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牛車晃盪著就到了鎮上,熱心的嬸子拖著沈子鶯就走,找書屋去。
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沈子鶯還是跟著嬸子走了,但是那一步三回頭的樣子,看著就是個依依不捨的痴情的人兒。
其他人下了車之後打了聲招呼後也都各分東西,只沈若還站在原地,他腦海中對鎮山的印象已經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應該往哪邊走。
趕車的漢子叫沈漢三,饑荒年家裡人都沒熬過去,到如今他家裡就只剩下他一個人了,他索性後來在鎮上做過搬貨的活計積攢了一點銀錢,之後就買了頭牛,套上車出來每日載客做點營生餬口。
“午後酉時(下午五點)之前回到這裡,過了時間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車,他提醒道。
“好,謝謝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謝。
周圍人都走乾淨了,沈若才辨別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鎮南的街道走去,那邊有許多賣小玩意的鋪子,曾經他爹帶著他來過。
也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這裡有多大的變化。
沈大山家太窮了,很少到鎮上來,一直在田地裡刨食。但是殊不知,只有去到更廣闊的地方,見了世面,才有機會可以賺到錢。
在這個時代,做商人是最賺錢的。而且遍地是機遇,沈若對自己還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繡好的漸變魚尾的小鯉魚手帕和那個貓爪肉墊的手帕,打算去找個鋪子寄賣一下。順便還能給自己家即將要擺的攤子打打廣告。
昨天夜裡沈若就讓大嫂裁了細長的布條在上面繡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個叫做“念寶”的繡品品牌。
因為原身不識字,所以沈若是用畫的方式將“念寶”這兩個字畫成了花樣字,將“念”字下的“心”畫成愛心形狀,將“寶”字上的一點畫成了金元寶,又在文字兩邊畫上雲紋,更顯得精緻可愛。
柳杉一看就愛上了。
“念寶”是沈若給小云吞取得大名。他懷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點兒也不想離開,就因為他有了這麼一個寶貝。
這個“商標”沈若讓柳杉特意留長了一些,古時候的手帕塞在懷裡有時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雖說成就了許多才子撿到手帕還給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話本子裡面編的,要是真的丟了,被風一吹被人一踩,很難找得到。
所以留長的帶商標的繫帶可以系在腰帶上,那麼手帕就不僅僅只是手帕了,還能當做一個裝飾。
或是系在交領外面的繫帶上,參考清宮戲裡面妃子的手帕放置位置,沈若感覺應該會蠻好看的。
畢竟所有人都喜歡顯擺自己有漂亮精緻的東西,但是手帕塞在懷裡誰看得見?想給別人看,還要非常刻意的拿出來擦一擦,故意露出裡面的圖樣。這要是佩戴在外面不就能不著痕跡的顯擺了嗎?!
他四處看過,打聽過之後做下了決定。
沈若不稀得去沈宏打理的那家鋪子,轉而去了另外一家,叫做“闌珊”的珠寶行。
珠寶行裡面裝修的非常大氣,各種玉石擺件,精緻的髮簪髮釵琳琅滿目。會到這裡來消費的大多都是鎮上員外或是富商的妻妾子女。
這個時間點珠寶行人還不多,約莫是早上七點多,珠寶行才剛開門,夥計正打著哈欠拿乾布巾擦金器。
他看了眼沈若,發現他衣著寒酸,看著就不像能買得起東西的人,連招呼都懶得招呼,只懶洋洋地喊了句:“買不起可別亂碰。”
沈若也不氣惱,他道:“我不是來買東西的。”
“那你來這裡幹嘛,走走走,別打擾我做生意。”夥計不耐煩地趕人。
“我想跟你家掌櫃的做一筆生意。”沈若說。
“就你?”夥計根本不信。
沈若說:“還是麻煩你家掌櫃出來一下吧。”
“我有辦法讓你家生意變得更好,比過鎮北那家”
“我看你是大早上沒睡清醒發夢,就你一個鄉下泥腿子也懂經商?”夥計不屑道。
“你吃的米飯不是鄉下泥腿子種出來的?這麼嫌,你別吃飯啊!”沈若氣也上來了,有這種目中無人的夥計,難怪“闌珊”比不過老牌珠寶行“金珠”!
