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被算計了(1 / 1)
房門才開,院子裡的大門突然就被人一腳踹開,幾個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突然衝到院子裡,大喊:“這裡是不是裴山的家?!”
裴山是她的三兒子。
想到那個不著調的兒子,沈春梅訕訕地走到屋簷下,試探地問:“我是裴山娘,請問這位大哥有什麼事嗎?”
男人生得高大威猛,臉上還有塊可怕的刀疤,穿著一身的蓑衣像是個俠客似的。
看到她直接從懷裡丟出一根手指,“你兒子醉酒鬧事,將我們場子砸了,我們今天來是拿錢了,你要是拿不出五百兩,我就把你兒子的腦袋割下來給你!”
那手指在地上滾了兩圈,沾著泥水剛好到沈春梅的跟前,此時那手指已經沒了血色,蒼白得可怕。
沈春梅還沒見過這玩意兒,眉頭不自覺地跳動著,顫顫巍巍地說:“大、大哥,我我家沒那麼多錢。”
“聽說你們家有不少地。”對方又從懷裡掏出一張似乎早就準備好的合同,“只要你肯簽字畫押把地轉讓給我們,一切也好說。”
“不可能!”那地是拿來賺錢的,這要是轉出去,以後還活不活了?農村人不靠地靠啥?
要拿地不就是讓她死?
她幾乎沒有猶豫就拒絕了。
男人泛起一陣冷笑,好像也早料到了,“就是說沒得商量了?那你就等著收你兒子的腦袋吧!”
說著,那群人整齊地轉身要走。
沈春梅不熟悉裴山,也不知道那手指是不是裴山的,但人家找上門來了總不是為了說個場面話。
再加上早就準備好的‘轉讓合同’。
她眼珠子一轉,著急地說:“你就只是丟了根手指頭過來我怎麼知道是不是我兒子的,要是你們騙我怎麼辦?”
“這簡單,你現在跟我們走一趟,確認後正好籤字畫押!”男人朝身邊的手下看了一眼。
頓時有兩人就朝沈春梅走去。
“你們想幹嘛!”在屋子裡的裴玄之聽到情況不對立即開門出去,作勢就要走到沈春梅身邊。
即使娘平時很不是人,可不管怎麼說這也是他娘啊!
“別過來!”然而他娘一點都不領情,還極為不滿地瞪了他一眼,“你今天就負責照顧好你的媳婦,老三的混賬事我自己會解決。”
沈春梅再度看向男人,拉起一抹勞苦人家的苦笑,“不勞煩大哥的小弟來攙扶,我年紀是不小,但還能走,還請大哥前頭帶路。”
那倆小弟便就站在雨中等著大哥指示。
大哥痛快說:“那你們就走在大娘身後,不要讓她跑了啊!”
沈春梅按照記憶到屋裡拿了油紙傘,走前不忘看了眼朝自己擔憂望來的大兒子,“你在家裡好好照顧方萍,家裡有什麼好吃的儘管都弄給她吃。”
兒子是好兒子啊,即使原主都做了那些有違道德的事居然還願意關心她。
如果有機會的話,她一定要做個好娘!
拿著傘跟在男人身後離開,幸運的是,今天下雨沒有人在外面做事,所以一個看戲的人都沒有。
吹著外面的秋風,沈春梅莫名覺得心情不錯。
走到村頭,她還有些興致地問:“大哥是哪裡來的?能不能說說我兒子是怎麼犯了事?”
“讓你走就走哪那麼多廢話!”男人一聲低喝,好似威風凜凜的大將軍。
沈春梅呵呵笑著看向身旁的四個小弟,“這不是想要了解一下你是不是騙我的嘛,你知道我這麼一個婦人拉扯大幾個孩子不容易。”
她拍著胸脯說:“你把我兒子的手指剁了,我這心就像是針扎一樣的疼。”
男人聽煩了,咬牙切齒,“我叫你閉嘴!再說話我把你的手指也剁了!”
“好吧。”沈春梅閉上嘴不說話了。
走著走著,沈春梅發現這路不是往什麼縣城鎮子上去而是往比較山旮旯的地兒去。
這是要幹啥?
真要幹壞事啊?
她當即懸崖勒馬不走了,皺眉問:“到底去哪兒,你的場子在哪兒?”
才剛問完,前頭的男人忽然一甩手,大喊一聲:“走!”
身邊的小弟順勢就跟著男人一溜煙兒地跑了。
“喂!”沈春梅奇怪地追了兩步,接著就聽到‘cuacua‘’兩聲,幾個看起來比較眼熟的人像是袋鼠似的從旁邊的樹林裡跳了出來。
為首者帶著一臉怒火瞪著她,“你個喪良心的狗東西,我要替我妹妹教訓你!”
“啊?”沈春梅還在想這人是誰就見得他拿著手裡的棍子朝她打了過來,嘴裡罵道:“都三四十歲的人了還和年輕姑娘一般計較,你不是從兒媳做成婆婆的啊?”
“哦!”沈春梅想起來了,這是二兒媳婦胡姜的哥哥!
胡姜在家裡是個受寵的女兒,原主第一眼也很喜歡胡姜這個長得漂亮又乖巧的孩子,但娶回家久了就越看越不順眼,覺得這胡姜是個狐媚子一直勾引她兒子。
而且胡姜不是那些好孩子,一點也不聽話懂事,更不孝順,在她家裡還總是想當大小姐讓人伺候。
原主心裡越發不痛快,嘴巴上也就胡說八道,甚至還動起了手。
直接把胡姜氣哭跑回孃家去了。
胡偉這作為大哥的估計是看不順眼,所以找了人要找她的麻煩。
想法才起,跟著胡偉來的幾個人已經舉著棍子朝她打了下來。
沈春梅趕緊閃轉騰挪,扭頭就往家裡方向跑。
原主身子好,再加上她是跑步高手,這隨便來個百米衝刺全然不在話下。
胡偉就不行了,在家裡吃得好穿得好,從小到大就沒做過什麼苦力活,跑了個幾步就累得氣喘吁吁。
旁邊人也喘著氣,“孃的,這狗東西怎麼跑這麼快?”
胡偉氣喘吁吁,“追、追,這回錯失機會,不給她教訓,等下回去找人告狀就麻煩了。”
“那我們為什麼不蒙面啊?”有人問。
“你笨吶!我們要是把她打服了蒙面有什麼必要?”
他們以為這給個教訓是輕而易舉的事。
畢竟誰都沒想到一個快四十歲的人還能從他們的手裡跑走啊!
這說出去誰信!
本來想著,若是沈春梅信了那話,等她到了場子就騙她簽字畫押,把田地都騙到胡姜名下,那日後分家出去,小妹也過得舒暢。
若是不信,把人帶到渺無人煙的地方隨便打一頓,打到對方長記性為止,也成。
誰曾想,讓她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