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刀、飲血(1 / 1)
約瑟似乎感覺到什麼,連忙放開她,指著鎖龍法陣說:“是封印,馬克體內封印著一條遠古惡龍。”
翠西亞驚訝道:“什麼,你說,你把一條惡龍封印在自己兒子體內,這……這簡直太殘忍了。”
約瑟冷哼道:“為了家族,他做些犧牲也無妨。”
翠西亞內心極度鄙視這個虛偽的男人,究竟是為家族,還是為他自己,只要不是傻瓜,都能分辨出來。
約瑟不理會翠西亞的變化,兀自說道:“只要找到馬克,等時機成熟以後,那條惡龍會永遠消失,再也無法影響我哈迪斯家後人踏足神之領域!”
“一條龍,有那麼強大嗎?”翠西亞將鄙夷變為好奇,她見過龍騎士,覺得他們所騎乘的巨龍雖然強大無比,但和神比起來,那個……完全沒有可比性嘛。
約瑟冷笑道:“那是真正的巨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龍嗎?就是你以前所見到的龍在它面前連螞蟻都不如!”
翠西亞不想繼續在這個話題上爭論,他覺得約瑟神經似乎受到過刺激,嗯,和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是沒有道理可講的。於是她問道:“你是讓我透過這陣法找到你兒子,嗯……馬克?”
約瑟點點頭,微笑道:“我要你一直守在這裡,聽好了,是一直!直到……你告訴我馬克準確的位置。”
“不,約瑟大公,您不可以這樣對待一位喜歡享受陽光的老人。”翠西亞聽約瑟要軟禁自己,頓時大驚失色。
約瑟根本不理她,轉身離開了墓室,當沉重的石門關閉,約瑟陰冷的聲音才再次傳來:“會有人給你送吃的東西,另外,如果找到了馬克確切的位置,可以透過門上的魔法陣和我聯絡。別怪我不提醒你,如果一個月內仍沒有馬克的訊息,你恐怕這一輩子都見不到陽光了!”
“天吶……你這惡魔!”翠西亞夫人的慘呼聲響徹整座墓室,卻再也聽不到任何迴音……
瑞拉齊小鎮似乎永遠都是那麼熱鬧,在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的嘈雜中夾雜著商販的叫賣聲,小孩的啼哭聲及一些出來採購的主婦與遠來客商眉目傳情的嬉戲聲,還有那些似人非人,似畜非畜的牛頭人時不時打著響鼻。
馬克一直都覺得自己討厭喧鬧的環境,但不知為何,如今,他卻漸漸喜歡上這裡,也許,是因為善良的朗姆大叔,他也喜歡這裡的原因吧。馬克已經將朗姆大叔當成自己的親人,對那個沒有私心,不圖回報幫助別人的善良老人,馬克打從心底敬佩。
正如羅格牧師所說,一個人能保守內心那份純真極為不易,朗姆大叔做到了。所以馬克尊敬他,愛他。
馬克來到第一次與朗姆大叔擺攤的地方,發現那裡已經積累了不少垃圾,卻沒人打掃,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來過這裡了。那麼……朗姆大叔去了哪裡?
馬克正打算問一問旁邊的魚販,卻見一個矮小的身影從人群中擠了過來,馬克第一時間認出此人,他就是上一次與朗姆大叔交易的小矮人曼達,哦,應該稱呼他“精靈”,馬克自嘲的笑笑,到現在也不知道“精靈”和“矮人”有什麼關係。
曼達擠到馬克身邊,擦著額頭的汗水道:“該死的,我還以為你們不來了呢,咦,朗姆大叔呢?”曼達環視四周,他似乎永遠都是那麼匆匆忙忙。
馬克聞言不置可否,問道:“朗姆大叔很久沒來這裡了嗎?”
“這應該我問你才對!”曼達鼻子裡噴出兩團白氣,看上去異常憤怒:“我曼達一直遵守約定,只在朗姆大叔這裡收購魚乾,可是,朗姆大叔很長時間沒有來過了,可恨的是,他連個招呼都不打,你知道我們部落離這裡有多遠嗎?該死的,我來這裡需要走兩天的路程!”
馬克心裡隱隱有些不安,他知道,朗姆大叔不是那種不遵守約定之人,即便真遇到些難題,也必然會命麗莎前來說明情況,這樣招呼都不打一下,很可能出了大事。
當然,這畢竟只是馬克的猜測,在猜測沒有得到印證以前,馬克是不會當成事實來說明的,他凝視著矮人道:“曼達,你覺得朗姆大叔是那種人嗎?”
曼達微微一窒,旋即苦笑道:“我相信朗姆大叔,只是,我也要生活。”
馬克見他身後揹著十幾只水囊,問道:“你帶來了自己親手釀製的果酒?”
曼達傻傻的點頭,他有些跟不上馬克跳躍性的思維,哦,原諒這個可憐蟲吧,他從小腦瓜就生的不甚靈光,不然也不會傻等著收購朗姆大叔的魚乾,而不去別家了,畢竟除朗姆大叔以外,其他人也出售一些魚乾。
馬克掏出一枚金幣,在手裡晃了晃,問道:“這應該足夠買下你的果酒吧?”
曼達被金幣折射的閃閃金光迷亂了眼眸,連連點頭道:“足夠了,嗯……這……哪用的了這麼多?”
馬克將金幣丟給他,說道:“這些錢你拿著,你的果酒我全要了,另外,我代朗姆大叔像你道歉,他大概遇到了麻煩。”
曼達將果酒交到馬克手裡,貼身收好金幣,這才心滿意足道:“你是馬克吧,我記得你,上次和朗姆大叔一起來的。既然朗姆大叔遇到了麻煩,那麼我會原諒他的,你代我轉告他,曼達是他永遠的朋友,嗯,麗莎小姐晾制的魚乾味道真不錯。”
馬克拍了拍矮人的肩膀,沒有再說什麼,拎起果酒便向朗姆大叔的家裡趕去,他的內心非常著急,隱隱覺得,朗姆大叔家裡一定發生了什麼。
當馬克來到朗姆大叔家的小院,入眼便是一具血淋淋的屍體,不錯,那正是朗姆大叔的屍體,這一點,馬克是從他腳上那雙破爛不堪的草鞋上面證實的,馬克記得,朗姆大叔因為時常走山路,鞋子壞的很快,但因為生活窘迫,很少添置新鞋,這裡的鞋子大多是由獸皮製成,在沿海小鎮,獸皮的價格非常昂貴,並不是普通人家所能承受的。因此朗姆大叔常穿在腳上的,都是由麗莎編制的草鞋。
麗莎疼愛父親,將平時的花銷一點一點積攢下來,積攢了很長時間,為朗姆大叔買了一雙柔軟輕便的獸皮靴,但是朗姆大叔捨不得穿,一直將那雙靴子留著,後來馬克幾乎赤身裸體的來到他們家,那雙靴子,便穿在了馬克腳上。
馬克低頭看著腳上靴子,似乎看到了朗姆大叔的笑臉,他緩緩走到那具血淋淋的屍體邊,臉上無悲無喜,只有眸中時而閃爍著莫名的神采。
很難相信殺死朗姆大叔之人,恨他到了哪種程度,竟將他的肚皮生生刨開,上面甚至灑滿了海鹽。
馬克將流趟在地上,黑乎乎散發著惡臭的內臟,撿起來塞進去,而裡面的腸道卻又流到地上,馬克不斷地重複著撿起填充工作,卻始終無法將朗姆大叔的屍體還原,他臉上流露出一抹妖異的笑容,有些神經質的笑道:“嘿嘿,我就說過,對我好的人,沒有一個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