沈若沒去“金珠”是因為那裡的掌櫃在鎮上已經開了幾十年,一直都是那樣的商業模式,再加上年紀大了想來不太會變通,能和自己做成生意的可能性比較小。
而“闌珊”的掌櫃的據說才二十八,年少有為,開了四年還沒被“金珠”乾死,就能說明此人非常有商業頭腦。哪怕他沒有,那麼也能說明此人後臺非常硬。
反正不管哪樣,沈若都想試試看和他談生意。
他話音剛落,身後傳來一個磁性的男聲:“說得好。阿富,還不給客人道歉?今日罰你不許吃夜飯。”
“少爺……我。”被稱做阿富的夥計有些訕訕,想辯白什麼,但又說不出口。
沈若轉身看向他,臉上的怒氣還沒收,眼神有些兇。
藍帆還是第一次看見這麼有趣的人,長得這麼漂亮還是個小哥兒,居然在自己的店裡說著能讓自己家生意變得更好。
真有趣。
而且他現在瞪著一雙丹鳳眼,看起來就像是被惹得炸了毛的小貓。
“我就是這家店的掌櫃藍帆,你叫什麼名字?”
“沈若。”
藍帆聽到這個名字之後愣了下,愕然道:“你就是那個對顧允窮追不捨,愛得要死要活的沈若?”
倒也不必加這麼多字首。
“我就是沈若,和顧允沒關係。”沈若冷冷道,他以後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再和顧允扯上關係了,他現在就是沈若!
“哈哈哈好吧,顧秀才俊朗無雙,一表人才,你喜歡他也無可厚非。”藍帆不知從哪兒摸出一把摺扇,裝模作樣地扇風。
沈若眉頭皺起,這人是不是聽不懂人話,他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自己現在已經和顧允沒有一點關係!
“藍公子在鎮上也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啊,連我們小小的沈家村發生的事情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沈若陰陽怪氣道。話裡話外都是在說你怎麼這麼八卦,連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打聽的清清楚楚。
“也不算很清楚,我和顧秀才有同窗之情,那會兒同在鎮上私塾唸書。”藍帆笑著道。
沈若:“原來是顧允和你吐槽我了是吧?”那就可以理解了,畢竟遇到糾纏自己而自己並不喜歡的人,和朋友吐吐槽說幾句,還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何為‘吐槽’?”藍帆從來沒有聽過這個詞語,但是大概猜出了意思,“倒也不是子諾跟我…呃,吐槽,是其他學子拿這件事當做嘲諷他的笑柄,畢竟他農家子出身卻學識過人……”
藍帆沒有繼續說下去,但是沈若聽懂了。
因為鎮上人瞧不起鄉下人,就跟那夥計一樣,但是那些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人在私塾學習卻比不過一個鄉下人,他們只能從其他方面在顧允身上找存在感了。所以顧允身上最為人詬病的笑柄就是原沈若的猛烈追求……
難怪他會這麼討厭自己。這……沒有給自己兩嘴巴子都已經是非常有涵養了吧!
沈若記得,那時候他雖然討厭自己,向來沒有好臉色,但是該給的尊重也還是給了,也有明確拒絕過。只不過原沈若早已經被愛衝昏頭腦,總覺得只要自己一直陪在他身邊,總有一天能夠打動他!
戀愛腦真的要不得啊!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強扭的瓜不甜啊!
沈若滿頭黑線,道:“我已經和他道過歉,以後也不會再糾纏他了。私塾的事情……我以後儘量彌補他吧。”雖然沈若覺得顧允也許根本不稀得自己的補償,只要離他遠遠的就行。
“嗯,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藍帆一雙狐狸眼眯起,笑地賤兮兮,“你這麼漂亮的小哥兒,多得是人搶。要不要我給你做做媒?”
沈若抬眼望了下商鋪內的牌匾,是“闌珊珠寶”沒錯,不是什麼“媒婆館”。
“你既然八卦知道那麼多,該不會還不知道我已經生過孩子了吧?”
藍帆驚地扇子都掉了,他!說!了!啥!?
“這…這還真不知道。”藍帆磕巴道。
沈若繼續道:“多謝好意,不過不用了。我目前還沒有給我家崽找後爹的打算。”
藍帆打量他,怎麼看也不像是生過孩子的樣子。但是話題已經越走越偏了,他之前就在店門外聽了許久,對沈若口口聲聲說的可以讓自家的生意變得更好,甚至超過“金珠”的方法還是非常感興趣的。
誰不知道“闌珊”和“金珠”打了兩年多的擂臺,你出一個新樣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個,非得把對方比下去不可!藍帆回想起“金珠”那個難纏的老頭,一個頭就變成兩個大。
有時候他也想隨波逐流,但是“金珠”會瘋狂挑釁,商人逐利,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不管怎麼樣,他都想做成功給家裡人看看,至少不能喝西北風!
藍帆收起不正經的笑,說道:“沈小哥兒,你說的那個方法我很感興趣,我們上樓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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