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兔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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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鬆開秦晉的手,從人群裡鑽了進去

她小臉一沉,從腰後抽出桃木劍,劍尖直指那團黑氣,“區區小鬼也敢在本糖糖面前害人!”

她腳踏罡步,一劍斬下,那團黑氣被劍氣劈得尖嘯著從男人後頸彈開,在空中瘋狂扭動。

糖糖左手從口袋裡夾出一張符紙,手腕一甩,符紙化作一道金光纏住那團黑氣,像包粽子一樣把它裹了個嚴嚴實實。

她小手一招,符紙團子飛回來落在她掌心裡,被她卷罷卷罷塞進了小布包。

周圍圍觀的人看不見鬼,只看見一個三歲半的小奶娃對著空氣一頓亂砍,嘴裡還唸唸有詞。

有人小聲嘀咕:“這孩子也瘋了?”

剛才倒地的那男人卻像被抽走了什麼東西一樣,整個人癱在地上大口喘氣。他緩過來之後,翻身爬起來,對著糖糖砰砰砰磕了三個響頭,額頭還帶著剛才磕破的血印子,“多謝小天師!多謝小天師救命之恩!”

圍觀的人都愣住了,“兄弟,你這是怎麼了?謝她做什麼?”

男人心有餘悸地說,“我這幾天一直有隻鬼纏著,剛才那隻鬼還想要我的命,多虧了這個小天師及時出現把鬼給收了,不然我今天就得交代在這裡了。”

周圍人面面相覷,一個三歲半的小奶娃會捉鬼?

有人嗤笑出聲,“你們不會是一夥的吧?在這演雙簧呢,一會兒該不會就得擺攤算命吧?”

“哈哈,現在騙人的把戲都這麼高階了?”

“別說,演得還挺像那麼回事的。”

男人急了,紅著脖子解釋道:“我沒有騙人,我說的都是真的。”

“我根本就不認識這個小天師……”

正鬧著,符紙店的老闆扒拉開人群,看到人群中的糖糖眼睛一亮,“小天師!你剛才來買東西,把這上好的硃砂墨給落下了,這可難找了!”

秦晉雙手結果店主遞過來惡意小紙包,客氣道謝,“謝謝老闆特意給我們送過來。”

“應該的應該的。”老闆笑呵呵地說道。

周圍有人認得這老頭,在老街開了幾十年香燭店,從不摻和亂七八糟的事。

有人拉住他問,“這小奶娃真是天師?”

老頭推了推老花鏡,語氣平淡,“你們別看她年紀小,算命捉鬼可厲害著呢。我在這條街上開店幾十年,什麼是真的什麼是演的,老頭子還分得清。”

圍觀人群裡的嗤笑聲頓時小了下去。

角落裡一個年輕男人突然一拍腦門,“我想起來了!我之前聽我大姑家嫂子的弟媳婦鄰居的兒子說,上個月胡道口天橋底下有個三歲半的小天師,算命一算一個準,捉鬼更是手到擒來——”他指著糖糖,“說的該不會就是這個小奶娃吧?”

糖糖歪著頭想了想,“糖糖上個月是在天橋底下襬攤來著。”

“對對對,就是她!”那人激動地直拍大腿。

人群裡有人半信半疑,笑著問了一句:“小天師,你算一卦多少錢呀?”

糖糖伸出五根胖乎乎的手指,“算卦五十,捉鬼一百。”

一個站在人群最前面身穿西裝的男人,他從錢包裡抽出一張五十塊遞過去,“小天師,那你幫我算一卦唄。”

他語氣隨意,臉上帶著點試試看的好奇,顯然沒太當真。

糖糖收了錢,抬頭看了他一眼,脫口而出,“不可為。”

男人愣了一下,手還懸在半空中,“我都還沒說要算什麼呢?”

“你心裡在糾結的那件事,”糖糖把錢塞進小布包,抬頭看著他,“那個主動找你合作的人是騙子,合同不能籤。”

男人的表情徹底變了。

他是個開服裝廠的,前段時間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大客戶,對方要下一筆大訂單,今天下午就準備簽約了。

期間一切都很順利,可就是因為太過順利了,他心裡反而莫名有些發虛,今天出門前還在猶豫要不要最後再查一遍對方的資質。

“你怎麼知道這些?”男人聲音都緊了。

糖糖把對方公司的名字、那個介紹人的名字、甚至連合同裡藏著的那幾條陷阱都說得清清楚楚。

男人聽得後背冷汗涔涔,臉色白了幾分。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糖糖擺了擺小手,“不信的話你可以自己去驗證,你那個朋友,他上個月欠了三十萬的賭債。”

