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送走舊愛迎新歡(1 / 1)
聽見她終於隨他所願地喊了她現在的老公來接她回去,要真正的離開他了,心中多多少少還是有點心愧和無臉再去跟她說點什麼,本想躲出去但又覺得不能做得太過分太絕情了,就只好硬著頭皮,臉兒訕訕地繼續呆坐在她旁邊的辛山和完全就像是已經把他當成了空氣,自己在那一支接一支抽著煙玩著鬥地主遊戲的張少梅,大概等了將近兩個鐘頭吧!張少梅才終於接到了期少能說他已經開車趕到她住的大門口了,問她是他上來幫她拎行李麼還是她自己拎著下去。
張少梅興許是考慮到上次期老頭已經跟辛山幹過一架了,怕他上來看見辛山會心裡不舒服,所以就跟期老頭說她自己拎著下去就行了。可滿心內疚的辛山卻偏要再演一把虛情假意的戲讓她看,死活要幫張少梅拎著拉桿箱送她到樓下。把箱子遞給開車從嶼山縣小街鎮飛馳而來,剛到樓下等了一兩分鐘的期老頭後。返回樓上,看著她跟他一起用過的牙膏,臉盆,毛巾,還有枕頭,被子等等物品,那等失落感和哀傷,以及自己是否做的太過冷絕了點的自責和不安感,還是從內心底處升湧上來了。
於是就無法避開,也不想不願再去逃避地想起了張少梅對他那七年多的真愛和忘我的好和付出,由此就又想到了就算自己現在擁有了林美又有什麼可高興的,林美也跟張少梅一樣是個離過婚,且還生過娃娃的女人,且林美到底有多愛他,會不會像張少梅一樣巴心巴肝愛他,對他好,對他付出都還難說呢!而且林美長得也沒有張少梅的漂亮,雖說她的身材沒有林美的好,過於矮了點,也過於豐滿且長出了很多難看的贅肉和不少妊娠紋,以及小腹上還有著那麼一道難看的剖腹產疤痕,可是生過娃娃的女人能像我遇見過和所擁有過的張伊莎,林美這樣身材還能奇特地保持得跟就像沒有生過娃娃的小姑娘一樣的女人,在這個世上又能找得出來幾個呢?還有就是你現在嫌棄張少梅被玉溪老倌睡了那麼多次,嫌她不乾淨,總會在心裡厭恨她狠心拋棄你去找別的男人嫁了,可你咋不想想你自己其實也很髒,在剛跟她同居那一年多里就出軌背叛了她,經常左次右次地跑出去找詹燕做那等對不起她的事,讓她一次次傷心,幾乎每一次都把她傷害得像脫了一層皮的那些混蛋事呢?你真是枉自張少梅那麼愛你,對你那麼好了,說你不如狼心狗肺一點都不為過。你看看你現在身上穿的,和你現在待著的這間屋子裡所有的用的,睡的,蓋的,哪一樣不是張少梅用她自己的錢買給你穿用的?說句你自己不愛聽的,恐怕離開張少梅以後,你這輩子就再也找不到像她這麼痴心絕對愛你的女人了,不信麼你走著瞧。想得頭疼的辛山,一時間竟然隱隱地開始後悔把張少梅逼走了,這個念頭一出來,悔意竟越發的濃烈了,甚至在一霎那間還生出了想立馬打個電話或者趕緊下樓去打個車去把她給追回來,求得她的諒解,要從此後好好守著她愛著她,再也不出去勾搭其他女人了的衝動和想法。
雖一時感念著張少梅的愛和付出,突然又捨不得她走了,可早就移情至其他女人身上的他也僅是淺淺地哀傷和後悔了那麼一會兒,就極快地從張少梅離開的不適感覺裡和由於還尚存那麼一絲兒良心的原因所旁生出來的懺悔式的衝動裡走出來了。接下來就趕緊忙著開始去清理張少梅使用過的沒帶走的所有物品了。除了蓋的被子,和鋪的床單棉絮,墊子跟枕頭之外,其他的他都想收了拿個大袋子裝出去扔了。
而也才是送走張少梅,幾下把她生活過的痕跡和沒帶走的用品全都扔盡清除完了之後,就忙著去林美上班的超市等她下班了,當夜就帶著她又住進了不久前第一次得要林美身子的那家酒店和同一間客房裡,與她一夜笙歌到天亮。
辛山送走舊愛迎新歡,和舊愛留在他身上的殘剩遺溫都還沒消散乾淨,就忙著找了新歡來大幹特幹,立時就把舊愛拋諸腦後的迷新厭舊嘴臉和行為簡直就是濫情和無情男的最好寫照。
辛山之所以要著急忙慌地趕緊把張少梅攆走,是因為第三次跟林美去清玉泉大酒店開了房歡好,兩人一起去吃夜宵的時候,林美問起過他現在是住在哪裡,是住酒店配給的宿舍,還是自己租房子住。辛山可能是剛剛在她身上爽高興了,所以一時沒對她設什麼防,張口就說“我是租房住”等她說出“麼來哪天我兩個買菜去你住的地方我煮飯給你吃嘛!單你自己一個人懶做飯,天天在外面吃快餐對身體也不好”反應過來她興許是聽詹燕嚼過他跟張少梅住在一塊的舌根了,所以才會這樣講的。這才打定主意,得趕快把張少梅攆回玉溪老倌身邊去。
而在他把張少梅攆走的時候,她付的房租都還剩著兩個多月近三個月的,可他也沒說把錢退點還她。的確是真夠無情和真夠不要臉的。
