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月白與靛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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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亮的時候,是一天裡最黑的時候。

趙牧沒睡,用粥碗的邊緣在牆上刻畫。碗是粗陶,邊緣不齊,劃在牆上發出沙沙的響。他在畫時間線。

“趙寡婦死於子時到丑時。”

“原主酉時醉酒——有鄰居看見他被扶回來。”

“空白期:酉時到子時,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夠幹什麼?

夠殺人,夠栽贓,夠把月白色內襟塞進他床下。

趙牧停下動作,盯著牆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刻痕。穿越前,他最喜歡看那些刑偵劇,主角總能在最後一秒找到關鍵證據。可現在他手裡有什麼?一碗稀粥,一個破碗,還有姑娘嘴裡那句“顏色不對”。

“要是有監控就好了。”他低聲說,說完自己都笑了,“不,要是有DNA檢測,一分鐘翻案。”

笑著笑著,笑不出來了。

小腹發脹。牆角那個木桶滿得溢位來,尿液流到草堆上,那股騷味混著黴味,燻得人頭暈。他喊了幾聲換桶,沒人理。

這就是穿越者的日常屈辱。

他憋著,走到柵欄前,透過木條縫隙看向過道盡頭。那裡有光,很微弱,但至少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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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矇矇亮時,青鳥來了。

她溜到小窗前,氣息急促,胸口起伏。今天穿了件灰布裙,頭髮用木簪草草挽著,眼圈還是紅的。

“我查了。”她聲音壓得極低,像怕驚動什麼,“第一件,最先發現屍體的是鄰居王叟。他說辰時見趙家門沒開,喊沒人應,推門進去就看見……”

“但有個賣柴的樵夫說,卯時初,天剛亮,他看見王叟從趙家後院矮牆翻出來。”

趙牧眼睛一亮。

“王叟卯時就從趙家出來,卻說辰時才發現的屍體?”他問,“這一個時辰,他幹什麼去了?”

青鳥搖頭:“不知道。樵夫說王叟翻牆時慌慌張張的,懷裡鼓鼓囊囊,像是揣了東西。”

揣了東西?

“第二件,”青鳥繼續說,“趙寡婦那夜穿的是靛藍色外衣,洗得發白了。我偷偷去她家看過——她櫃子裡只有兩件內襟,一件靛藍,一件麻本色。沒有月白色的。”

月白色內襟不是她的。

栽贓物。

趙牧腦子轉得飛快:“月白色……這種顏色不是貧家女子常用的。縣裡誰家女眷穿月白?”

青鳥想了想:“富戶家的妾室,或者……方士家的女眷?”

“方士?”

“嗯。”青鳥點頭,“城西有個方士叫李蟬,專給人煉丹看風水。他妻子就常穿月白衣裙,說是‘清氣養身’。”

李蟬。

趙牧記下這個名字。

“第三件,”青鳥聲音更低了,“手大的人……安陽縣屠夫王三刀。身高八尺,豹頭環眼,拇指粗得跟胡蘿蔔似的,人都說他一巴掌能捏碎豬頭骨。”

屠夫。手大。符合扼痕特徵。

“但王三刀三日前去了邯鄲販肉,”青鳥補充,“昨夜剛回來,有好幾個人證,說他那幾天不在安陽。”

不在場證明。

趙牧皺眉。手大特徵太明顯,如果是兇手,不該留下這麼清晰的扼痕。除非……他故意不掩飾?

或者,真兇不是王三刀,只是手也大?

“證物房記錄裡,那月白內襟的材質如何?”趙牧問。

青鳥回憶:“細麻料,但邊角有繡紋……對了,繡的是蟬紋。”

蟬紋。

趙牧腦子裡閃過什麼。穿越前他愛看雜書,記得蟬在古代有特殊象徵——飲露清高,蟬蛻重生。秦朝民間禁繡蟬紋,只有宮裡賞賜或者方士信徒才敢用。

方士。李蟬。

“李蟬妻子繡的?”趙牧問。

青鳥點頭:“李蟬妻繡工好,縣裡人都知道。她繡的蟬紋,翅膀的脈絡都清清楚楚。”

線索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家的女眷。

“王叟和李蟬有關係嗎?”趙牧追問。

青鳥想了想:“王叟是漆匠,李蟬煉丹需要調顏料的匠人……應該認得。”

趙牧靠在牆上,腦子裡的碎片開始拼湊。

王叟最先發現屍體,但可能更早就去過現場。他從趙家翻牆出來,懷裡揣了東西——會不會就是那件月白內襟?或者別的?

李蟬妻有月白內襟,繡蟬紋。

兇手手大。

但王三刀有不在場證明。

還缺一環。

“青鳥,”趙牧看向她,“我能信你嗎?”

青鳥咬著嘴唇,沒說話。

“我要去現場。”趙牧說,“床下的灰塵痕跡,矮牆的腳印,還有趙寡婦的屍首——她指甲裡可能有兇手的皮屑。”

青鳥睜大眼睛:“皮屑?”