男人沒有猶豫,當即掏出手機走到一邊打了個電話。圍觀的人安靜下來,都豎著耳朵聽。

幾分鐘之後,男人一副劫後餘生的表情,他恍恍惚惚地走過來。

“你說的一點都不差,”西裝男人的聲音還在發顫,手握著手機,指節泛白,“我那個朋友上個月確實欠了三十萬賭債。今天要不是不算這一卦,我下午就籤合同了——全款三百多萬,現在全保住了。”

“多謝小天師!多謝小天師!”西裝男人激動的聲音都在發抖,又從錢包裡抽出一沓錢來,“這點錢就當是謝禮——”

“酥酥,卦錢你已經給過了。”糖糖伸手拒絕,“糖糖不能再收你錢了。”

周圍的人群安靜了一瞬,隨即炸了鍋。

“三百萬的單子,五十塊一卦給救回來了?”

“這小天師是來真的啊!”

“幸虧我今天賴床起完了,不然就錯過這麼精彩的一幕。”

之前嗤笑的那幾個人縮在人群裡,臉上一陣紅一陣白,沒一個敢吭聲的。

最先質疑的那個年輕男人反倒第一個擠上前來,掏出五十塊錢。“小天師,你也給我算一卦吧!”

“我也要我也要!”其他人紛紛掏出錢遞過去。

“先來後到啊,我先排的!”男人生怕別人把機會給搶走了。

秦晉往前邁了一步,把糖糖擋在身後,聲音不高但很穩,“糖糖一天只算三卦,現在已經算了兩卦,還剩最後一卦。”

排隊的人群頓時更激動了,紛紛往前擠,手裡的鈔票揮舞得嘩嘩響。

“我我我!算我的!”

“我先來的,剛才就排著了!”

糖糖沒有看那些爭先恐後遞過來的錢。

她的目光越過面前的人,落在人群最後。那裡站著一個女孩,二十五六歲的樣子,低著頭一直在刷手機。周圍的喧鬧和擁擠像跟她隔了一層看不見的玻璃,她連眼皮都沒抬一下。

糖糖從石墩上滑下來,穿過人群,走到女孩面前。

女孩察覺有人靠近,抬起頭,眼底帶著一層淺淺的青灰色。

“姐姐,”糖糖仰著臉看她,聲音軟糯糯的,“你給糖糖一百,糖糖幫你捉了家裡那隻小妖。”

女孩愣了一下,本能地把手機螢幕按滅,扯了扯嘴角,“小朋友,我家裡沒有妖怪,你看錯了。”

糖糖仰著臉,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她。“姐姐,你未婚夫是不是三個月前抱回來一隻雪白的兔子?”

女孩驚訝張了張嘴,過了兩秒才找回聲音。“……是,你怎麼知道?”

糖糖沒有回答,又問了一句:“你最近是不是總覺得渾身沒力氣,晚上睡不好,白天醒來比沒睡還累,照鏡子都覺得自己的臉色一天比一天差?”

女孩握著手機的指節慢慢收緊,她的確有這個小孩說的所有症狀。正因為這樣她才請假去了一趟醫院,做了全套體檢,可報告出來她指標一切正常,醫生說她可能是工作壓力太大,讓她多休息。

可她知道自己不是壓力大。她每天早上從床上爬起來都覺得像被人抽走了一半的命,有時候盯著電腦螢幕看久了,眼睛會忽然發黑,耳鳴一陣一陣的,連指甲上都開始出現淺淺的豎紋。

“你怎麼知道這些?”她的聲音有些發緊。

糖糖從小布包裡摸出一根棒棒糖,剝開糖紙塞進嘴裡,“因為那隻兔子不是普通的兔子,是隻兔妖。你跟它綁了換命契,它正在一點一點把你的命換走。”

女孩的眉頭皺了起來,往後退了半步。這些話從一個小奶娃嘴裡說出來,配上她鼓著腮幫子吃糖的樣子,荒誕得像在聽童話故事。

一隻巴掌大的兔子,被她未婚夫養在籠子裡,每天喂幾片菜葉,偶爾放出來在沙發上跳兩下。那小東西怕人,她去摸它都會縮成一團。

兔子是妖怪?還要換她的命?

“小朋友,”她的語氣淡下來,手指已經劃開了手機螢幕,“這種玩笑不好笑。”

“姐姐,”糖糖的聲音不急不緩,“你以前是不是養過一條狗?是一隻金毛,叫布丁,養了五年。它是在你未婚夫把兔子帶回來的第二天死的,死在自家院子裡,身上沒有傷口,查不出死因。”

女孩猛地轉過身來,臉色白得沒有一絲血色,“你怎麼知道布丁?”

