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大難臨頭各自飛(1 / 1)
t國仔臉色發白,全身抖個不停,嘴唇哆嗦著:“我、我冷……冷啊!”張之凡知道這是迅速失血之後的典型症狀,當年在白州的時候,不少人給張之凡他們講打架砍人的經歷,這些人都是經常打打殺殺的混混,砍過人也被砍過,那些被砍過的人講述,無論被砍還是被刺中,迅速大量失血,體內血液迴圈失衡,各個器官也會工作失常,體溫降低,所以人會覺得非常冷,哪怕三伏天也是。
問張之凡:“警察在KTV裡勘查現場,要我們這些相關的人都回去,包括你和阿泰先生。”
你先走吧,”張之凡心中一動,“我去趟衛生間就走。”女經理說我是開車來的,可以帶你回去,這樣你就不用叫計程車。張之凡擺擺手說不行,現在我肚子很難受,要去衛生間,回來還要去交住院費和手術費,你先走吧。
女經理並沒有多想,就自己先離開,張之凡心想,要是被警察帶到警署,雖然莊老闆殺死姐妹花、捅傷t國仔的事與已無關,但自己沒有合法身份,一定會被遣返回國,到時候黑龍那案子也自然得翻出來,就算黑龍有過錯在先,可畢竟是故意殺人,不判死也得幾十年,這輩子就算完了。
張之凡非常緊張,大腦急速運轉,t國仔在馬尼拉無親無故,只有自己一個朋友,現在又身受重傷,當然不能甩手就走,就算被警察在醫院抓個現形也不能逃掉。下樓來到收費視窗,張之凡看了列印出來的賬單,這裡沒有人懂中文,但張之凡至少能看得懂阿拉伯數字,工作人員指著賬單最下方的一串數字,顯示,的字樣,張之凡就知道是要他先交兩萬比索。
正在這時,忽然從樓上有一名護士跑下來,對著張之凡說了些什麼話,又拉著他上樓。張之凡心中暗叫不好,到手術室門口,就看到裡面好幾名醫生護士圍在病床旁,t國仔身上連著管子,那柄刀已經被取下,旁邊儀器螢幕上顯示一道平直的亮線,還發出持續的“滴”聲。張之凡在電視中看到過,這是心跳監護儀,平直就是心臟已經不再跳動。
“阿泰怎麼了?”張之凡衝進去。
這些醫生和護士都沒動,一名醫生對張之凡說了幾句話,指著儀器,還連連搖頭。張之凡來到t國仔面前,他臉上戴著氧氣罩,面無血色,雙眼緊閉,一動也不動。
張之凡問:“到底怎麼?”護士對他說話,但用的是英語,張之凡大怒:“能不能說我聽得懂的話?這裡有人會華夏話嗎?”醫生和護士互相看看,全都揺搖頭。張之凡顫抖著用手去探t國仔的頸部,毫無動靜,再貼他的心臟部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
醫生將t國仔身上連線著的管子和氧氣罩取下,又有女護士拿過白色床單就往t國仔身上蓋。張之凡憤怒地將床單甩開:他還沒有死,幹什麼?我馬上就去交費,你們快想辦法,再貴的也行,我去搞錢!快搶救,快!”他在這裡大喊大叫,醫生和護士都不說話。
“聽懂了嗎?”張之凡幾乎是在嘶吼,“快點搶救,我馬上交錢!”說完他掏出錢包,拿出裡面所有的鈔票給他們看,“我現在就去交費,你們再搶救,再搶救!”醫生和護士只呆呆地看著他,表情都有些哀傷。
這時,忽然聽到外面傳來一陣腳步聲,張之凡看到幾名身穿淺灰色制服的菲賓警察進入病房,跟醫生交談。醫生邊說邊指著躺在病床上的t國仔和張之凡,警察走過去檢視t國仔的情況,另一名警察過來問張之凡。這警察高大強壯,留著鬍子。張之凡假裝聽不懂他的話(本身也聽不懂),指著錢包裡的鈔票,又指指樓下。警察明白他是要去交錢,就點了點頭。
張之凡匆匆走出病房,在警察看來,他只是一個受害者的朋友,當然不知道這個人居然是黑身份。但只要回警署,就會露餡。好在警察並沒想到這點,張之凡下樓時一邊流淚一邊想,t國仔的後事還沒人處理,醫院當然不會把他的屍體晾著,最後總會火化,但骨灰就不見得扔在哪裡。他父親早就不管這個兒子,媽媽又客死異國,現在他也喪命在菲賓,自己就這麼一走了之,還算什麼朋友?
於是張之凡又回來,平靜地告訴警察要給朋友處理後事。警察聽不懂,跟醫生做過筆錄之後就帶著張之凡回警署。警署裡有個懂中文的行政人員,先是問張之凡和死者孫小泰的關係和身份,又問KTV的經營者莊老闆跟他倆什麼關係,讓張之凡從頭到尾說。從他的話中,張之凡才確信t國仔是真的死了,心中一陣悲痛。他稱朋友孫小泰在一家叫XXX的製鞋工廠當技術工人,今天剛好休息。而他暫時失業。因為大家都是華夏白州人,所以就在KTV成了朋友,經常去他店裡跟莊老闆聊天喝酒。女經理也知道他們三人的關係,所以出事的時候就直接給他打電話,要他們倆過來看看。
行政人員告訴張之凡,死在KTV裡那個叫阿莎,從她房間的物品證中得知是菲賓宿霧人,妹妹叫阿丹,和KTV的經營者莊老闆都下落不明。又告訴張之凡,醫院裡那位叫孫小泰的華夏籍男子已經死亡,晚上停在醫院的停屍間,明天一早他要回醫院去處理後事。
“好的,我明天早晨就去,”張之凡點頭,現在我先回家取東西。”剛要走,行政人員把他叫住,讓他拿出證來。張之凡謊稱他和朋友孫小泰的證都在家中,得回去找。
行政人員說:“警察開車帶你去。”張之凡心想既然選擇不逃,那就要做好心理準備,在警察開車護送下回到旅館,先從包裹中找出t國仔的證,又假裝找自己的,最後撓撓腦袋,說找不到了,記不得丟在哪裡。警察盤問了旅館老闆,老闆很夠意思,說他們在這裡住了一年多,早就沒有住店記錄,本子幾個月前被小偷給拿走。
警察又將張之凡帶回警署,盤問他這一年多在馬尼拉從事什麼職業,張之凡當然不能說看地下賭場,只說是靈媒,替客戶聯絡佛牌和法事之類。警察早就聽出他在說謊,就先扣押起來。張之凡跟警察求情,第二天讓他把朋友的後事處理完再回來,也可以在警察的監督下完成,但警察不許。張之凡這個後悔,心想早知道這樣,剛才還不如直接逃走,現在搞得兩頭都落空,真是操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