林美在決定搬去跟辛山同居的頭兩天晚上都還有著些許顧忌和想法的,其實她也不想這麼快就搬了去跟他一起住的,因為她怕辛山日後會看不起她,會嫌棄她的輕浮。但又怕不搬去跟他住的話,正在熱戀中的兩個人會出現生疏和他因為要她的身子要得正來勁,想時時刻刻都能有女人的身子摟著抱著,不想忍受,或者忍受不了寂寞空虛而又去找其他女人來填補她的空缺,要麼是被其他早就覬覦著他的女人趁虛而入。因為她很早就聽詹燕講過,辛山是個花心而又難以耐得住寂寞的男人。而且畢竟他現在好歹也是個有著不算低的收入的夜總會經理和一個已經開始在兩三家文聯內刊上發表著作品的小作者,想打他主意和會看得上他的女人肯定有。所以她思來想去還是決定等他一提出同居的要求,就搬過去和他住算了。打定了和辛山開始同居的主意,林美就想把當初和李睿相愛時,李睿買給她,發覺他數次在外面跟別的女人偷歡,就非跟他分手不可,分手那天,拎著自己的行李離開前自己執意要褪下來還給他。他卻死活不要,說他跟她畢竟相愛了一場,要是她連他買給的禮物都要還他的話,那就說明她是真的恨他到骨子裡了;可就算她再恨他,也不能把他買了送她的幾件首飾還他,即便她不想再留什麼念想,但至少該讓他心裡好過些,因為他本來就對她很內疚了,強行讓她帶著走的一對和田玉的玉鐲,一根三十六k的金項鍊,還有一個玉佛掛墜都拿去變賣成錢算了。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她雖然早就把李睿放下且忘了差不多了,除了偶然間碰到或看到自己手上戴的這一對玉鐲,或是那個他專門拿到青龍寺請釋聖道主持開過光的玉佛掛墜的時候,偶爾會想起他來以外。可是她怕跟辛山住在一起,他會問起這幾件金玉首飾的來由,而她又不會也不想跟他撒謊,會影響到他兩人的感情。
把它們賣了,以後看不見這些李睿買給她的東西了,就再也不會也不想再去想起那個曾經也是除了自己的前夫普輝以外,唯一真正的愛到骨子裡,也是最想和他結婚,想跟他相伴一輩子的小夥子來了。想到這個問題,林美就又無法逃避和忍住地再次想了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愛辛山的問題,結果跟答案還是跟前幾次所想的一樣,還不是那麼愛,也不是真的愛到了想嫁給他跟他過一輩子的地步。愛,這個被無數剛開始懷春的女孩子們視作一生追求和一定要擁有一輩子完美的和幸福的,那個他一生只能愛她一個,且要對她忠誠不二的字眼,令她又再次想起了曾經為他們心動和甘願付出畢生所有的愛和情的前夫跟李睿。而相較於前夫,林美到現在也不得不承認自己對李睿的愛,其實是要比初戀的前夫更加多出好幾分的。但是雖然自己是真的曾痴痴愛過前夫這個初戀和李睿,但是把自己的少女之身交給普輝,是在兩人相戀了一年半左右才給的他;跟李睿相好的時間也不短,一直等他追求了她三個月,然後又仔細觀察和試探了他無數次,確定他不是單單的想哄著她白睡一段時間,然後睡膩了就甩掉她,前後過了五個多月以後,這才決定把自己完完全全交付給了李睿的。
而把自己交給辛山的時間卻奇怪地太過匆促了,僅是正式交往了二十天左右就讓他得手了。且還在僅是跟他有了肌膚相親這層關係後半個月都還沒過,便又說服了自己答應去跟他同居,想想都有點荒唐和不可思議。要知道當初即便是甘願付出滿腔熱情跟一生痴情去和李睿相好相愛,也是在把身子給了李睿後的三個來月,方才答應了李睿要跟她未婚同居的要求的。
而她之所以決定和辛山相好,大概也僅僅是想找個經歷過生活的打擊和折磨,想著怕是會好好珍惜,珍愛一個女人了的踏實男人來作伴,來陪著自己吧!雖然辛山曾經是自己最好的姐妹的男朋友,老情人,且也不止一回聽詹燕說過辛山花心。但她還是選擇去相信辛山經歷過這麼些年的苦難和經歷過那個四川女人以及他自己跟她坦承過的兩三個女人(這其中也包括詹燕)的小看,拋棄,應該能好好珍惜她這個不嫌棄他,也暫時還沒打算過有一天會拋棄他的女孩了。哪怕現在林美自己也不敢保證以後是否真的會嫁給他,跟他過一輩子,要麼是陪他吃一輩子的苦;也難說哪天就又會跟他分掉了,假若他一直都只能靠打工過日子的話,因為她不敢保證能像他以前好了幾年的那個四川女友一樣陪著他去吃那麼多年的苦,和遙遙無期地完全就跟做夢差不多,等著他靠寫書功成名就等他那麼多年的。
一個星期後,儘管還無法確定也沒把握自己究竟能跟他走多遠,可林美還是在辛山說了兩次想天天跟她在一起吃飯,在一起睡,想在每天早上醒來都能看見她,一時間被感動得無以復加後,終於和自認為是可能真的已經愛她到深處了的辛山同居了。並且還時常去憧憬起了“美好的”未來和有著不小把握地以為辛山定會是那個永遠也不會厭倦她,會永遠愛她如舊,更可託付終身的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