“人掙扎時,會抓撓兇手。”趙牧解釋,“指甲縫裡可能留下皮膚碎屑,或者衣物纖維。”

這些都是現代刑偵常識,但在秦朝,恐怕沒人注意。

青鳥搖頭:“你是死囚,出不去。”

“你能幫我傳話給縣令嗎?”趙牧盯著她,“就說——案發當夜,有人看見穿月白衣裙的女子潛入趙家。”

“這是謊話!”

“不,這是誘餌。”趙牧聲音冷靜,“如果兇手有同謀是女子,而且穿月白衣,聽到這訊息一定會慌。縣令只要派人盯住王叟,還有李蟬家,就能見分曉。”

青鳥猶豫。

遠處傳來牢卒換崗的吆喝聲。

她猛地起身:“我……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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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時,縣衙二堂。

韓縣令坐在案後,手指無意識地敲著刀柄。他四十歲年紀,臉上那道疤從眉骨斜到嘴角,是秦趙戰場上留下的。退役轉文職後,來了這安陽縣當縣令,三年了。

青鳥跪在下面,把趙牧的話轉述了一遍——當然,她說這是“趙牧臨死喊冤說的”。

韓縣令聽完,沒說話。

旁邊的縣丞田裕開口了,這是個五十來歲的文吏,面相溫和,但眼神精明:“明府,趙牧案卷宗已報郡裡,秋決名冊都定了。此時翻案,恐損縣衙威信。”

田裕頓了頓,壓低聲音:“況且,趙牧是趙地遺民,死了便死了。何必為一個書生,惹麻煩?”

韓縣令敲刀柄的手指停了。

他看向田裕:“秦律有云:‘治獄,能以書從跡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為上。’若真是冤案,你我都算瀆職。”

田裕低頭:“下官不敢。”

韓縣令心裡算賬。秋決名冊報上去了,如果錯殺,郡裡考評定為“下下”,俸祿減半,還要罰二甲——一甲值六百七十二錢,兩甲就是一千三百四十四錢,差不多是他兩個月的俸祿。

錢是小事,考評是大事。

“趙牧說的,有道理。”韓縣令緩緩開口,“月白內襟來源未查,王叟證詞有漏洞。此案……定得太草率了。”

田裕還想說什麼,韓縣令抬手止住。

“提趙牧。”他站起身,“本官要重審。但不公開,秘密押他去趙家——讓他指認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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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牧戴著枷鎖,被兩個衙役押出大牢。

三個月來第一次見到天光。秋陽刺眼,他眯起眼,深吸了口氣——空氣裡有泥土味、炊煙味,還有遠處市集的喧鬧聲。

活著真好。

哪怕戴著枷鎖。

趙家小院在城東,兩間土屋,籬笆圍成的院子。趙寡婦的屍體還停在屋裡,沒下葬——按秦律,兇案死者需官府驗明才能入土。

院外圍了幾個鄰人,指指點點。

韓縣令已先到了,站在院中,身邊跟著縣丞和幾個書吏。

“趙牧,”韓縣令看著他,“你說能指認疑點。指吧。”

趙牧點頭,走到屋門前。

門板被推開,一股淡淡的腐味飄出來。屋裡陳設簡單,一張床,一張織機,一個木櫃。趙寡婦的屍體躺在草蓆上,蓋著白布。

趙牧先沒看屍體,而是蹲下身,看床下。

灰塵很厚,有明顯被拂開的痕跡。他仔細看,灰塵上有幾道平行的壓痕,像是放過一個長方形的木匣。

“這裡,”他指給韓縣令看,“灰塵被拂開,有木匣壓痕。有人放過東西,又取走了木匣。”

韓縣令湊近看,點頭:“記下。”

書吏趕緊在竹簡上刻畫。

趙牧又走到後院。籬笆牆有一處矮了半截,牆頭泥土有新鮮的刮痕。他蹲下看牆根——泥土半乾,有幾個模糊的腳印,但都被刻意抹過。

“這裡,”他指著一處,“半枚鞋印,紋路深,是成年男子的硬底鞋。”

韓縣令揮手,一個衙役上前,用泥土拓印鞋印。

“進屋。”韓縣令說。

趙牧走進屋,來到屍體旁。衙役掀開白布。

趙寡婦的面容已經發青,眼睛半睜,嘴巴微張。脖子上清晰的扼痕,紫黑色,指印分明。

趙牧伸出自己的手,懸空比在扼痕上。

他的手指細長,但扼痕的指印間距,比他手指張開的寬度要寬一寸半。

“兇手手比我大很多。”他說,“扼痕上緣距下頜約二寸三分,下緣距鎖骨一寸。兇手比死者高約一尺,是站立正面扼殺的。”

韓縣令眯眼:“你懂驗屍?”