糖糖叼著棒棒糖,抬手指了指她身旁的空地,“它告訴我的,它就在那裡。”

女孩順著糖糖的手指看過去,那裡空蕩蕩的,只有幾片落葉被風吹得打了個旋。

可就在她看過去的那一瞬間,一陣極輕極柔的風拂過她的腳踝。那觸感不是風,更像是毛茸茸的尾巴尖掃過皮膚的溫度。

她的手猛地捂住嘴,眼淚毫無預兆地滾落下來。

糖糖歪了歪頭,像在認真聽誰說話。她嘴角向上彎了一下,伸手在空氣中輕輕拍了拍。

“姐姐,布丁說它一直在你身邊。那隻兔子剛來的時候就想對你下手,是它拼命阻止。兔妖嫌棄它礙事,所以設計害死了金毛。”

女孩的眼淚啪嗒啪嗒砸在地上。她想起了,未婚夫把那隻白兔帶回家的時候,布丁的確十分排斥,甚至還作出功力的姿勢。

布丁死的那天早上,那隻兔子莫名其妙地蹲在布丁的窩裡,紅眼睛直勾勾地看著她。

明明頭天晚上還好好的,還衝她搖尾巴,舔她的手心,結果第二天它就死在了院子裡。

“姐姐,你今天從醫院做完檢查回家,原本不是要往這條路走的。”糖糖的聲音很輕,“是布丁一直在你耳邊叫你往這邊走,你不知不覺就走過來了。”

女孩猛地抬起頭,她今天從醫院回來確實不打算走這條路,因為這條路是最遠的,要繞古玩街一大圈。可她今天出了地鐵站,腳步鬼使神差地就往這邊拐了,像有人在她心裡反覆地念叨著“往這邊走、往這邊走”。她以為是巧合,沒有多想。

“它把我引到這裡來,是為了遇見你?”女孩的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清。

糖糖點了點頭。

女孩蹲下來,和她平視。她用手背胡亂擦了一把臉上的眼淚,聲音還在抖,但語氣已經穩下來,“小朋友,你要多少錢?”

糖糖伸出一根手指頭,“捉妖一百。”

“好。”女孩從錢包裡拿出一整嶄新的百元大鈔,遞給糖糖。

糖糖把錢收好,她站起來轉身面對還在圍觀的人群,小手合十,奶聲奶氣地說:“各位酥酥姨姨,糖糖想把最後一卦留給這個姐姐。你們的面相糖糖都看了,都是很有福氣的人,今天不用算這一卦也會順順利利的。”

圍觀的人剛才都聽見了她們的對話,沒有一個人再往前擠。

最先排隊那個年輕男人把五十塊錢揣回兜裡,擺了擺手,“給這個姑娘算吧,她比我們更需要。”

旁邊的人也紛紛點頭,有人大聲說了句“姑娘你可一定得信這個小天師。”

女孩攔了一輛計程車,拉開車門,糖糖牽著秦晉的手跟著她上了車。

女孩坐在副駕駛,回頭看了糖糖一眼。“你們就這樣跟著我回家,不怕我是壞人?”

糖糖靠在秦晉肩膀上,嘴裡還叼著那根沒吃完的棒棒糖,語氣平靜,“姐姐,你傷害不了我們。”

女孩訕訕地笑了笑,轉過頭去。

不知道為什麼,她竟然覺得這個三歲半的小奶娃說這句話的時候,不是在逞強,是在陳述事實。

車子停在一棟老式居民樓樓下。女孩掏出鑰匙開門,門剛推開一條縫,一個溫柔的有些過分的聲音就從客廳裡傳了出來。

“乖乖,今天穿這件粉色的好不好?上次那件白的你嫌太素,這件上面有亮片,轉起來會發光哦。”

女孩的未婚夫盤腿坐在沙發上,面前整整齊齊擺了一排巴掌大的小衣服。

有蕾絲花邊的蓬蓬裙,有綴著珍珠的小斗篷,有鑲了水鑽的公主裙,每一件都做得極精緻,在陽光下下閃閃發亮。

他手裡託著一件粉色亮片的,正低頭柔聲細語地跟懷裡那團雪白的小東西說話。

“不喜歡?那換這件紫色的?紫色的顯貴氣,我們乖乖毛白,穿什麼都好看。”他把兔子舉到面前,鼻尖幾乎貼上了兔子的鼻尖,聲音輕得像在哄嬰兒,“你挑一件嘛,挑好了老公給你戴上新買的蝴蝶結,今天剛到的,上面有小鈴鐺,走路會叮叮噹噹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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