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誰的規矩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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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臺藏著秘密的舊電腦,像一塊燒紅的炭,安靜地躺在吧檯下的保險櫃裡。

我知道不能久留。阿哲完成了資料備份後,我把電腦交給了沈曼。她接手時,臉上沒有破獲大案的喜悅,只有沉甸甸的凝重。“這東西,”她掂了掂,“是功勞,也是炸彈。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按趙明遠說的,”我看著窗外漸暗的天色,“當個‘信使’。但不是給他當。”

沈曼明白我的意思。把資料交給警方,走正規程式,讓該曝光的東西曝光,該負責的人負責。這看似最穩妥,卻也意味著,從資料解密、立案調查到最終審判,會有一段漫長而充滿變數的“空窗期”。而在這段空窗期裡,我和小姨,就是最顯眼的靶子。

“需要保護嗎?”沈曼問。

“需要,但不能是明面上的。”我說,“趙明遠背後的‘系統’,能量比我們想的大。如果讓他們察覺到警方在重點保護我們,可能會逼他們用更極端、更隱蔽的手段。”

沈曼沉吟片刻:“我安排兩個人,便衣,不靠近,只在外圍建立觀察哨。另外,你和小姨的生活軌跡要儘量規律,減少不可預測的風險。”

風險。這個詞最近高頻出現。我送走沈曼,回到咖啡館。小姨正在教一個新來的兼職小妹拉花,笑容溫婉,眼神裡有光。這幾個月安穩的日子,讓她身上那股緊繃的驚惶漸漸淡去。我不能讓這光再次熄滅。

然而,江湖的浪,從來不會因為你想安穩就停止翻湧。

第一波浪頭,來得直接又粗糲。

三天後的深夜,我已經打烊,正在清點庫存。捲簾門突然被拍得山響,不是按門鈴,是用拳頭砸,用腳踹,粗暴得像個醉漢。

“開門!他媽的開門!”

我示意小姨別出聲,走到門後,從貓眼看出去。外面是三個男人,都是生面孔,穿著緊身黑T恤,露出的胳膊上佈滿紋身。為首的是個光頭,一臉橫肉,正不耐煩地踹門。

不是警察,也不是趙明遠那種“斯文人”。這是另一路貨色。

我深吸一口氣,拉開卷簾門,但裡面的玻璃門還鎖著。隔著玻璃,我看著他們:“打烊了,明天請早。”

光頭眯著眼打量我:“你就是林楓?”

“是我。有事?”

“有事。”光頭咧嘴笑了,露出一顆金牙,“我們老闆想見你。現在,跟我們走一趟。”

“你們老闆哪位?有什麼事不能白天說?”

“你去了就知道。”光頭失去了耐心,“別他媽廢話,開門。”

我沒動。手悄悄伸向吧檯下,那裡放著張鋒留給我的那把手槍,用毛巾蓋著。“不說清楚,我不會跟陌生人走。你們再砸門,我就報警。”

“報警?”光頭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和他兩個手下一起鬨笑起來。“你報啊。看看警察來了,是抓我們這些‘尋釁滋事’的,還是先查查你這個‘涉嫌洗錢’的咖啡館老闆?”

我的心一沉。他們知道稅務和銀行的事。這不是偶然找茬。

“你們到底想幹什麼?”我壓低聲音。

光頭收起笑容,湊近玻璃,壓低聲說:“我們老闆說,你最近拿了點不該拿的東西。那東西燙手,你端不住。交出來,大家相安無事。不交……”他頓了頓,目光越過我,投向裡面緊張觀望的小姨,“你這小店,還有店裡的人,可能就得遭點‘天災人禍’了。聽說最近治安不太好,火災啦,食物中毒啦,挺多的。”

赤裸裸的威脅。用最街頭、最粗暴的方式。

“東西不在我這兒。”我說,“已經交給警察了。”

光頭顯然不信,或者說,他接到的指令裡沒有“東西交警察”這個選項。“少他媽糊弄我。明天晚上八點,‘老地方’大排檔,我們老闆在那兒等你。一個人來。帶上東西。”他往玻璃門上啐了一口,“別耍花樣,也別想著跑。我們盯死你了。”

說完,他帶著人揚長而去,鑽進一輛沒有牌照的麵包車,消失在夜色裡。

我鎖好門,後背沁出一層冷汗。小姨走過來,臉色發白:“他們是誰?”

