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仇人見面(1 / 1)
安小輝名義上是跟花鼠的,然而因為花鼠在荃灣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場子,平時基本上用不到太多人手。剛好閻羅新起了一家夜總會,所以安小輝就被陳文鐵“借”過去幫他照看場子。
新起的夜總會位於中心街,距離“滿天星”不是很遠。
閻羅很忙,他要負責整個社團的日常事務和對外交易——這個交易主要是指白粉交易和槍火交易,所以他把這個新夜總會全權交由陳文鐵來打理。
事實上鐵哥手上的事情也不少,作為閻羅的左右手——甚至準確一點可以說是比較有力的那一隻,他負責維持荃灣幾條最繁華的商業街的地下秩序。當然了,鐵哥的工作,絕不僅僅只是維持秩序那麼簡單,事實上這幾條商業街是閻羅集團最為穩定的資金收益保障,也是其主要經濟來源之一。所以任重而道遠的鐵哥,也轉手把照看夜總會的任務交給了長髮,還有安小輝。
在以前,長髮的固定搭檔是九指,不過這幾天九指被安排在少為人知的“清平坊”酒吧看店,陳文鐵就把安小輝和長髮組合在一起了。其實安小輝心裡明白這是陳文鐵有意為之,目的是想讓他跟著長髮學一些東西。
長髮的名頭,安小輝也早有耳聞。在陳文鐵的一眾手下當中,長髮和九指,可以說是荃灣黑道上最吃得開的兩個。
九指玩槍。
長髮玩車。
不知不覺十多天就過去了,本來在夜總會這種娛樂場所維持秩序是一件很讓人頭疼的事,有些時候就連一些經驗老道的打手都會覺得棘手,因為這種場所常常有人搞事:喝醉的沒喝醉的、尋仇的尋刺激的、為了女人或者為了兄弟的,說不清都是些什麼人。而這些人中有不少是和當地政府或者警隊,再次一點也是和其他社團勢力有關係的。這一類人一般都不好惹,搞不好丟了飯碗都算是輕的。
不過鐵哥的場子不存在這種情況,陳文鐵在荃灣黑道混跡多年,靠一雙拳頭打出好幾條街,為人又夠義氣,道上的兄弟見了他都會低頭喊一聲“鐵哥”,再加上他頭上還有閻羅這種在整個香港黑道都赫赫有名的人物,因此不管誰來他的場子,都要賣幾分薄面來捧。
這樣一來,安小輝的工作就變得十分輕鬆了。晚上他就在夜總會待著,白天睡一覺醒來就跟著長髮學車。安小輝當然會開車,開車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不過“會”和“會”不一樣,想把車開得像長髮那樣,很難。
方向盤到了長髮手裡,就真真切切地不再是一種工具,而是,一種武器。
傍晚。
下了好幾天的雨終於停了,黃昏的空氣清冷而溫柔,大氣中有泥土味,鮮草味,還有街邊大排檔剛出鍋的滷鵝的香味。
長髮和安小輝剛剛從公路上駛下來,練了一天的車,兩個人的肚子都有點餓。
“吃點什麼吧?”安小輝提議。
長髮慢慢剎車,把車停在一家大排檔前面,其實他也正有此意,“這家排檔的炒蟹和雞煲都很不錯,聽說很多來香江的大陸仔都會專門跑這裡來吃。”
兩個人在門口靠近炭爐的位子坐下,年紀輕輕的老闆問他們要了食單就回後廚開火了。
不多時,一盤炒蟹、一大碗辣酒花螺、兩碗蠔仔粥就陸續上了桌,“老闆,還有雞煲!”長髮衝後廚的年輕老闆喊。
“馬上就來!”
安小輝從隔壁的店裡拿了四瓶啤酒、一把筷子,“嘭”的一聲,長髮用牙咬開瓶蓋,酒瓶底部頓時像是爆炸了一顆原子彈,啤酒沫如蘑菇雲一般迅速升騰、溢位。安小輝拿過兩個酒杯,倒滿。
“胳膊上的傷怎麼樣了?好幾天沒見你去換藥。”長髮舉起酒杯,和安小輝碰了一下。
“已經不礙事了,大夫說再去換一次藥就可以拆線了。”
……
和長髮胡侃的時候安小輝注意到了在他們斜對角的一桌食客。那桌人距離他和長髮並不遠,一桌三個人,之所以注意到他們,是因為其中的一個人,安小輝覺得很臉熟。
這個人,我好像見過啊。
嗯……是他嗎?