“看過些雜書。”趙牧含糊過去,低頭檢查死者的手。

趙寡婦雙手粗糙,指甲縫裡有汙垢。他湊近仔細看,左手中指的指甲縫裡,有一點暗紅色的碎屑。

不是血。

他小心地用指甲挑出一點,放在掌心。

“這是……”韓縣令湊過來看。

“赭石顏料。”趙牧說,“趙寡婦是織工,織布染線可能會用顏料,但赭石……一般是漆匠調色用的。”

漆匠。

王叟就是漆匠。

韓縣令眼神一凜。

趙牧又檢查死者的衣物。靛藍色外衣,領口有撕扯的痕跡,但不算嚴重。內衣……他愣了一下。

趙寡婦穿著內衣。

既然穿著內衣,那件月白內襟是怎麼回事?兇手脫了她的內衣,換上另一件,再塞進他床下?

不合理。

除非……月白內襟根本不是從趙寡婦身上脫下來的,而是兇手自帶的栽贓物。

“王叟以何為生?”趙牧突然問。

旁邊的衙役答:“販漆,也接些漆器活兒。”

漆匠,接觸赭石顏料。

但王叟的手……趙牧回憶公堂上見過的王叟,個子矮小,手也不大。不符合扼痕特徵。

他有同夥。

一個手大的同夥。

這時,一個衙役匆匆跑進院子,湊到韓縣令耳邊低語。

韓縣令臉色微變。

他揮手讓衙役退下,看向趙牧:“盯王叟的人回報,王叟一刻鐘前去了西街方士李蟬家。李蟬的妻子,近日常穿月白衣裙。”

李蟬。

趙牧腦子裡的線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漆匠。

還有手大的真兇——還沒露面。

“抓人。”韓縣令下令,聲音冷硬,“王叟,李蟬夫婦,全部帶回縣衙。”

衙役們應聲而去。

韓縣令看向趙牧,眼神複雜:“趙牧,此案若真如你所料……本官不會埋沒你的功勞。”

趙牧低頭:“謝明府。”

心裡卻想:功勞?先活下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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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偏堂,非公開審訊。

王叟跪在地上,渾身發抖。李蟬站在一旁,三十多歲,留著山羊鬍,眼神飄忽。李蟬妻跪在丈夫身邊,穿著月白裙,低著頭。

那件月白內襟擺在案上,蟬紋清晰。

韓縣令坐在案後,趙牧戴枷站在一旁——這是韓縣令特許的,讓他聽審。

“王叟,”韓縣令開口,“你卯時從趙家翻牆而出,懷裡揣了什麼?”

王叟哆嗦:“沒、沒揣什麼……”

“樵夫親眼所見。”韓縣令拍案,“還不說實話!”

王叟癱軟在地:“是……是李方士讓我去的!他說趙寡婦撞見我和他妻子……有私情,要告發。讓我去處理……”

李蟬猛地轉頭,瞪著王叟:“胡說什麼!”

“我沒胡說!”王叟哭喊,“你讓我趁趙牧醉酒,把趙寡婦的內襟塞他床下!那件月白的是你妻子的,你說栽贓給趙牧,一了百了!”

李蟬妻抬頭,臉色慘白。

韓縣令看向她:“這蟬紋,是你繡的?”

李蟬妻嘴唇顫抖,沒說話。

“是你繡的!”王叟搶著說,“李蟬讓我偷來的!他說方士家的東西,一般人不敢細查……”

李蟬突然笑了。

笑聲陰冷。

“趙牧,”他轉頭,看向趙牧,“你聰明。但真兇,你惹不起。”

韓縣令皺眉:“什麼意思?”

李蟬不說話了,閉上眼,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趙牧盯著他,腦子飛快轉動。

李蟬是方士,煉丹需要硃砂、水銀。這些是管制物,他從哪兒來的?

“明府,”趙牧開口,“請查李蟬這三日往來賬目——煉丹之物,必有來源。”

韓縣令點頭,揮手讓書吏去取。

不多時,書吏捧著一卷竹簡回來,呈上。

韓縣令展開竹簡,一頁頁翻看。

翻到某一頁時,他手突然頓住。

眼神裡閃過驚懼。

趙牧看得清楚。

韓縣令合上竹簡,抬頭看向趙牧,沉默了很久。

“趙牧,”他緩緩開口,“此案……你願到此為止嗎?本官可免你死罪,改為流放邊塞。你年輕,去邊塞還有活路。”

趙牧愣住了。

到此為止?

真相就在眼前,為什麼到此為止?

他看著韓縣令的眼睛,突然明白了。

那賬本上,一定記著某個惹不起的名字。

“明府,”趙牧挺直脊樑,枷鎖嘩啦響,“我是被冤枉的。不僅要清白,還要真相。”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真兇……是田氏的人,對嗎?”

窗外,雷聲隱隱。

暴雨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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