,我絕不皺一下眉頭!”
“若違此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秦風靜靜地聽著。
他沒有回頭。
他只是在王二發完誓後,隨意地,朝後擺了擺手。
然後,邁開步子,消失在了巷子的盡頭。
草棚裡,王二看著秦風消失的背影,許久,才緩緩地,將那隻救命的兔子,死死地抱在了懷裡。
他知道,從這一刻起,他不再是那個任人欺凌、朝不保夕的王二了。
他有了主心骨。
他有了,活下去的意義。
……
秦風提著剩下的那隻兔子,走到了自家院門口。
院門虛掩著,裡面隱隱傳來家人壓低了聲音的交談聲。
“……你說,阿風他真的能掙到三十兩銀子嗎?”是母親擔憂的聲音。
“我……我不知道……”父親的聲音裡,帶著幾分不確定,和一絲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期盼,“但這小子,是真的變了……我信他。”
“哥他……他剛才在村口,把馬三給打了,還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李寡婦都被他罵跑了……”
是秦香的聲音,她的語氣很複雜,有震驚,有害怕,但卻沒有了之前的厭惡。
秦風在門外聽著,心中一片平靜。
他知道,今天發生在村口的事,早就傳回來了。
他推開院門,走了進去。
吱呀一聲,院子裡交談的聲音戛然而止。
三雙眼睛,齊刷刷地看了過來。
當他們看到秦風,和他手裡提著的那隻還在滴血的肥兔子時,三人的臉上,都露出瞭如出一轍的震驚表情。
秦風將兔子隨手往地上一扔,拍了拍手上的灰,對著目瞪口呆的家人,露出了一個輕鬆的笑容。
“爹,娘,阿香。”
“今晚,咱們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