安小輝心頭浮起一個人的名字。
但是安小輝不敢確定是不是那個人,於是他在起身拿蒜蓉的時候特意確認了一下那個人的正臉。
沒錯,就是他。
終於讓我找到你了。這是安小輝看到那個人的正臉後心裡的第一句話。
可以說,安小輝這麼多年來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人,從他來到香江、加入社團、甚至連他來花鼠身邊做臥底,都和這個人有關。要不是為了找這個人,要不是為了殺這個人,他安小輝才不會千里迢迢翻山渡海跑來香江當什麼古惑仔!
這個人。
就是張文信。太陽社社沙田區現任話事人,在香江幾乎沒有人知道,他就是安小輝的殺父仇敵。
安小輝把滿滿一大勺辣椒醬吞進胃裡,頓時像是往一個密封的氫氣爐裡丟進一隻火把,胃液成了高純度酒精,他的身體像是在燃燒一樣,眼睛、鼻孔、耳朵裡升騰著青藍色的焰苗。
如果此刻有誰往安小輝的身上摸上一把,他一定會立刻尖叫著把手彈開,因為他會發現此刻的安小輝簡直就是一個工業鍊鋼爐,還是沒有加隔溫護罩的那種。
詞典上有很多詞語可以用來形容安小輝此刻這種狀態,我們用了其中一個不知道是否恰當的成語——怒不可遏。
對。怒不可遏。
“怎麼了?”長髮察覺到了安小輝情緒的細微異變。
安小輝咬牙咧嘴,指了指那碟辣椒醬。
“這家店的辣椒是從雲南那邊運過來的野生山椒,夠勁吧!”
安小輝大口哈著氣,一句話也不說,不停地往胃裡灌酒。他不會讓長髮看出來他在想什麼,否則他就不是安小輝了。
安小輝的胃裡,著了火。
因為他的仇人,就在他眼前。
很快張文信他們那一桌已經吃完了,其中一人招手喊老闆結賬。
“長髮,今天晚上夜總會那裡我就不過去了,你一個人要多辛苦一下了。”安小輝不動聲色。
“嗯?你有事麼?”
“我來夜總會這邊十多天了,還沒回去看過花鼠老大。花鼠哥對我有恩,我不能找著活幹就忘了他。”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你知道,這邊缺人手的。”安小輝知道,長髮是擔心夜總會有什麼突發狀況他一個人應付不過來。
“明天就回來。”
張文信那一桌已經結完賬,起身要走了。
“呸”,安小輝一口吐出一條嚼爛了的蟹腿,“我吃的差不多了,就這樣。”
安小輝把手伸向懷裡,硬邦邦的手感令他確認了格.洛.克的存在,那是他“危險的好朋友”,一直都帶在身邊。
看著張文信一行走出大排檔,安小輝摸出一頂墨黑色的棒球帽戴上,起身跟上。
“走這麼急?”身後長髮不滿地喊他。
安小輝沒有理他。
當然急了。
那可是殺了你親人的仇人啊!你提著刀翻過一座又一座山,趟過一條又一條河,找遍天涯海角就是為了殺他給父親報仇。現在他就在在面前,你能不急嗎?
張文信他們上了一輛白色福特,於是安小輝馬上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
“阿叔,幫我跟緊前面那輛福特,不要靠得太近。”
“看你這樣子,你是警員吧!”看上去有些年紀的司機大叔透過後視鏡簡單地打量了安小輝之後篤定地說。
“……”
“我在荃灣開了幾十年計程車,客人什麼身份我一眼就看得出來,不會有錯。”大叔自豪地說,彷彿在講述一件很風光的事。
安小輝心想阿叔你還真搞錯了我不是警員我是黑社會,我爸爸才是警察,我更不是有什麼秘密任務要完成我是要去殺人。
“放心,阿sir,保證完成任務!”司機挺起胸膛,猛踩一腳油門。
入夜了。街道兩旁的路燈依次亮起,昏黃的燈光製造出一個個有限的光明空間,然而這有限的光明並不能將黑暗盡數驅除,反而使得光明與黑暗間的界限更加明顯。站在路燈下,燈光打在地面圍成一個圈,退後一步是光明,前進一步是黑暗。
無盡的黑暗。
白色福特在一家便利店前停下,從車裡下來一個人走進店裡。安小輝也下了車,他跳下車的時候大叔司機衝他比手勢,意思是祝他好運。
等到那個人從便利店走出來的時候,安小輝已經上了另一輛不同顏色的計程車——安小輝為避免暴露,換了一輛計程車進行跟蹤。
跟著跟著安小輝就發現不對勁了。
白色福特馬上就要駛出荃灣的行政區域範圍了,再往前開就到了葵青,可是它並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而且照路線來看,張文信應該是要回他的地盤——沙田。
這就很奇怪,張文信從沙田跑到荃灣來是想做什麼?為了來荃灣的大排檔吃一頓晚飯?當然不可能!
安小輝越發好奇了,他想知道,張文信來荃灣,到底有什麼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