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為什麼而鬥,為什麼而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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騾車又慢悠悠的離開了。

鄭州城外,官道旁,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棧。

說是客棧,其實就是幾間臨著大路的土坯房,後面圍出個院子,拴馬停車。

房子很舊了,牆皮斑駁脫落,露出裡面摻著麥秸的黃土。

門口掛著個破舊的木招牌,被油煙燻得發黑,勉強能認出“悅來”兩個字,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安寓客商”。

門前掛著個孤零零的燈籠,在寒冷的夜風裡搖晃,投下昏黃、搖曳的光暈。

魏昶君一行人,就住在這“悅來客棧”最角落、最便宜的大通鋪房裡。

房間狹小,只有一張能睡五六個人的土炕,炕蓆破舊,散發著一股黴味和汗味混合的氣味。

牆角堆著些雜物,牆壁被經年的油燈和灶火燻得漆黑。

窗戶紙破了幾個洞,用草紙胡亂貼著,寒風一吹,嘩嘩作響,冷氣直往裡鑽。

此刻已是深夜。

客棧早已打烊,前後院都安靜下來,只有遠處官道上,偶爾傳來夜行人車馬匆匆趕路的聲音,還有野狗時斷時續的吠叫。

通鋪房裡,只有炕桌上點著一盞小小的、用破碗做的油燈。

燈芯捻得很短,豆大的火苗跳動著,勉強照亮炕桌周圍一小圈地方,將圍坐在炕上的幾個老人的身影,拉得巨大而扭曲,在漆黑的牆壁上晃動。

魏昶君盤腿坐在炕頭,背靠著冰冷的土牆。

他脫了外面的破棉襖,只穿著洗得發白的夾衣,更顯得瘦骨嶙峋。破氈帽放在手邊,花白的頭髮有些凌亂。

昏黃的燈光下,他臉上的皺紋如同刀刻斧鑿,深得嚇人。

林昭,還有其他一路跟來的、當年最核心的老夜不收,也都默默坐在炕上,或靠著牆,或佝僂著背。

他們同樣蒼老,同樣沉默,臉上是長期風餐露宿和內心重壓留下的痕跡。

房間裡瀰漫著一股劣質燈油燃燒的嗆人氣味,混合著老人身上散發的、難以言喻的陳腐氣息。

一路行來,從北直隸的礦區,到濟南的黃河灘,到鄭州的跨河鐵橋,再到陳留那個冰涼的農舍,所見所聞,像一塊塊沉重的石頭,壓在每個人心頭。

沒人說話,只有油燈燈花偶爾爆開的細微噼啪聲,和窗外呼嘯的風聲。

不知過了多久,魏昶君乾裂的嘴唇動了動,發出嘶啞的聲音,打破了幾乎凝固的沉默。

“這一路,你們都看見了。”

他的聲音不高,甚至有些低沉,但在這寂靜的夜裡,異常清晰,像鈍刀刮過粗糲的石頭。

沒有人應聲。

幾個老夜不收,包括林昭,都只是默默地看著他,或看著桌上跳動的火苗,等待下文。

“北直隸的礦,濟南的地,鄭州的橋,還有陳留那三十畝田。”

魏昶君慢慢地說著,每個字都像是從肺腑深處擠壓出來的,帶著沉重的溼氣。

“不一樣的地方,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事。可根子,一樣。”

他頓了頓,目光緩緩掃過炕上每一張蒼老而沉默的臉。

這些臉,曾和他一起在屍山血海裡趟過,一起在絕境中掙扎過,一起分享過勝利的狂喜和理想燃燒的熾熱。

如今,只剩下被歲月和現實磨蝕出的、相似的疲憊與沉重。

“當年,我們提著腦袋造反,跟崇禎鬥,跟韃子鬥,跟那些藩王、勳貴、貪官汙吏、土豪劣紳鬥......”

魏昶君的聲音似乎飄遠了些,彷彿回到了那個金戈鐵馬、血氣賁張的年代。

“我們斗的是什麼?斗的是他們搶!搶百姓的田,搶百姓的糧,搶百姓的兒女,搶百姓的活路!他們明搶,暗奪,巧取豪奪,敲骨吸髓,所以我們恨,百姓也恨,恨到骨子裡,恨到活不下去,只能跟著我們,把天捅個窟窿!”

他的語氣漸漸激動起來,乾瘦的手指無意識地攥緊了炕蓆的邊緣,指節發白。

但很快,那激動又像潮水般退去,只剩下更深的疲憊和一種冰冷的洞察。

“可你們看現在,看這一路。”

魏昶君的目光重新聚焦,落在跳動的燈火上,彷彿那火光裡燃燒著北直隸礦工手裡的粗糧餅,濟南河灘上顫抖的窩棚,鄭州橋下小役工流出的血,陳留老農手裡缺口碗中那點可憐的口糧。

“他們還用搶嗎?”

他微微抬起頭,看著自己的老兄弟們,眼神銳利得不像一個九十歲的老人。

“他們不搶,不奪,他們甚至不罵,不殺,他們比我們當年那批對手,聰明得多,也厲害得多。”

“他們只做三件事。”

魏昶君伸出三根枯瘦的手指,一根一根,緩緩屈下。

“第一,修大家離不開的橋。”

他屈下第一根手指。

“鄭州那座橋,你們看見了,十二里長,橫跨黃河,天下第一,有了它,南北貨運,快了何止十倍百倍?商旅便利,貨殖流通,兵員糧草調動,朝發夕至,這橋,該不該修?該!”

“天下人都說該!誰不想要這麼一座橋?”

“可這橋誰修的?啟蒙會。”

“誰主持的?啟蒙會。”

“誰的名字會刻在橋頭的碑上?啟蒙會,還有他們籠絡的‘有識之士’、‘實業家’。”

“百年之後,人們只會記得,是啟蒙會,修了這座利國利民的橋。”

“至於修橋時,徵了誰的地,欠了誰的補償,累死了多少役工,耽誤了誰的生計......不重要了。”

“橋在,功就在,這就是陽謀,堂堂正正,讓你罵都找不到地方下嘴。”

“第二,定大家繞不開的規矩。”

第二根手指屈下。

“《民間資本促進條例》、《工礦管理細則》、《田畝管理暫行條例》、《勞動新章》......厚厚的一本本,一條條,一款款,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用工,要有合同,白紙黑字,雙方畫押。”

“買賣土地,要按章程,評估作價,官府備案。”

“開礦辦廠,要守安全,要交稅款,要符環保......聽著,哪一條不對?哪一條不是正理?”

“可這些規矩,是誰定的?是那些讀過洋書、懂得‘經濟’、‘法理’的‘新派’人物定的,是那些背後站著大工坊、大商行、大銀行的人幫著定的。”

“規矩定好了,就像一張大網,網眼大小,剛好能讓小魚小蝦漏過去,餓不死,也長不大。”

“而真正的大魚,卻能在網裡遊刃有餘,甚至把這網,當成圈養魚蝦的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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