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劫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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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張之凡坐在關押室的水泥臺上,這裡被白色不鏽鋼柵欄隔成五六個小房間,每個房間都有一個長條型水泥臺,上面什麼也沒鋪,只能直接睡水泥,其中只有一個關押室裡睡著個衣著髒亂的人,正在打呼喚。

張之凡靠牆坐著,根本無心睡覺,中午在KTV發生的那些事仍然歷歷在目。莊老闆紅著眼睛、臉上帶著獰笑,明顯已經陰邪附身,殺死的又剛才是那對姐妹花中的姐姐阿莎,看來也是她命中該絕。當初,如果自己不問女經理那句話,可能這事就過去了,姐妹花不會來莊老闆的KTV,更不會有後面那些事。他又想,也許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不然的話,怎麼莊老闆做幾年KTV都沒什麼起色,偏偏在做過招財法事之後的兩個月遇到姐妹花?如果說跟法事沒關係,又由不得人不信;可說有關係,那也太巧了。

張之凡垂下頭,眼淚又流出來,如果真是招財法事的功效,那張之凡真想讓時間倒流,不接莊老闆這樁生意,少賺一萬比索,但至少t國仔的命還在,兩人仍然能在馬尼拉過自由自在的日子。

“都是我的錯啊……”張之凡淚如雨下。

忽然,從隔壁傳來一陣大笑,張之凡抬起頭,看到是左側關押室裡的一個人,約四五十歲,衣衫不整,看上去似乎喝過酒,半躺在水泥臺上,指著張之凡,居然用華夏話說道:“現在知道後悔,哈哈哈,就不該做,哈哈哈進來的人都這樣,沒進來的時候都忘啦,

哈哈哈後悔也沒有用什麼都改變不了……

張之凡看著這人,看著那張浮腫而又髒兮兮的臉,不知為什麼,他忽然覺得此人似乎並不是簡單的酒鬼,而是鬼神派來嘲笑自己的。是啊,當初要是沒幫莊老闆做什麼招財法事,哪會落到現在這步田地?

人已經死去,什麼也改變不了。

張之凡心中湧起強烈的無力感,覺得這個世界突然間變得完全陌生,就像自己剛從另外一個時空移過來,不知道到底該做什麼。

這晚,他想起很多有關孫小泰的往事,兩人幾乎從小玩到大,父母離婚後,他媽媽去t國謀生,還起了泰文名和英文名字,第一次回白州的時候滿口泰語,從那後大家就打趣地稱他“t國仔”。這些年,他沒少人前人後被譏笑、被打趣,都拿他那個在t國做按摩技師的母親當笑料,就連好友舒大鵬和女友阿玉都笑話,只有張之凡從來沒有。所以,t國仔也把張之凡當成最好的朋友,跟他無話不談。

現在t國仔已經不在,張之凡總覺得無法接受,似乎那個好吃貪睡、總想賺錢發大財的孫小泰並沒有死,而是仍然在旅館睡大覺。張之凡用力把腦袋撞向牆壁,一下一下發出咚咚的響聲,惹得隔壁那個酒鬼很煩躁,翻來覆去睡不著。

次日起來,警察把張之凡從警署移送到移民局,登記後,張之凡對工作人員說了要先處理朋友後事的意願,對方起初不同意,張之凡發怒:“他在世界上只有我這個朋友,沒有親人,全都死了!我不管誰管?你學中文的時候,有沒有聽說過我們國家有'仁至義盡'這個詞?我是他唯一的朋友,要是想跑,昨天在醫院我就跑了,那時候警察根本沒懷疑我,可我要給朋友收屍,我不能跑,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你明白嗎?”

移民局好幾個人聽到張之凡大吼,立刻全都圍上來,扭著張之凡胳膊就要帶走,那會中文的工作人員擺擺手,對他們用英語說了幾句,再告訴張之凡:“我親自跟著你,處理完你朋友的後事,我們會將你和你朋友的骨灰罐一同送回華夏,移交給你所在省的公安廳。”張之凡緊緊握著他的手,連連道謝。

於是,這名工作人員幵車帶著張之凡出發,先到醫院辦理手續。有翻譯就好辦得多,醫院幵出單據,派專門的車把t國仔屍體送去殯儀館。進到停屍間,裡面溫度很低,不銹鋼的停屍櫃表面都有一層薄霜。有人抽出一間停屍櫃,拉開深灰色屍袋,露出t國仔的臉。面無血色,表情倒是很平靜,就像只是在睡覺。

“阿泰,你、你能聽見嗎?”張之凡眼淚湧出。

工作人員說道:你也節哀吧,人死是不能復生的。”張之凡就像沒聽見,仍然一聲聲叫著t國仔的名字。醫院的人已經不耐煩,快速將t國仔從櫃中抬到移動床上,推出醫院大門,送進汽車。

移民局的工作人員開車帶著張之凡跟在殯葬車後面駛到殯儀館,辦好手續交好錢,有人推著不鏽鋼小車要往焚屍間裡推,張之凡把車攔住,說再等等。看著t國仔的臉,張之凡手在發抖,說:“阿泰,我對不起你,想讓我怎麼補救,給我託夢!”

不多時,骨灰就出來了,有人把骨灰盒放在桌上,讓張之凡簽完字,他用力握著這支筆,手背的青筋鼓出來,似乎要把筆握碎。剛才還是個完整的人,現在卻變成一捧灰,裝在這個小木盒裡。

回移民局的路上,工作人員說:“到時候你可以帶著骨灰回國,但你是非法入境,今後再想來菲賓,基本不可能了。”

張之凡發著呆,什麼也沒說。工作人員看著他,問:“我很奇怪,你是白州人,那應該是個比較發達的地方,為什麼要偷渡來菲賓?就算是首都馬尼拉,也沒有華夏南部沿海城市富裕,而且你又沒打黑工?”

“有人強姦我女朋友,我把他殺了……”張之凡喃喃地道。

工作人員非常驚訝,手一抖,車頭差點打偏了:“原來是這麼回事!怎麼入境的,漁船偷渡還是假身份乘飛機?”

張之凡看了看他:你應該關注我殺過人。”

工作人員說:“這種人該殺!我老婆當年也是這麼死的,被兩個喝醉的混蛋……唉,四五年前的事了,但現在有時候我還能夢到那個場景,在夢裡把那兩個人殺死過無數遍!可惜,那兩個人家裡有錢,不但沒死,現在好像還過得很好,這個社會。你被遣返回國,雖然不會判死刑,起碼也要坐二十年以上的牢,因為還有殺人逃逸和偷渡行為。我對華夏法律很熟悉,大學是在華夏唸的,國際法律系,所以我會說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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