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混亂宴會:亡妻遺囑揭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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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衛國揪著劉琴的頭髮,劉琴撓著顧衛國的臉。

名貴的阿瑪尼西裝,被扯破了。

幾十萬的珍珠項鍊,被一把扯斷,珍珠撒了一地。

兩人在地上翻滾著,嘴裡還不斷地咒罵著對方最惡毒的話。

“你這個吃裡扒外的臭婊子!老子打死你!”

“你這個侵佔亡妻財產的畜生!你不得好死!”

“狗咬狗!真是一嘴毛啊!”

臺下的親戚們,看著眼前這堪比年度倫理大戲的一幕,全都驚呆了。

短暫的震驚之後,便是看好戲的竊竊私語和毫不掩飾的嘲笑。

剛才還風光無限,以“豪門主人”自居的兩個人,此刻卻像兩條瘋狗一樣,當眾斯文掃地,醜態百出。

劉琴的孃家人,看到劉琴被打,立刻衝了上來,想要拉偏架。

“顧衛國!你敢動我姐一下試試!”劉強紅著眼睛衝在最前面。

顧家的一些遠房親戚,也看不下去了,覺得顧衛國再不是東西,也不能讓外人欺負。

場面,瞬間亂成了一鍋粥。

尖叫聲,咒罵聲,拉架聲,此起彼伏。

整個輝煌酒店最頂級的宴會廳,此刻變成了一個混亂不堪的菜市場。

而顧遠,就坐在輪椅上,冷漠地看著這一切。

周律師,也安靜地站在舞臺上,彷彿眼前這場鬧劇,與他無關。

他們就像兩個置身事外的神明,俯瞰著這群因為貪婪而self-destruct的凡人。

就在場面即將失控的時候。

周律師再次拿起了麥克風。

他清了清嗓子,那冷靜而又富有穿透力的聲音,透過音響,壓過了所有的嘈雜。

“如果兩位已經鬧夠了的話,”

他的聲音不大,卻讓所有人都停下了動作,齊刷刷地看向他。

“那麼,請允許我,代表我的當事人顧遠先生,宣佈最後一件事情。”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地上衣衫不整、狼狽不堪的顧衛國和劉琴,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這件事,關係到兩位,今晚……住在哪裡。”

住在哪裡?

所有人都愣住了,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顧衛國也停下了廝打,他喘著粗氣,惡狠狠地瞪著臺上的周律師,又看了一眼角落裡那個從始至終都冷漠如冰的兒子。

他心裡,那股最深沉的恐懼,再次湧了上來。

他感覺,最後的審判,即將來臨。

周律師沒有再賣關子。

他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裡,取出了一份用牛皮紙袋密封好的檔案。

他當著所有人的面,撕開了封條。

然後,他看著臺下的顧衛國,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說道:

“顧衛國先生,接下來,我要宣讀的,是你的亡妻,蘇婉女士,在十幾年前,親筆立下,並由‘信達公證處’進行過公證的……最後遺囑。”

“……最後遺囑。”

這四個字,像是一道晴天霹靂,狠狠地劈在了顧衛國的天靈蓋上。

他整個人,都懵了。

遺囑?

蘇婉那個女人,竟然真的留下了遺囑?

怎麼可能!她明明走得很突然!而且這麼多年,他翻遍了家裡所有的角落,也從來沒見過什麼遺囑!

這一定是假的!是這個小畜生,為了徹底搞垮自己,偽造出來的!

“我不信!假的!這絕對是假的!”顧衛國從地上爬起來,指著周律師手裡的檔案,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蘇婉她根本就沒立過什麼遺囑!你們這是偽造檔案!是誹謗!我要告你們!”

他的聲音,因為極致的恐懼而變得尖銳刺耳。

然而,周律師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將手裡的檔案,展示給臺下眾人看。

“這份檔案,是今天下午,由A市公證協會,以及市檔案管理局,聯合進行過真實性鑑定的。”

周律師的聲音,冷靜而又權威,不容置疑。

“檔案的紙張、墨跡、公證處印章,以及公證員的簽名,全部符合十幾年前的存檔記錄。鑑定結論為:【原件,真實有效】。”

“顧衛國先生,如果您對鑑定結果有異議,隨時可以申請司法複核。不過我提醒您,偽造、銷燬、或篡改公證遺囑,在我國,屬於刑事犯罪。”

周律師的每一句話,都像一把重錘,將顧衛國最後的掙扎,砸得粉碎。

刑事犯罪……

這四個字,讓他瞬間如墜冰窟,渾身冰冷。

臺下的親戚們,也都屏住了呼吸。

他們知道,真正的大戲,現在才要上演。

周律師不再理會面如死灰的顧衛國,他開啟檔案,對著麥克風,用一種不帶任何感情的語調,開始宣讀。

“【遺囑】”

“立遺囑人:蘇婉,女,身份證號……”

“本人蘇婉,在頭腦清醒、意志自由的情況下,特立此遺囑,對我名下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作出如下安排:”

“第一條:本人名下所有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位於A市梧桐區靜安路18號的獨棟洋房(房產證號:XXXXX),以及本人在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等個人賬戶內的所有存款、股票、基金及理財產品,在我去世後,均由我的兒子【顧遠】一人繼承。此為我的個人意願,任何人不得干涉。”

這一條念出來,臺下一片譁然。

結合剛才螢幕上展示的,顧衛國將這套洋房低價賣給情人的證據,所有人都明白了。

顧衛國侵佔的,根本不是什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蘇婉明確指定留給兒子的個人遺產!

這是赤裸裸的犯罪!

顧衛國的身體,晃了晃,臉色比死人還要難看。

周律師頓了頓,繼續宣讀。

“第二條:關於我與丈夫顧衛國先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全部夫妻共同財產。根據相關法律,我擁有百分之五十的處置權。現本人自願將我所擁有的這百分之五十份額中的百分之八十,指定由我的兒子【顧遠】繼承。剩餘的百分之二十,即夫妻共同財產總額的百分之十,作為我與顧衛國先生的夫妻情分,留給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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