“不知道。”我搖搖頭,“但肯定和趙明遠那件事有關。可能……是另一股勢力。”

張鋒聽完我的描述,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老地方’大排檔……在城西,那片是‘孫瘸子’的地盤。”

“孫瘸子?”

“早年的老混混,靠強攬工程、放貸起家。吳振國得勢那幾年,他巴結不上,一直被壓著。後來吳振國倒了,他趁機吞了不少原來依附吳振國的散碎生意,勢力漲得很快。”張鋒的聲音帶著冷意,“這人是個滾刀肉,沒什麼文化,但夠狠,也不講什麼規矩。趙明遠那種‘高階玩家’可能看不上他,但他很可能聞著味,想從你這兒撈點好處,或者……被人當槍使了。”

“我明天去不去?”

“不去,他肯定會繼續騷擾,手段會更下作。去,就是龍潭虎穴。”張鋒想了想,“我跟你去。我不進去,在遠處看著。沈曼那邊,也打個招呼,讓她的人在外圍布控。不過,和這種人打交道,警察的身份有時反而不好使。他們有一套自己的‘江湖規矩’。”

第二天晚上七點五十,“老地方”大排檔。

這裡煙火氣十足,塑膠桌椅擺到街邊,炒菜的鍋氣、啤酒的麥芽味、男人的汗味和喧譁聲混在一起。我按照張鋒的囑咐,沒帶槍——這種場合亮槍,性質就變了,容易失控。我只在襪子裡藏了一把小匕首,以防萬一。

大排檔最裡面一張圓桌,坐著五六個人。中間那個,五十多歲,瘦,穿著一件不合身的絲綢襯衫,臉頰有一道長長的疤,從眼角拉到下巴。他坐姿有點歪,一條腿不自然地伸著——這就是“孫瘸子”。他正用牙籤剔牙,眼睛像毒蛇一樣掃視著門口。

我走過去,拉開一張凳子坐下。

桌上的人都停下動作,看著我。孫瘸子把牙籤一彈,咧開嘴,露出被煙燻黃的牙:“林楓?挺準時啊。東西帶來了嗎?”

“孫老闆,”我沒接話茬,“我們好像不認識。你找我來,到底想談什麼?”

“裝傻?”孫瘸子嘿嘿一笑,“趙明遠那小子,是不是給了你一個筆記本?裡面有些賬本啊,名單啊什麼的。那東西,你捏在手裡沒用,還惹一身騷。交給我,我幫你處理。”

“你怎麼知道趙明遠給了我東西?”我反問。

“道上自然有道上的訊息。”孫瘸子含糊過去,敲了敲桌子,“別打聽那麼多。你就說,給,還是不給?”

“如果我說,東西已經不在我這兒了呢?”

孫瘸子的笑容冷了。“那你就得給我一個能讓我信服的說法。或者……”他看了看我,又看看周圍他那幾個躍躍欲試的手下,“你得留下點別的,證明你沒說謊。”

氣氛驟然緊繃。他旁邊一個滿臉橫肉的壯漢,已經開始捏手指關節,發出咔吧的響聲。

“孫老闆,”我儘量保持鎮定,“趙明遠背後的事,水很深。你何必蹚這渾水?那東西是證據,你拿了,不是發財,是惹禍上身。”

“嚇唬我?”孫瘸子嗤笑一聲,“老子在道上混的時候,你還在穿開襠褲!水深?再深的水,也有潛過去的方法。吳振國倒臺,空出多少肥肉?趙明遠這種假模假式的書生,也配吃獨食?他那套‘數字’的把戲,我不懂,也不想懂。但他靠那玩意兒弄到的錢,洗白的那些買賣,我得沾點光。那筆記本,就是敲門磚。”

我明白了。這不是趙明遠指使的,而是這個地頭蛇嗅到了利益,想趁亂分一杯羹,或者乾脆黑吃黑。他根本不在乎什麼資料、什麼系統,他在乎的是錢和地盤。

“東西真不在我這兒。”我重複道,“你信也好,不信也罷。就算在我這兒,我也不會給你。那是犯罪證據,該由法律處理。”

“法律?”孫瘸子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他站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我面前,俯下身,濃重的煙臭噴在我臉上,“小子,跟我講法律?我告訴你什麼是這兒的‘法’!”

他猛地一拍桌子,碗碟跳起來。“在這片地界,老子的話就是法!今天你拿不出東西,就別想豎著走出去!”他身後的手下齊刷刷站起來,圍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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