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程咬金(1 / 1)
“酒呢!有此好菜豈可無酒!”
尉遲寶琳吃得滿頭大汗,忍不住拍桌大叫。
“就是,就是,我看程兄也不是那麼小氣的人!”
尉遲寶琪手上不停,嘴裡也不停,附和著他大哥。
吃我的還得喝我的,沒辦法呀,這群人都是在大唐安身立命的本錢。
酒嘛!又不要命,不過就是貴了一點。六斤酒才能蒸餾出一斤,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呀。
男人嗎,就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尉遲兩兄弟瞬間就對這個以前的敗家子,佩服的五體投地。
吹牛,誰不會。上下五千年,多少的江湖兒女,多少的金戈鐵馬,飲血冰河。
一支穿雲箭,千軍萬馬來相見。
平生不識陳近南,縱使英雄也枉然。
佩服,大寫的服。醉熏熏的兩兄弟,搖搖晃晃的都不忘順走自己的一罈酒。美其名曰回去好交差,該是回去怕捱揍吧。酒就算了,還順走了一份羊肉湯鍋。抱著兩個大罐子也不怕閃了腰,就算不閃腰,也可能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又一不小心被碎片,割開了處的大動脈。還是小丫頭好呀,走的時候還知道說謝謝。
鄂國公府,愁雲慘淡。
兩公子帶著鈴兒去尋騙子,一個時辰都過去了,還沒回來。聰明點的下人,早就猜出那兩貨是玩瘋了,忘了時辰。
天都快黑了呀,馬上就到了宵禁的時辰了。
“回來啦!回來啦!”
望風的小夥計衝回府裡,幾乎是奔走相告。
尉遲恭黑著臉站在門口,雖然本來就長得黑,但現在是黑的泛紅。手裡一根殺威棒,實際就是一根粗一點,磨得光滑一點的木棒。
“孽子,給我站住!”
殺威棒高舉,就欲重重落下。
“哥!這是誰呀,這麼...黑,比...父...親還...黑!”
尉遲寶琪嘴裡就像含了一顆糖。
“管...管...他是誰?老子...不...熟...”
一句話還沒落尾,尉遲寶琳的屁股上就開了一道花。
“打...打...打了老子的酒,踢斷你的狗腿!”
身子晃了幾晃,酒香瞬間又濃了許多。
“什麼酒,這麼香!”
尉遲恭一把搶過酒罐,灌了自己一大口。喝得太急,喉嚨像火燒了一樣。接著一股醇香,從肺腑散發到全身每一個毛細血管。
“好酒!”尉遲恭一巴掌拍在寶琳的腦袋上。
“爹,這裡還有菜!”
吃著羊雜,喝著烈酒。尉遲恭很高興,一高興就開始給孩子們講過去的光輝業績。這兩兒子看著也讓人高興,知道孝敬老夫了。好酒呀,這輩子就沒喝過這麼好的酒。烈酒下肚,意氣風發,好想提槊再戰它三百回合。最最高興的是,據說連程老貨都沒有喝過。
尉遲婉在自己的閨房,有一小份羊肉湯,還有新白蛇傳的下半部。許仙終於還是活過來了,可是和尚怎麼還是那麼可恨呢,為什麼要把白娘子壓在雷峰塔下。
鈴兒說寫這個話本的公子很年青,只比自己大一點點。那位公子說沒有什麼真的白娘子,這只是一個故事,編的故事。可他怎麼那麼厲害,能編出這樣的故事。而且,這湯也很好喝。
天光剛放亮,群臣就已在太極殿外兩班候立,等著早朝。
沒有人會站錯隊,不只是站久了的經驗或習慣。還有文武不兩立的政治立場,就算有想混站的,也只能在心裡想想就好。所以,連程咬金這樣的混不吝,就算打著瞌睡那也不會站錯了。
嗯,香。什麼味道,酒香。程咬金眯開了眼,一隻小瓷瓶迅速從鼻尖被移開。
“老貨!”程咬金撲了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搶過瓷瓶,一口悶。好香,真烈!
一口,就真的只有一口。一滴多的都沒有,人呀,最怕就是被深深吊起胃口後,突然告訴你沒啦,什麼都沒啦。
程咬金憤憤的把瓷瓶扔在地上,摔回成了泥。然後怒目圓瞪,一幅要吃了尉遲恭的樣子。
“老貨!說,這酒那裡來的!”
尉遲恭一臉的不屑,滿框的白眼珠翻著。
“哎呀,我的小瓷瓶呀!這可是我程家侄兒孝敬我的!”
“你個老貨,程家那有你的侄兒,別亂認親。”
“知節,別鬧,要開朝了!”李靖攔著欲再撲上去的程咬金。
尉遲恭有點小得意,能打擊到程咬金的時候並不多。
“誰說程家沒我侄兒,程璞就是我侄兒。”
程璞懵圈發,真的懵圈了。還在夢裡就被人提了起來,小屁股上被啪啪的狠揍了幾下。
天呀,雖然身體小,好歹靈魂也是二十多歲了吧!
“知道錯了沒有!”
錯了,那裡錯了。程璞偷眼看了一下這個虯面亂髮的莽漢。又看見他身後的程處默,偷偷做了個喝酒的手勢。
天呀!程咬金,這是活的呀!三板斧闖天下的程咬金呀。終於見到活的了。
“程伯伯!程伯伯,侄兒知道錯了,錯大發了,侄兒這就給你取酒去!”
將屋裡的酒罈搜刮乾淨後,程咬金一巴掌怕在程璞的後腦勺上,差點把他拍飛了。
“小子,不只是錯在藏酒上,更是錯在這麼好的酒,盡然先給了尉遲那老貨!”
“侄兒知道錯了,下不為例,以後有好的一定先孝敬伯父大人!”
“小子,真的就只有這幾壇!”
“真的,我對天發誓,老父生我的時候,就只埋了這幾壇!”
“真的,我怎麼沒聽你父親說起過?”
“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
程璞習慣性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臉。
“爹,我想留下來,和璞兄弟說說話!”程處默把酒搬上馬車後,便磨磨唧唧的。
“不準喝酒,滾!”
等程咬金離遠了以後,程處默立刻從唯唯諾諾變回了紈絝。
“兄弟,還有酒沒!咱兄弟好好喝喝!”
“真沒啦!”程璞嘆氣道。
“沒有,真沒有,那我可要拆屋找了哈。”
程璞絕對相信,這貨會挖掉自己家的每一寸牆角,就為找那一點酒。因為笨呀,腦袋不轉彎,這樣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這才是早上呀,不會太早了吧!”
“那就晚上,晚上再叫兩個朋友一起,多弄點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